警部補
日本警察階級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警部補為日本警察階級之一,位居警部之下、巡查部長之上,相當於自衛隊一尉(上尉)至二曹(中士)間的階級[1]。
警部補通常為警察署的系長、警察本部的系主任、系長、交番的所長等職位,負責擔任警察實務與現場監督的工作。
一般「通常採用試驗」合格而成為都道府縣警察之後,等級由巡査開始慢慢升遷;因此大部份普通組的警官都是超過30歲以後才升為警部補,而通過「國家公務員第I種試験(日語:公務員試験#公務員試験の種別)」合格而由警察廳錄用的國家公務員(CAREER),等級由警部補開始升遷。
職位
- 警視廳(僅東京都設置,相當於道府縣之警察本部)
- 本部係員(副主査)、主任
- 機動隊(日語:機動隊)・隊編成執行隊-小隊長
- 道府縣警察本部(警察局)
- 本部係長
- 機動隊・隊編成執行隊-小隊長
- 警察署(警察分局)
相等職級
- 香港警階之見習督察(日本警部補英譯「Deputy Inspector」同見習督察)
- 臺灣警察初階警官的二線一星(警階「警正四階」,職銜:巡官、分隊長、所長)
- 美國警察,因為警察為各州治安事務,各州警察階級或有不同,以加州洛杉磯警察局或紐約州紐約市警察局為範例,相對應之警察階級者偵緝警佐(Sergeant Detective)。
有名之虛構人物
- 電視劇
- 動漫
- 小說
參考資料
- 自衛隊千葉地方協力本部. 自衛官の階級章、防衛記念章、精勤章、職種き章、各種き章等について紹介します. [2015-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25) (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