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恩·比德威爾·惠勒(英語:Wayne Bidwell Wheeler,1869年11月10日—1927年9月5日)是美國律師,也是反沙龍聯盟的長期領導人。作為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美國禁酒運動的主要倡導者,他在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的通過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該修正案規定禁止在美國境內製造、轉運和銷售酒精飲料。[4]
韋恩出生於俄亥俄州特朗布爾縣的布魯克菲爾德鎮。他在他自家的農場裡長大。由醉酒的農場僱工造成的童年悲劇使韋恩終生厭惡酒精。他後來利用這個故事招募禁酒運動的成員,並推動美國憲法的禁酒修正案。韋恩畢業於俄亥俄州的一所高中,並獲得了教師資格,隨後在成為歐柏林學院的學生之前任教了兩年。1894年畢業後,他成為反沙龍聯盟的組織者,其後於1898年在凱斯西儲大學獲得了法學碩士學位。1902年,韋恩成為反沙龍聯盟的負責人,並完善了一個關于禁酒的壓力政治體系,包括媒體宣傳和公開示威,以贏得限制或禁止銷售和消費酒精的法律的頒布。
隨着1920年第十八修正案和沃爾斯特德法案的通過,惠勒的職業生涯達到了頂峰。20年代中期,隨着禁酒令的執行變得越來越困難,聯邦機構採取了嚴厲的措施,包括對酒精下毒,試圖勸阻人們不要飲酒。而韋恩則拒絕妥協,他拒絕修改禁止措施以允許飲用啤酒,這讓他顯得越來越不合群。他的政治影響力也隨之減弱。韋恩於1927年退休。
退休後不久,韋恩就被幾場悲劇所困擾。他的妻子在一次意外的廚房火災中喪生,他的岳父在援救失敗後心臟病發作去世。惠勒患有腎病,於1927年9月5日在密歇根州巴特爾克里克的一所療養院去世。
早期生活
韋恩出生於俄亥俄州特朗布爾縣的布魯克菲爾德鎮,是瑪麗·烏蘇拉·哈欽森·惠勒和約瑟夫·惠勒的兒子。[5]他的反酒精立場始於在家庭農場工作時,當時一名醉酒的僱工不小心用乾草叉刺傷了他。作為一個成年人,韋恩把這件事變成了一個政治宣傳,以宣傳他禁止使用酒精的立場。
教育
高中畢業後,韋恩在學校教了兩年書,並於1890年就讀於歐柏林學院。為了支付高昂的學費,韋恩做過服務員、宿舍管理員、暑校老師和推銷員。[6]
早期事業
當霍華德·海德·羅素(Howard Hyde Russell)為他提供一份新成立的反沙龍聯盟(ASL)的工作時,韋恩正在奧柏林學習。羅素後來回憶道,他在韋恩身上看到了 「一個渴望幫助其他人的充滿愛心、積極向上、自我犧牲的靈魂。」[7]
1894年從學校畢業後,韋恩接受了羅素的邀請,成為反沙龍聯盟的組織者。韋恩在為該聯盟工作的同時也在學習法律,他最終於1898年獲得了在凱斯西儲大學獲得了法學碩士學位。[8] 韋恩的教師和律師背景使他能夠成為一名出色的組織者和辯論者,在獲得法律學位後,他被任命為反沙龍聯盟法律辦公室的負責人。在任內韋恩負責發起多起支持立法控制生產、銷售、和購買酒精類飲料的訴訟。
1903年,韋恩成為反沙龍聯盟的代理主管,[9]並於1904年被永久任命為該職位。[10]韋恩主張通過全國性的立法來杜絕酒精的生產和銷售,而不是試圖通過治療和教育來限制飲酒。[11]
惠勒主義
作為反沙龍聯盟的領導者,韋恩·惠勒創造了一種被稱為惠勒主義(Wheelerism)的激進主義。該方法只針對一個問題,並嚴重依賴大眾媒體說服政客,以使他們相信反沙龍聯盟的立場得到了廣泛的公眾支持。[12] [13]惠勒主義還包括以威脅撤回競選代言等策略直接說服當權者;支持和資助反對者;披露令人尷尬的信息以獲得對限制酒類貿易的支持。[12] [13]
掌權
