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歷史上在巴黎簽訂的其他條約,請見「
巴黎條約」。
1763年的巴黎和約是七年戰爭的交戰雙方於1763年2月10日在法國巴黎簽訂的和約,標誌着七年戰爭的結束。條約規定,法國將整個法屬加拿大(聖皮埃爾和密克隆群島除外)、法屬路易斯安那中密西西比河以東部分割讓給英國,並從印度撤出,只保留5個市鎮。法國亦承認英國對多米尼加、格林納達、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以及多巴哥的主權[2] 。西班牙割讓佛羅里達給英國。
事实速览 條文, 簽署日 ...
巴黎條約 (1763年)1750年代中期:戰爭爆發前-- 七年戰爭參戰國。.
英國、普魯士、葡萄牙與盟友
法國、西班牙、奧地利、俄羅斯與盟友 |
條文 | 七年戰爭結束(在美國稱為法印戰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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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763年2月10日 (1763-0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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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地點 | 法蘭西王國巴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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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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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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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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