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旗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特別旗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準一級行政區劃單位,是未被盟部管轄的旗。雖然特別旗直屬於行政院,理論上和省、直轄市同為一級地方政府,但依《蒙古盟部旗組織法》,部分事項必須與省政府會商辦理。實行省縣、盟旗雙軌並行制之下,特別旗無法完全掌控所有地方事務。
特別旗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準一級行政區劃單位,是未被盟部管轄的旗。雖然特別旗直屬於行政院,理論上和省、直轄市同為一級地方政府,但依《蒙古盟部旗組織法》,部分事項必須與省政府會商辦理。實行省縣、盟旗雙軌並行制之下,特別旗無法完全掌控所有地方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