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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校學生的軍事訓練,簡稱軍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規定及要求下,對普通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校(包括普通高中、職業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等)學生進行的基礎軍事訓練及國防教育,培養和儲備後備兵員及預備役軍官。[1][2][3]
中國的學生軍事訓練的歷史最早可溯至夏商時期。根據史料記載,商朝因諸侯間戰爭增加,統治者重視軍事訓練,除對正規軍隊加以訓練外,還通過學校對各級貴族進行軍事教育。自西周起,官學分為「國學」與「鄉學」,並且有「小學」和「大學」兩級,其中的「大學」即以「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標準課程,其中的射、御即軍事訓練,教師通常由軍官擔任。春秋時期,對「亦兵亦農」的普通國人而言,更主要的軍事訓練及實戰演習是參與田獵。此外排演戰鬥舞蹈(「武舞」)也是春秋時期列國軍事訓練的重要項目[4]。
秦國在建立統一政權前,很重視學校軍事訓練。但統一政權成為秦朝後,至漢朝學校軍事訓練蕭條,但在地方學校教育中仍有軍事訓練內容。東漢王莽執政時,經學家劉昆每年春秋之際都會率500餘名弟子習武,王莽懷疑其圖謀不軌而關押了他和家屬,可見當時傳授經書為主,但也包括射御等軍事訓練。隋朝時「偃武修文」削減武備,科舉開始成為主流,文、武分舉後,文舉不考武學,學校軍事訓練漸廢。唐朝初年確立了戰時重武、平時重文的國策,但唐朝取士法仍偏重科舉,學校變成了科舉的附屬物,學校軍事訓練廢止。宋朝武將地位被士子全面超越[4]。
清朝開國之初的教育文武並重。從官學、國學到地方學,學校課程多為文武兼備,開設騎射課。文科考試先試騎射擊,八旗子弟武功不及格者不得考文場,學校軍事訓練由此大力普及,民間也隨之競相效仿。但學校軍事訓練並未獲得多大發展[4]。
1894年,甲午戰爭慘敗令清朝上下都意識到「強兵尚武」的重要。1902年,蔡鍔在《新民叢報》發表《軍國民篇》,提倡「軍國民主義」,對國民開展軍事訓練。同年,蔣百里發表《軍國民教育》,提出學校增加軍事課程,請軍官教授學生軍制、戰略、戰術等國防知識。1906年,清政府頒佈《教育要旨》,將尚武教育列入教育宗旨,正式頒佈學校軍事訓練的辦法[4]。
中華民國成立後,1912年1月19日頒佈《普通教育暫行法》,規定「高等小學以上體操應注重兵式」。同年9月正式將軍事教育列入教育宗旨,要求全國各學校注重軍事訓練。不少學校還成立了「少年義勇團」或「童子軍」,學校軍事訓練迅速展開[4]。
但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世界掀起反對戰爭的思潮,中國的軍國民教育思潮隨之一度衰弱。1919年,一項調查顯示,中國教育界普遍認為:「現在歐戰之後,軍國民教育不合民本主義,已為世界公認。我國教育宗旨,亦應順應世界潮流。」1920年,全國教育聯合會議將「尚武」從教育宗旨中刪除。1922年頒發的《壬戌學制》取消了「軍國民教育」,學校軍事訓練隨之停滯[4]。
1929年1月,南京國民政府頒佈《修正高中以上學校軍事教育方案》,規定「凡大學、高級中學及專門學校、大學預科並其他高等以上學校,除女生外均應以軍事教育為必修科目」,「每年暑假期內,各校學生應受連續三星期之嚴格訓練」。1931年頒佈了《教育部關於高中以上學校加緊軍事教育的通令》,希望通過學校軍事訓練「鍛煉學生身心涵養、紀律、服從、負責、耐勞諸觀念,提高國民獻身殉國之精神,以增進國防之能力」[4]。
當時,所有大學、高中等學校的男生都應以軍事教育為必修科目,每年暑假接受連續三周的軍事訓練,教官由陸軍學校畢業生擔任。訓練項目包括學習軍事學識、培養優良德性及生活習慣,前者包括學科及術科。學科包括步兵操典、野外勤務、射擊教範、防空常識、戰車常識、衛生急救等。術科包括徒手教練、持槍教練、測圖實施、彈藥射擊、夜間演習等。當時學校軍事訓練考核非常嚴格,不及格學生必須隨下屆學生重新接受軍事訓練,若畢業時仍不及格則不准畢業;凡高中以上學生軍事訓練不及格者,不得投考大學。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全國統一的學校軍事訓練中斷,直到抗日戰爭勝利後才恢復[4]。