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福建海关机构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華人民共和國廈門海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在廈門市設立的海關,駐地位於廈門市鷺江道269號,負責的關區為廈門市、漳州市、泉州市[註 1]、龍巖市。
| |
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海關總署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 |
---|---|
組織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
機構類型 | 海關總署直屬機構 |
行政級別 | 正地廳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100000B36951692H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廈門市鷺江道269號 |
郵政編碼 | 361001 |
電話號碼 | +86 (0)592 2355555 |
緝私局 | |
實際地址 | 廈門市海後路34號 |
郵政編碼 | 361001 |
電話號碼 | +86 (0)592 2356200 |
對外官網 | xiamen |
信息公開主頁 | xiamen |
機構沿革 | |
成立時間 | 1950年(延續) |
影像資料 | |
廈門海關前身為閩海關廈門口。1949年10月廈門戰役後,廈門關由廈門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根據「完整接管,逐步改造」方針留用全部海關人員。1950年6月1日,廢除「廈門關稅務司署」舊稱,啟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廈門海關。1953年2月18日奉政務院海關總署之命令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州海關廈門分關,並受廈門市人民政府指導。1955年1月1日恢復獨立建制,直屬對外貿易部海關總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同年10月5日奉福建省人民委員會命令受對外貿易部海關總署和廈門市人民委員會雙重領導,並受福建省對外貿易局指導。 1950年8月,廈門海關內部編制調整結束,由七個課改編為五個科、原保留之港務課、巡燈課於1950年10月及12月移交交通部所屬廈門航務局及航務總局廈門區海務辦事處接收
進入文化大革命後,1967年8月1日,廈門海關施行軍管,次年建立廈門海關革命委員會,1969年底至1971年11月13日廈門海關革命委員會劃歸廈門市財政局革命委員會領導,1970年,軍管小組撤銷。1972年改為直屬廈門市革命委員會領導。1978年12月27日廢止廈門海關革命委員會名稱復稱現名。
1980年2月20日國務院《關於改革海關管理體制的決定》下達後,廈門海關直屬海關總署領導,同時受福建省人民政府監督指導,1981年2月15日由福建省口岸辦監督指導,1984年改由福建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監督指導。1984年6月9日國務院批准廈門海關為廳局級海關。1987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頒佈,解除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對於廈門海關的監督指導責任。[1]
1994年增設稽查處,95年設立調查局,99年成立走私犯罪偵查分局(副廳級),2003年更名緝私分局。2008年遷入現址鷺江道269號(原址海後路34號緝私分局使用)。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