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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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加坡憲法》,新加坡是一個類似於英國的單一制、議會民主制(內閣制)國家,自1959年取得自治地位以來,一直由人民行動黨執政並以壓倒性多數控制着議會,因此被一些人認為該國實際上是一個威權主義或一黨制國家。然而由於新加坡國會議員是通過選民投票直選產生的(單一選區及集選區),國內也有多個政黨參與選舉以及容許有反對黨的存在,加上自李顯龍出任總理後,反對黨相較於從前有更大的空間,容許網上發言及組織,但不容許集會,因此一些人認為新加坡也屬於部分民主[1]。2019年《經濟學人》週報表示新加坡的民主指數為第66名,屬於有缺陷的民主國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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