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5年頒佈實施的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八章「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生的軍事訓練」規定了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生的軍事訓練辦法,其中第五十四條規定「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的學生,應當在學校內受徵集前的軍事訓練;訓練的時間和科目由國務院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高等學校的學生,應當在學校內受軍事訓練,並且準備取得預備役尉官軍銜和準備擔任尉官職務。高等學校軍事訓練的時間和科目,由國務院規定。」第五十六條規定「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生的軍事訓練,由學校編制內的軍事教員進行。」同時該法第二十五條就徵集服現役的問題規定:「正在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就學的年滿十八歲的學生,按照國務院的命令徵集或者緩徵。」「正在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緩徵。」因此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生的軍事訓練是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生履行兵役義務的基本形式[5]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次在法律上規定了在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生中進行軍事訓練[6]。
1955年11月1日,毛澤東批准了中共中央軍委關於在高等院校進行學生軍事訓練的請示報告[7]。從1955年冬季起,首先在北京體育學院、北京鋼鐵學院開展軍訓試點,後又增加北京郵電學院等12所高等院校。在這兩批14所高等院校中,開展了21個軍事專業課題的訓練,受訓學生一萬餘人[6]。1955年至1957年間,教育部和國防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規定,又先後批准在全國127所中等學校開展了軍訓試點,受訓學生7萬餘人。當時,高等院校重點開展預備役技術軍官訓練,高級中學開展基礎軍事訓練[6][7]。
1960年代初,經國務院批准,全國53個大、中城市的38所高等院校和70所高級中學或中等專業學校的一年級學生進行了軍訓試點。1965年,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大專院校學生到部隊當一段時間兵的指示精神,全國又有部分大專院校學生來到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下連當兵[6]。
文化大革命爆發後,1966年8月至11月,毛澤東在北京天安門先後8次接見來北京「串聯」的紅衛兵、學生、教師、群眾共1200多萬人。為維護秩序,駐京部隊奉命接待和組織外地來京「串聯」人員。同時,解放軍全軍各部隊也在駐地開展接待「串聯」師生工作。該工作完成後,12月9日總政治部批轉了首都接待外地革命師生委員會和政治工作檢查組《關於組織訓練外地來京革命師生的總結報告》,肯定了部隊人員在接待中的工作。12月19日,周恩來在北京工人體育場接見軍隊參加接待革命師生工作的指戰員大會上對此次接待工作表示:「你們幫助訓練革命小將,接送革命小將,這項工作做得非常緊張、繁忙,又非常細緻。這事實上是一次為人民服務的大演習。」該階段工作名義是訓練,實際只是接待和組織[8]。
1966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對大中學校革命師生進行短期軍政訓練的通知》,傳達了毛澤東的指示:「派軍隊幹部訓練革命師生的方法很好。訓練一下和不訓大不一樣,這樣做,可以向解放軍學政治,學軍事,學四個第一,學三八作風,學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加強組織紀律性。」《通知》規定: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設立全國大中學校短期軍政訓練領導小組,各省和大中城市,以軍隊為主,當地省委、市委、自治區黨委和文化革命小組派人參加,設立大中學校革命師生短期軍政訓練領導小組。《通知》要求從現在起到明年暑假,派出幹部和戰士分期分批對全國大中學校的革命師生普遍進行一次短期軍政訓練。此後全軍各部隊按照毛澤東指示及《通知》精神,普遍派出幹部承擔地方學校師生軍政訓練任務。如1967年1月20日至2月10日,駐京部隊派出4105名幹部,對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學院、北京地質學院、北京礦業學院5所高等院校2.26萬多名師生進行短期軍政訓練。在開始階段僅限於組織師生學習毛澤東著作,學習中共中央有關「文化大革命」的文件,開展加強紀律性的教育和隊列訓練等,並未介入各單位「文化大革命」運動[8]。
