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翔(1882年—1935年7月5日),字璧予,福建省福州府侯官縣(今福州市閩侯縣)人,中華民國司法官員、中華民國第3任銓敘部部長 [2],林則徐的曾孫。[3]
Quick Facts 林翔,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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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翔早年曾前往日本留學,就讀於明治大學。
中華民國成立後,曾任九江軍政府司法長,廣州地方檢察長,護法軍政府總檢察廳檢察長,大元帥府建設部審計局局長、審計處處長等職。廣州國民政府成立後,歷任大理院代理院長、審政院委員、特派懲吏院委員、特別刑事審判所所長、司法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司法部行政委員會委員、法制編審委員會委員等職。1927年起,又任中央法制委員會委員、監察院監察委員、軍事委員會軍法處處長等。1928年出任最高法院院長。1933年3月3日,任考試院銓敘部部長。[3]
1935年7月5日,林翔突發腦溢血病逝,享年54歲。國民政府主席林森下令公葬優恤,事跡宣付國史館。[3][4]
林翔篤信佛教,曾與九世班禪及戴傳賢倡辦「時輪金剛法會」於杭州,祈禱世界和平。另外,林翔還積極倡導禁煙戒毒。[4]
「四女元應字淑儀適邑庠生中央最高法院院長銓敘部部長林翔」,《武林沈氏遷閩本支家譜》
[公務人員月刊 民國98年12月 第162期,《附錄 歷任銓敘部部長簡介》]
劉國銘主編.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團結出版社. 2005.
林則徐世系錄,林則徐後裔聯絡組,2006年,第11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