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城中心(英語:MOSTown,2018年8月前稱:Sunshine City Plaza),是由恒基兆業地產發展的購物商場,位於香港新界馬鞍山鞍誠街18號,面積為532637平方呎[1],為馬鞍山區最大的商場。新港城中心商場基座為馬鞍山市中心公共運輸交匯處、馬鞍山民政事務署、馬鞍山郵政局及新港城街市,上蓋為恒基兆業地產發展的私人住宅新港城第4期。

Quick Facts 新港城中心 MOSTown, 概要 ...
新港城中心
MOST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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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翻新後的新港城中心中庭
概要
類型購物中心[*]
地址 香港新界馬鞍山鞍誠街18號
座標22°25′28″N 114°13′56″E
開業日期1994年2月(30年前)
發展商恒基兆業地產
所有者恒基兆業地產
營業資訊
商戶數200多個
建築資訊
建築師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
層數3層
建築面積532,637平方呎
其他資訊
網站MOSTown 新港城中心
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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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城中心音樂噴泉(於2017年8月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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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天地繽紛樂園中庭於2013年完成翻新後加設扶手電梯和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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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3年完成翻新的3樓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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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翻新後的2樓東面中庭

商場概況

新港城中心與附近多個商場設有天橋連接,包括新港城第5期商場(前稱:新港城廣場)、馬鞍山廣場、富輝商場,而透過富輝商場的行人天橋,可到達馬鞍山中心商場;透過新港城第5期商場的行人天橋,可到達福安花園商場。

商場設計

新港城中心興建時以熱帶雨林為主題,其中的展覽場地是1997年五大最佳展銷會場之一[2]。商場曾採用以太空為主的聖誕裝飾,藉此獲得全港最美觀聖誕佈置的第四位[3]。恒基兆業於2011年底斥資1.3億元進行全面翻新工程,分三階段進行,首階段工程已於2012年3月底竣工。工程重點之一是商場整體的燈光效果參考日本六本木商場的「型格」概念,於廣場加設環狀LED顯示屏,在簡約的背景展現出不同的顏色變化,帶出豐富鮮明的視覺效果。全部工程於2013年8月完成。

另外,商場亦注入環保設計的概念,採用玻璃物料以增加場內光綫,讓天然光綫直接透過玻璃引入店舖內;以及加闊中庭位置,除使採光率充裕外,亦使購物環境更加寬敞舒適,有助環保節能。該商場亦將引入多間特色食肆,為顧客提供多元化的餐飲享受,銳意把該商場打造成馬鞍山美食購物熱點,全面提升新港城中心形象及格調,吸納更多區外人流,帶動場內消費。[4]

而2016年的翻新工程將商場東面通道和商舖間格進行大改動,首階段工程已於2017年1月竣工,東面原有的扶手電梯於工程中拆除。到2017年中開始翻新中庭,香港最後一個位於商場的室內音樂噴泉亦已消失。[5]

2018年5月,恒基兆業表示新港城中心的英文名稱將於8月20日起由Sunshine City Plaza改為MOSTown,中文名則維持不變。

商戶組合

在商場落成初期,擁有當年全港最大的日資百貨公司--八佰伴租用,佔據了新港城商場廣大面積,其店舖有男女服裝部、玩具部、超級市場、歡樂天地等。八佰伴於1997年11月尾結業後,便由恆基地產旗下的千色百貨公司承租。除此之外,商場亦曾設有哈迪斯繽紛樂園,但已於2002年及2006年結業。繽紛樂園原店和千色百貨混合,該店一直保持繽紛樂園風格,直到2010年代。全盛時期,香港「六大快餐店」麥當勞哈迪斯KFC大家樂美心快餐大快活(位於新港城廣場)曾同時進佔新港城。新港城街市於2019年1月20日完成第一期翻新(即前惠康超級市場)。商場設有區內唯一戲院,1995年9月8日開業起服務馬鞍山多年的馬鞍山戲院營業至2019年4月28日。2019年7月25日起由英皇戲院接手經營。大型商戶包括:

公共空間問題

根據地政總署資料,新港城中心商場二樓的天幕廣場是一個佔地逾20,000平方呎的公共空間 ,政府定義該處為「公眾室內廣場」(Public Atrium),公眾往往難以察覺 ,甚至會誤以為是私家地方。而商場業主在天幕廣場範圍舉行食品展,並設置多個攤位,但沒有收銀處。其後地政總處已表示該處進行銷售活動違反地契條款,須在作出糾正,但無正面針對「公眾室內廣場」的特殊性作出任何補救行動或改善建議。[6]

事件

江澤民到訪商場

時任中共總書記兼國家主席江澤民在分別於1997年及2002年訪港期間到訪新港城中心商場。

防暴警察闖入商場 保安涉阻差辦公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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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新港城中心保安嘗試擋住商場大門阻止防暴警察進入商場,但最後被警察闖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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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察闖入商場的行為引起市民不滿,警員舉起胡椒噴劑

2019年10月7日晩上8時,有反修例人士聚集新港城中心商場二樓的天幕廣場唱抗爭歌曲後,有防暴警察指因有人破壞新港城中心商場,進入新港城中心商場二樓採取行動,期間有四名新港城中心商場保安嘗試擋住商場玻璃大門阻止,但防暴警察仍猛推撞開商場大門及闖入新港城中心商場二樓,並制服一名男子,期間推跌在場採訪及身穿記者反光衣的立場新聞記者,壓在地上,又撥走記者眼鏡及拉走電話的充電線,其後有一名防暴警員將記者扶起。[7][8][9]事後馬鞍山街坊稱讚新港城中心商場保安盡責,表示會寫感謝卡給保安,批評警方無理進入私人地方。[10]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稱商場是必經之路,指場內有人用雷射光照射警員。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的第50條,警員是可以在沒有搜令下進入私人地方。[11]

2019年10月9日下午,警方指四男一女保安涉在10月7日晚上阻止防暴警察進入新港城中心商場,被控「阻差辦公」而被捕,在馬鞍山警署扣查,同日晚上獲准保釋。警方又表示,根據《警隊條例》第63條,任何人士協助或意圖或拖延警務人員執法,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12]到晚上7時半,百多名市民到新港城中心商場二樓的天幕廣場內聲援,手持「支持盡忠職守保安員,強烈譴責警方濫權濫捕」標語。期間約40名防暴警察一度在新港城中心商場出現。[13]

而恒基兆業地產發聲明,對事件深感遺憾。指事件可能會進入司法程序,因此不便置評。同時表示新港城中心商場於2019年10月12日至13日暫停營業,以保障顧客安全及避免任何衝突事件發生。[14]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會長陳志球指出,首先,根據第232章《警隊條例》第50條第3款,當警方進入商場時說明來意指,須予逮捕的人已進入或置身該處,亦會進行拘捕行動,便需要放行警隊,因此警員可進入處所搜查,任何人若妨礙執法都有可能幹犯法例。而且,根據地契,商場並非私人地方就不准進入如此簡單,因爲涉及地契等法例監管,個別商場雖由物業公司管理,但有地契寫明容許警方入內執法,部分地方連接公共空間,需24小時開放,因此具體需要視乎物業的地契。[15]

2020年3月30日,警方指5人獲暫時釋放,未有被起訴。但會保留檢控權利。[16]

交通

港鐵
公共巴士

商場下方為馬鞍山市中心公共運輸交匯處,對面馬鞍山廣場下亦有海栢花園公共運輸交匯處。商場外亦設有巴士站。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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