196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作出《關於人民解放軍堅決支持革命左派群眾的決定》。不久,毛澤東又賦予軍隊支農、支工、軍管、軍訓等任務[9]。1967年3月7日,毛澤東在《天津延安中學以教學班為基礎,實行全校大聯合和整頓、鞏固、發展紅衛兵的體會》上批示:「軍隊應分期分批對大學、中學和小學高年級實行軍訓,並且參預關於開學、整頓組織、建立三結合領導機關和實行斗、批、改的工作。」按照該批示精神,部隊對部分學校進行的短期軍政訓練改成了軍隊支援地方「文化大革命」的長期任務。軍訓內容由單純的軍政訓練改成了全面參與各學校「文化大革命」運動。全軍各部隊乃陸續抽調幹部戰士組成軍訓或解放軍毛澤東思想宣傳隊派往學校,對大中學校師生開展軍訓。例如1967年4月全軍每日派出幹部戰士5.3萬多人,對3091所學校的師生開展軍訓。到1968年第二季度,全軍軍訓學校已達1.17萬多所。僅北京駐軍和北京軍區部隊在1967年即派出2.8萬多名幹部戰士,對2041所學校177萬名師生開展軍政訓練。軍訓方式主要分三種:(1)集中15天至20天進行短期軍政訓練;(2)抽調幹部戰士組成「軍官隊」進駐學校,參與領導學校的「文化大革命」運動及軍訓;(3)1968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發出《關於分配一部分大專院校畢業生到解放軍農場去鍛煉的通知》稱:「大專院校畢業生,在那裏可以和解放軍一起活學活用毛主席着作、學農、學工、學軍、學文、批判資產階級,並接受解放軍優良傳統的教育。」根據該《通知》精神,大批大專院校畢業生被送往軍隊農場接受「再教育」[8]。
1967年3月19日,中央軍委作出《關於集中力量執行支左、支農、支工、軍管、軍訓任務的決定》,派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三支兩軍」任務,軍訓任務是「三支兩軍」任務之一。1972年8月21日,毛澤東同意中共中央、中央軍委發出《關於徵詢對三支兩軍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及附件《關於三支兩軍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決定「三支兩軍」人員撤回部隊[9][8]。
1966年毛澤東在「五七指示」中稱:「學生也是這樣,以學為主,兼學別樣,即不但學文,也要學工、學農、學軍,也要批判資產階級。學制要縮短,教育要革命,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統治我們學校的現象,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此後這成為「文革」中的辦學方針,大、中、小學均實行「開門辦學」,即學生走出校門到工廠和農村開展學工、學農勞動,接受工人階級和貧下中農再教育,並開展學軍活動,即到部隊駐地由解放軍部隊軍訓[10]。「文革」時期的「學軍」活動是將大、中學生作為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送到部隊接受再教育,師生都屬於「被改造對象」,「學軍」內容除了隊列、射擊等課目訓練外,還有大量的政治教育。當時每年大、中、小學均要花數月時間停課,分別「學工、學農、學軍」,學生長時間脫離學業從事這些校外活動,對基於書本的學業影響很大,這與1980年代起僅對高等院校和高級中學開展的短期軍訓有很大不同[11][10][12]。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1981年中共中央下發第11號文件,指示高等院校要把學生軍訓納入教學計劃,部分學校恢復了學生軍訓[6]。1984年,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並頒發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八章「高等院校和高級中學學生的軍事訓練」規定了高等院校和高級中學學生的軍事訓練辦法,其中第四十三條規定「高等院校的學生在就學期間,必須接受基本軍事訓練。」「根據國防建設的需要,對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學生,再進行短期集中訓練,考核合格的,經軍事機關批准,服軍官預備役。」第四十四條規定「高等院校設軍事訓練機構,配備軍事教員,組織實施學生的軍事訓練。」「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培養預備役軍官的短期集中訓練,由軍事部門派出現役軍官與高等院校軍事訓練機構共同組織實施。」第四十五條規定「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配備軍事教員,對學生實施軍事訓練。」第四十六條規定「高等院校和高級中學學生的軍事訓練,由教育部、國防部負責。教育部門和軍事部門設學生軍事訓練的工作機構或者配備專人,承辦學生軍事訓練工作。」[13]1985年和1987年先後頒佈了《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軍事課教學大綱》和《高等學校學生軍事訓練大綱》[7]。
