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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昌1950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律系,後考入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班,師從蘇聯刑法學家貝斯特洛娃,研究方向為刑法學研究。1952年,馬克昌畢業後,返回武漢大學任教,擔任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與人大高銘暄教授並稱為中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2]1956年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起草工作,因要求儘快制定刑法的主張被劃為右派分子,投入湖北省蘄春縣八里湖農場接受勞動改造。1979年後開始武漢大學法律系的重建工作。1986年,武漢大學法學院成立,任首任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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