在韋恩的領導下,反沙龍聯盟開始專注於實現禁酒令的目標。與弗朗西斯·威拉茲(Francis Willards)的基督教婦女禁酒聯盟處理許多人道主義問題不同。韋恩認為,要想成功挑戰啤酒、葡萄酒和白酒製造商的政治影響力,唯一的方法就是專注於以任何必要的方式實現全國性禁令。[14]
韋恩能夠通過鼓勵支持禁酒的大眾投票給支持禁酒的議員,而不管該議員的政黨派別或在其他問題上的立場如何。與其他禁酒團體不同,反沙龍聯盟承認兩黨制的至高無上,並與民主黨和共和黨合作,而不是與在國會影響不大的禁酒黨合作。
在韋恩主事期間,反沙龍聯盟資助了眾多州議員和國會議員的選舉。它的影響力體現在與酒精銷售和消費有關的問題上,包括國會否決威廉·霍華德·塔夫脫總統對韋伯-凱尼恩法案的否決權。韋伯-凱尼恩法案禁止將酒精飲料運輸到有禁酒令的州,即使是少量供個人消費。塔夫脫辯稱,這是一個州的權利問題,不需要聯邦立法。國會則持反對意見,美國參議院和美國眾議院的否決票完全出乎意料,也為禁酒令的支持者在當時的政治影響提供了切實的證據。[11]
該法案被推翻之後,美國國會批准了第十六條憲法修正案,創造了國家所得稅。直到1913年,聯邦政府的年收入的40%都依賴於酒稅,但隨着所得稅取代酒稅,這一論點就煙消雲散了。因此,反沙龍聯盟定位於實現其主要目標,即通過新的憲法修正案實現全國禁酒。[11]
第十八修正案
隨着禁酒運動的不斷壯大,韋恩通過與政治代表的結盟,巧妙地擴大了反沙龍聯盟的政治影響力。他的主要成功之一是支持女性選舉權運動,因為相信女性會在投票箱中支持反沙龍聯盟的候選人。韋恩通過支持女權主義者,換回那些女權主義者對禁酒令修正案的支持。經過幾十年的努力,1919年,美國國會獲得了第十八修正案,該修正案徹底禁止了在美國境內生產、運輸和銷售酒精飲料。1920年通過的第十九修正案則賦予了婦女投票權。 [11]
禁令執行
在1920年代初期,韋恩的權力達到了頂峰。他參與起草了沃爾斯特德法案,該法案提供了執行禁令修正案的手段,以及完善禁令執行機制的聯邦和州法律。與反沙龍聯盟合作的候選人已經基本控制了各州政府和美國國會。此外,韋恩的影響還延伸到禁酒局,這讓他執行了一項禁酒行動,該行動專門聘請了負責識別和逮捕非法酒精製造商、分銷商和銷售商的執法人員。[11]
影響力下降
美國人對酒精的渴望並沒有像韋恩設想的那樣在第十八修正案通過後有所下降,所以禁酒令越來越難以執行。[8]到1926年,韋恩受到國會議員的廣泛批評,議員們開始質疑反沙龍聯盟的政治獻金和資金走向。[8]
當禁酒局開始在工業酒精中添加毒藥以防止其在飲料中使用時,轉折點出現了。[8]韋恩反對使用肥皂等非致命物質,並認為在工業酒精中加入毒藥才是唯一可以接受的措施,因為如果公民因飲酒而觸犯法律,政府沒有義務保護他們的生命。[8]這項決定造成10,000至50,000人死亡,而韋恩認為受害者實質上是自殺。[8]他的冷酷態度和拒絕在執行禁令上妥協開始改變公眾對反沙龍聯盟的看法,韋恩的影響力開始逐漸減弱。[8]
逝世
韋恩在公眾對中毒死亡事件的強烈抗議聲中退休,但他繼續為禁酒令而戰。1927年8月14日,韋恩的妻子在家中因廚房火災而被燒死,她的父親在試圖救援失敗後心臟病發作死亡。[11]就在他們去世三周後,韋恩在巴特爾克里克療養院尋求治療時死於腎病。[15]他被安葬在俄亥俄州哥倫布的格林草坪公墓。[16]
影響
韋恩在今天並不廣為人知,但熟悉禁酒令時期的歷史學家認為他在第十八修正案的通過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他對壓力政治的運用、在建立禁酒運動方面的專業知識以及他為反沙龍組織貢獻的時間和精力是該組織和整個禁酒運動成功的關鍵。[14]
參考資料
來源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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