1985年,教育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高等學校、高級中學進行軍事訓練試點問題的通知》[14]。同年5月28日,全國學生軍訓試點工作會議召開,決定從1985年9月開始在全國52所高等院校、102所高級中學(含中等專業學校)設軍事訓練試點[15][6]。1986年,中央領導強調,今後對高等院校新生要集中進行軍事訓練,過一段嚴格的軍事生活。軍事訓練試點的高等院校增加至69所。1987年擴大到105所。為進一步搞好學生軍事訓練試點,國家教委、總參謀部就訓練時間、訓練內容、軍事教員配備、經費和物資保障等方面作了規定[6]。
1989年後,根據國家教委的要求,從1989年到1992年,北京大學和復旦大學(從1990年起)這兩所普通高等學校的本科新生均須參加為期一年的軍事訓練,學制隨之從四年延長為五年。為這些學生進行軍事訓練的是全國四所實力最強、規模最大的陸軍學院。其中北京大學自89級入學開始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石家莊陸軍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信陽陸軍學院軍訓1年,復旦大學自90級入學開始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大連陸軍學院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南昌陸軍學院軍訓1年。全國僅有這兩所學校實行了這種為期一年的軍事訓練,而且不久便自93級入學起取消。1993年3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印發《關於研究調整北京大學、復旦大學新生軍政訓練問題的會議紀要》,決定1993年招收的兩校新生不再進行為期一年的軍訓[16][17][18][19][20]。
到1996年,全國軍事訓練試點院校已擴大至157所,此外,從1996年到2005年還有不少非試點院校也根據情況組織學生開展了各種形式的軍事訓練[6]。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2001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該法第十五條規定「高等學校、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應當將課堂教學與軍事訓練相結合,對學生進行國防教育。」「高等學校、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學生的軍事訓練,由學校負責軍事訓練的機構或者軍事教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軍事機關應當協助學校組織學生的軍事訓練。」[21]
2001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以國辦發〔2001〕48號文件轉發了《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在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級中學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的意見》。2001年11月,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在天津聯合召開「全國學生軍訓工作會議」。文件的下發和會議的召開,標誌着自1985年起歷時16年的學生軍事訓練「試點」工作結束,學生軍事訓練進入制度化軌道[22]。根據國辦發〔2001〕48號文件規定,自2001年到2005年由試點轉入全面普及階段[18]。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5年全國已有近500所高等院校、近3,000所中等學校開展學生軍事訓練,每年參訓學生約佔年度招生的一半左右[6]。截至2014年全國已有2,000餘所高等學校、22,000餘所高級中學開展學生軍事訓練,每年參訓學生1,700餘萬人[18]。
