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華雞姦案馬來語Kes liwat Anwar Ibrahim II)是馬來西亞政治相當大的爭議事件,共有兩宗被定罪違反性悖軌法(Sodomy Law,舊稱肛交罪或雞姦罪)和兩宗有嫌疑的案件。案件與前馬來西亞副首相安華·依布拉欣有關,安華在1998年被首相馬哈迪·莫哈末革職之後,其成立人民公正黨參與選舉,並成為馬來西亞最具影響力的反對黨領袖。安華一直堅稱自己是異性戀者,指責此些指控為誣陷及政治迫害,實際上是政府及執政黨國陣阻止其以反對黨領袖身份進入國會。

安華·依布拉欣

歷史

第一起案件於1998年進行審判,原馬來西亞副首相安華·依布拉欣被首相馬哈迪·莫哈末革職之後,安華成立反對黨人民公正黨參與翌年選舉。之後他被控與其司機發生「肛交」行為,而違反該國的刑法。安華一直指責,此指控為誣陷、更是政治迫害,為的是阻止其以反對黨黨魁身份進入國會,兩人被判罪成,安華被判處九年監禁。該判決於2004年被馬來西亞聯邦法院推翻,安華從監獄釋放,但按法律,被禁止參政五年。

第二起案件發生於2008年,安華復任下議員並擔任反對陣線人民聯盟領袖後,安華被指控強姦男助手,之後於2010年和2011年接受審判,2012年1月吉隆坡高等法院以證據不足宣布安華無罪釋放。2013年安華無法領導人民聯盟勝出選舉,但繼續擔任反對黨領袖。檢察署繼續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2014年3月無罪判決被上訴法院推翻,改判罪成監禁五年。安華繼續保外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2015年2月10日,聯邦法院駁回安華的上訴,維持上訴庭的判決,安華需即時入獄服刑五年。他因此被衹奪議員資格,失去官方反對黨領袖地位。自2008年起史上最長的上訴,以聯邦級別刑事上訴聽證會而聞名[1][2]。2018年由馬哈迪領導的希望聯盟獲得中央執政權後安華便在隨後獲得最高元首特赦。

2019年12月4日,安華辦公室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在臉書上傳視頻及法定宣誓書,指責安華於2018年10月2日企圖強姦他。安華強烈否認對方指控,並說明10月2日當天正在森美蘭波德申國席補選進行拉票活動。該指控相隔18個月後才公開,安華認為明顯含有政治陰謀,企圖在公正黨大會召開和國家領導交棒之際,破壞他的形象。並指示其機要秘書報警處理,指控對方誹謗[3]。由於該案缺乏有力證據,因此大馬總檢察官表示不會就此案提控任何人[4]

2020年8月17日,大馬網絡流傳一份在6月29日成立的宣誓書,一名男子艾迪阿茲茲指責一名政治人物,於2013年期間在雪州、柔佛、檳城和吉隆坡的酒店,與他進行4次肛交,每次時長1到2小時不等,並在事後支付他300令吉[5]。大馬警方在接獲相關投報後對此開擋調查。10月15日,警方傳召安華調查6宗他涉及的案件,包括安華被指控的4次肛交案[6]。安華表示不解竟會一次性就6宗調查檔案,認為該調查檔案已被政治化。不過警方強調,該案是在不受到政治壓迫或任何一方的指使下專業的展開調查[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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