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歐盟憲法》,又稱《歐盟憲法條約》、《羅馬條約》,由歐盟憲法委員會起草,意在歐盟全體成員國統一採用的憲法。歐盟成員國於2004年簽署了建立《歐盟憲法》的協定,但在2005-2006年的各會員國公民投票過程中,被多國因爭議而擱置。2007年6月23日,歐盟各國領袖就替代《歐盟憲法條約》的新條約草案達成協議,[1]即後來透過里斯本條約第6條賦予效力的《歐盟基本權利憲章》,並於2009年12月1日與里斯本條約一起生效。
《歐盟憲法》的起草由前法國總統瓦勒里·季斯卡·德斯坦主持,季斯卡因此被稱為「歐盟憲法之父」。
議會 | 日期 | 結果 | |
---|---|---|---|
歐洲議會 | 2005年1月12日 | 是 | 500對137通過 |
立陶宛 | 2004年11月11日 | 是 | 84對4通過 |
匈牙利 | 2004年12月20日 | 是 | 322對12通過 |
斯洛文尼亞 | 2005年2月1日 | 是 | 79對4通過 |
意大利 | 2005年4月6日 | 是 | 下院:436對28通過 上院:217對16通過 |
希臘 | 2005年4月19日 | 是 | 268對17通過(15棄權) |
斯洛伐克 | 2005年5月11日 | 是 | 116對27通過 |
西班牙 | 2005年5月18日 | 是 | 下院:319對19通過 上院:225對6通過 |
奧地利 | 2005年5月25日 | 是 | 下院:182對1通過 上院:59對3通過 |
德國 | 2005年5月27日 | 是 | 下院:569對23通過 上院:66對0通過(3棄權) |
拉脫維亞 | 2005年6月2日 | 是 | 71對5通過(6棄權) |
盧森堡 | 2005年10月25日 | 是 | 57對1通過 |
塞浦路斯 | 2005年6月30日 | 是 | 30對19通過 |
馬爾他 | 2005年7月6日 | 是 | 65對0通過 |
比利時 | 2006年2月8日 | 是 | 下院:118對18通過 上院:54對9通過 也已經有5個地方議會批准 |
愛沙尼亞 | 2006年5月9日 | 是 | 73票支持、1票反對[2] |
芬蘭 | 2006年12月5日 | 是 | 125票贊成、39票反對、4票棄權[3] |
捷克 | 無限期延期 | ||
瑞典 | 無限期延期 |
簽署 生效 條約 |
1948 1948 布魯塞爾條約 |
1951 1952 巴黎條約 |
1954 1955 布魯塞爾條約修正(巴黎會議) |
1957 1958 羅馬條約 |
1965 1967 合併條約 |
1975 N/A 歐洲理事會成立 |
1986 1987 單一歐洲法案 |
1992 1993 馬斯特里赫特條約 |
1997 1999 阿姆斯特丹條約 |
2001 2003 尼斯條約 |
2007 2009 里斯本條約 |
||||||||||
歐盟三支柱 | |||||||||||||||||||||
歐洲各共同體 | |||||||||||||||||||||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atom) | |||||||||||||||||||||
歐洲煤鋼共同體 (ECSC) | (條約於2002年終止) | 歐洲聯盟 (EU) | |||||||||||||||||||
歐洲經濟共同體 (EEC) | 歐洲共同體 (EC) | ||||||||||||||||||||
TREVI | 司法與內政合作 (JHA) | ||||||||||||||||||||
刑事領域警務與司法合作 (PJCC) | |||||||||||||||||||||
歐洲政治合作 (EPC) | 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 (CFSP) | ||||||||||||||||||||
(鬆散個體) | 西歐聯盟 (WEU) | ||||||||||||||||||||
(條約於2010年失效) | |||||||||||||||||||||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