2003年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印發《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教學大綱》[23]。2007年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印發《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24]。
2001年頒佈的《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在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級中學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軍訓開展的對象是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級中學的學生。但相當多的地區和學校隨意擴大軍訓學生的範圍,對剛升入初中的學生,甚至有個別地方對小學生也開展軍訓,以致發生軍訓期間初中學生暈倒甚至死亡的事件。2005年,胡瑾等26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呼籲,明令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組織學生軍訓,並建立學生軍訓前的體格檢查制度和保險制度等,並建議改變學生軍訓時間,將當時一般安排在暑假後第一學期開學上課前舉辦的軍訓改為在期中或第二學期開學上課前,以免剛完成升學考試的學生身體過於疲勞[25][26]。
2011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八章章名修改為「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高中學生的軍事訓練」,同時將第二十六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中的「高等院校」修改為「普通高等學校」;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中的「高級中學」修改為「普通高中」;第四十五條中的「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修改為「中等職業學校」,從而在法律上將學校軍事訓練範圍由高等院校和高級中學縮小到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27]。
2020年10月13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修訂草案說明中提到,根據國防教育和國防動員領導管理體制改革實際,規定國防教育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國防教育工作職責,明確普通高校和高中學生軍訓制度[28]。2020年12月22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修訂草案說明中提到,鑑於學生參加軍訓的主要目的是接受國防教育,與兵役的強制性、軍事性存在差異,將2011年版兵役法關於學生軍訓的內容「調整由正在修訂的其他相關法律予以規範」[29],不再出現在兵役法中。2020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十七號主席令公佈,新國防法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學生軍訓正式成為國防法規定內容。新國防法中規定,「學校的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各級各類學校應當設置適當的國防教育課程,或者在有關課程中增加國防教育的內容。普通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學生軍事訓練。」這意味着,非普通高中的高中階段學校也需要開展軍訓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兩個結合」兵役制度,役齡青年履行兵役義務採取服現役和服預備役兩種形式。但每年徵集服現役和參加民兵、預備役部隊服預備役的人數規模有限。為保證履行兵役義務的均衡性,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高中學生普遍參加軍事訓練是他們履行兵役義務的基本形式[30]。
