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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政治人物、军事人物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胡宗憲(1512年11月4日—1565年11月25日),字汝欽,又字汝貞,號梅林,直隸績溪縣(今安徽績溪縣)人,祖籍兗州濮陽(今河南)[2]。明朝政治、軍事人物,曾設計剷除倭寇。明世宗時,胡宗憲因嚴嵩事牽連下獄,並在獄中自盡。明神宗追謚襄懋。
胡宗憲自幼好學,其母方氏出身書香門第,胡宗憲自小就被母親教授以千字文、小學等書,七歲就讀於私塾,塾師經常對其父胡尚仁贊賞説;「此兒他日必當世偉器」。但胡宗憲一開始對科舉功名並不熱衷,常常偷看古今傳記,仰慕關羽、岳飛等武將的軍功為人,只是在父親的責勸下,他才「抑首就博士業」。嘉靖七年(1528年)胡宗憲補邑庠生,嘉靖十三年(1534年)舉甲午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戊戌科三甲進士。刑部觀政後,嘉靖十九年(1540年)任山東益都縣知縣,治理旱災、蝗災,平定了盜賊,有着治理有方的名聲。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四月母親去世,回鄉奔喪。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父親又去世,在為父母守喪期間,讀朱子《綱目》、《大學衍義》、《武經七書》、《百將傳》等書,六年的苦讀與鍛煉,為胡宗憲日後的抗倭大業積累豐富的理論知識。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春,胡宗憲守喪期滿,補任浙江餘姚縣知縣,被譽為「潔己奉公,持法正事」。
嘉靖二十七年,胡宗憲因治行卓異,十一月考選為湖廣道試御史,二十八年(1549年)六月實授御史,巡視宣府、大同,繼而巡按北直隸。嘉靖三十年(1551年)巡按湖廣,平定苗民起義。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巡按浙江,嚴嵩黨人趙文華指示胡宗憲疏劾張經「糜餉殃民,畏賊失機」,後張經被斬於西市,胡宗憲則連升三級,成為右僉都御史。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宗憲多次出戰,東南沿海倭寇患稍定。時倭寇為患南方沿岸,宗憲聘用徐渭以定計謀,主要拉攏倭寇的頭目,設計殺死誘捕徐海、陳東、麻葉等治罪。還招撫了汪直,但朝廷將汪直殺死,造成倭寇失控。三十九年(1560年)明世宗論擒獲汪直之功,以「宗憲矢心為國,殫竭忠謀,勞績殊常,宜加顯擢,以示激勵。」遂加擢其為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總督如故,三月之後被擢升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四十年(1561年)加少保之銜,兼制江西。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嚴嵩父子失勢,陸鳳儀趁機彈劾宗憲為嚴嵩黨,世宗慰曰,「宗憲非嵩黨」,而釋之。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解官歸里。次年,朝廷獲得嚴嵩之子嚴世蕃給胡宗憲的親筆書信,辯誣無望,於是宗憲被捕入獄,胡宗憲寫下萬言的《辯誣疏》,為自己進行辯解,未得回應。
十一月三日,乃吟「寶劍埋冤獄,忠魂繞白雲」詩,引刃自盡,死於獄中[4]。
有《籌海圖編》十三卷。
《明史‧胡宗憲傳》評「宗憲多權術,喜功名,因文華結嚴嵩父子,歲遺金帛子女珍奇淫巧無數」,其阿諛奉承,逢迎趙文華而攀附嚴嵩父子,明朝官員俸祿微薄,創編提均徭之法,加賦額外,民為困敝,而所侵官帑、斂富人財物亦不貲。 雖然胡宗憲因為嚴嵩失勢而下獄並且最終自盡而死,他忠義的形象依然深入民間。隆慶六年(1572年)明穆宗為其初步平反。萬曆十七年(1589年)明神宗為他徹底平反,肯定他的抗倭功績,將他的官銜盡數恢復,並賜予御葬榮譽,追諡襄懋。
年份 | 劇名 | 演員 | 劇中姓名 | 註解 |
2006年 | 電視劇《大明王朝1566》 | 王慶祥 | 胡宗憲 | |
2015年 | 電視劇《抗倭英雄戚繼光》 | 李立群 | 胡宗憲 | |
2020年 | 電視劇《錦衣之下》 | 王璐 | 吳守緒 |
曾祖胡若川,壽官。祖父胡崐,義官。父胡尚仁。母方氏。具慶下,兄胡宗虞、弟胡宗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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