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港澳台居民在中國大陸的身份證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統稱港澳台居民居住證[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根據《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頒發給常住在中國大陸[註 2]達六個月以上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的證件[2],2018年9月1日起開始發放[3]。
Quick Facts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 簽發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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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樣本 | |
簽發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有效地區 | 中國大陸 |
證件類型 | 身份證件 |
簽發對象 | 就業、就學或常住在中國大陸達六個月以上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註 1] |
有效期 | 5年有效 |
費用 | 首次申請免費,換發、補發需要繳交工本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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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證件是港澳台居民在中國大陸的有效身份證件,但並非通行證件,不能用於出入境,出入中國大陸須使用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