自20世紀末起,高中生、大學生正在逐步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員的主體。在參軍前對他們進行役前教育,可縮短從民到兵的距離,減少入伍後單兵課目、共同課目的訓練時間,因此學生軍事訓練是培育高素質後備兵員的訓練營。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規定,學生軍事訓練也是培養預備役軍官的重要途徑,這對健全預備役制度具有重要作用[30]。
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高中學生軍事訓練的主要內容通常是:出早操,三大步伐、行止間動作、內務整理,隊列訓練,閱兵式、分列式訓練,軍體拳。晚上一般安排各種活動,如國防知識講座、學唱軍歌等。原先有不少學校還組織長途拉練、打靶等項目,到2010年代一些學校已放棄這些項目[31][32],但仍有不少學校繼續開展[33][34]。軍訓對象通常為剛入學新生,且一般以班級為單位。作為班級的第一次大型集體活動,軍訓可以增進同班級同學間了解。軍訓中的行列操練亦可培養班級成員間協作能力。
普通高中軍事訓練時間一般為一周左右,通常安排在高一新生開學前後進行[3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規定,除大學、高中生外,還有中小學生也應接受軍訓。時間一般在9月份開學前或10月國慶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在就學期間,必須接受基本軍事訓練,軍訓實際訓練時間不得少於14天。[1]
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訓練時間長短不一,最常見的是兩周左右,但也有個別超過兩周達到三周的。2010年代,普通高等學校新生軍訓時間明顯縮短,超過兩周的已很少見,有的甚至已縮短為一周左右[32][36][37][38]。開展軍事訓練也不一定是在新生開學前進行,有的是安排在新生開學後的第一學期內進行,也有的安排在第二學年或其他時間進行[36]。
以普通高等學校重慶郵電大學為例,2017級學生軍訓為期2周,從9月17日到30日在校園進行,具體安排為[39]:
時間 | 訓練內容(白天) | 活動內容(晚上) |
---|---|---|
第一天 | 上午:軍訓動員大會 下午:明確訓練安排、熟悉軍訓場地、一日生活制度、內務衛生標準等,軍容風紀檢查 |
隊列訓練,學員相互認識,挑選學生骨幹,軍旅文化交流 |
第二天 | 停止間隊列動作、行進間隊列動作 | 學唱軍歌、教疊軍被、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軍隊傳統教育 |
第三天 | 行進間隊列動作 | 軍事理論課——現代戰爭空襲手段及其防護 |
第四天 | 隊列訓練 | 愛國主義教育——聶榮臻元帥精神巡講 |
第五天 | 隊列訓練 | 國家安全形勢報告——國際戰略格局和我國周邊安全環境 |
第六天 | 隊列訓練、會操 | 防災減災、應急避險知識學習——人防、消防、救護技能講座 |
第七天 | 大型消防疏散演練、滅火實戰演練 | 各學院安排開學典禮、專業教育等 |
第八天 | 野營拉練(防空襲、防核、生、化演練) | 各學院安排開學典禮、專業教育等 |
第九至十二天 | 分項訓練、綜合訓練、反恐演習訓練 | 分項訓練、綜合訓練、反恐演習訓練 |
第十三天 | 分項訓練、綜合訓練、反恐演習訓練 | 匯報表演預演、各團組織聯歡 |
第十四天 | 軍訓成果匯報(閱兵、分列式、軍體拳、隊列操、戰術表演、人防應急避險演練等) |
原先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高中軍事訓練普遍安排在暑假或開學初進行,所以每年9月開學前後各地幫訓兵力和軍訓場地都會嚴重不足,這是學生軍訓工作面臨的現實而緊迫的問題[40]。部分地區因幫訓兵力不足,所以充任教官的人員素質良莠不齊,有不少都並非現役軍人而是預備役人員,對學生進行體罰甚至暴力毆打的事件時有發生,如2014年8月湖南省龍山縣皇倉中學軍訓時,縣人民武裝部組織的預備役的教官與師生發生肢體衝突造成42人受傷,其中包括一名教師[41][20]。為了解決幫訓兵力和軍訓場地問題,2010年代各地紛紛調整軍訓計劃,並拓寬軍訓教官來源。例如,自2014年起,中國人民解放軍黑龍江省軍區和黑龍江省教育行政部門嘗試調整學生軍訓時間,錯峰安排在每年8至9月和第二年4至6月這兩個時段進行,並由黑龍江省教育廳牽頭發文,指定30所高校將軍訓時間調整到第二年,實行錯峰軍訓後,黑龍江省教官與學生比例由1∶100提高到1∶80。又如,2017年6月,中國人民解放軍陝西省軍區商請駐軍派出幫訓官兵的同時,指導多所高校選拔出450名高年級國防生、350名定向士官生以及900多名退役復學大學生擔任軍訓教官,由陝西省軍區分別組織集中培訓,構建了以現役官兵為主體、復轉軍人為補充的幫訓力量體系。再如,2017年4月,針對城區高中階段學校多、場地少、軍訓展開困難等問題,陝西省軍區會同陝西省教育廳多次深入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民兵預備役訓練基地調研論證,指導各軍分區、市教育局對民兵預備役訓練基地改建新建,按照「典型引路,試點先行」的辦法完善配套設施和功能,擴大承訓容量,承擔學生軍訓任務[40]。
