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豐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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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3年8月22日) |
唐朝律令體制下,形成了以三省六部為首的精密官制體系,唐玄宗以降的社會變化,現實和理念偏離越來越大。唐朝大量設置臨時官——使職。使職包括觀察使、節度使和轉運使等。使職讓律令之外的官員掌握實權。唐朝滅亡,五代十國傾向更加嚴重。宋朝成立統一中國,並沒有大規模改變混亂官制。北宋中期,宋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進行熙寧變法充實財政、軍事。王安石退任後,元豐三年(1080年)着手官制改革,1年8個月完成。宋朝官制根據《唐六典》,使唐風三省六部體制在形式上復活。又按照當時時代特徵進行修正,對其後南宋、金朝、元朝、明朝、清朝官制影響巨大。宰相制度延續到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六部等制度沿用到清朝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