由於軍訓很多安排在開學前後的8月至9月進行,天氣過熱、陽光強烈[42],加上沒有軍訓前體格檢查制度,所以在2015年以前軍訓中學生暈倒、猝死等意外時有發生[43][44]。2015年,為保障學生軍訓過程的安全,國家衛生計生委制定並發佈了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學生軍訓衛生安全規範》,對學生軍訓前體格檢查要求、學生軍訓負荷強度要求、軍訓期間疾病與不適症狀報告制度等作了規定[45]。2020年8月4日下午,中國湖南一位新高一學生在軍訓期間因患熱射病搶救無效死亡。此事引起社會廣泛討論。[46]
2005年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新浪校園頻道合作開展的一項調查(共1510人參與)顯示,97%的受訪者在上學期間參加過軍訓,69%的人認為「軍訓很有價值」[47],但該調查也指出只有30%的人認為自己在軍訓中「收穫了國防教育知識」,大多數人(51.5%)感受到的是「自己的意志品質得到了鍛煉」[48]。學校軍訓的基本內容長期是「三大步法、行止間動作、內務整理」,而基本軍事科目訓練極少甚至根本就沒有,導致軍訓幾乎成了簡單的隊列訓練,單調枯燥且缺乏軍事味,而且無論普通高等學校還是普通高中都同樣是這些訓練內容,既對年輕人缺乏吸引力,也無法滿足國家切實提高學生軍事素質的需要。許多地方和學校僅僅把學生軍訓當作一項指標,例行公事應付交差,既不重視也缺少資金、人員投入,就連深受學生歡迎的實彈打靶等項目都被普遍取消[22][49][50]。國家曾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地方人民政府要增加經費投入,完善現有民兵訓練基地等相關設施,逐步使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在民兵訓練基地集中進行,各省軍區、軍分區、縣(市、區)人民武裝部要為學生軍訓使用民兵訓練基地提供便利,但能在民兵訓練基地實施軍訓的學校至今仍屈指可數[22]。由於參訓學生家長普遍將軍訓的意義視為有利於孩子(很多是獨生子女)磨練意志品質、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且不少學校僅僅將軍訓當作加強學生管理、樹立紀律觀念、鍛煉學生吃苦耐勞的方式,所以軍訓普遍忽視了本應當最重要的軍事意義[22][30][51][20][52]。另外,有個別普通高等學校(例如華南師範大學[53])軍訓時要求學生不論男女都要剪短髮,大部分網友反對這種做法[54]。
為了增強學生軍訓的軍事味,使軍訓對青年學生產生吸引力,自2000年代起,部分地方和學校也進行了多種改革和探索,基地化訓練模式是其中重要的改革方向。例如上海市軍訓工作一直有兩種模式,一是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警備區協調現役部隊承訓,二是依託軍訓基地組訓。2000年代初期上海市興建了東方綠舟軍訓基地,該基地國防園內有一艘仿真航母,內有7層,分別設為中國兵器博覽館、模擬射擊館、國家安全教育館、多媒體展示廳、軍事4D電影院等,該基地不僅為學生提供了軍訓硬件設施,還先後建立了航空母艦、群雄爭空、野戰煙雲、鐵甲雄風、民防逃生、軍事技能等7大系列30多個科目的體驗教學內容,使軍訓課程獲得極大豐富。2002年,上海市教委下發文件,將全市各區縣學校到東方綠舟軍訓基地軍訓的時間列成時間表,明確由各區縣教育局長掛帥,軍訓不利用假期,直接進入正常課程,各校高一學生都必須參加。上海市的學生軍訓基地發展迅速。2017年,在上海警備區的協調下,上海市共有54所高校參訓,參訓人員12.1萬人,其中18所1.8萬人依託學生軍訓基地組訓[55][56]。
2012年,在四川成都召開的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軍訓現場會上,對新形勢下大學生軍訓工作的發展方向進行研討,會議確定大學生軍訓工作應由普及化轉向規範化。2014年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在天津共同主辦了首屆軍事訓練營,來自列入學生軍事訓練改革試點的天津市、黑龍江省、上海市等8個省市的320名高中生、大學生參加,「班進攻戰術演練」、無線電測向、核生化防護、輕武器實彈射擊等具備科技含量、注重實際操作的項目成為軍訓的主要內容,獲得了參訓學生的好評[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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