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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梵語:*Abhidharma-mahāvibhāṣā-śāstra),又稱為《大毘婆沙論》、《毘婆沙論》(「毘」又作「毗」,「阿毘達磨」又作「阿毘曇」,「毘婆沙」又作「鞞婆沙」),是說一切有部根本論書《發智論》的注釋書。本論梵本據稱有十萬頌已不存,僅漢譯本傳世[1]。
本論大約在公元2世紀,於迦濕彌羅國(現今喀什米爾)編撰。迦濕彌羅的論師,尊奉《大毘婆沙論》,稱作毘婆沙宗。《大毘婆沙論》在其宣揚下,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最高論書。
毘婆沙(梵語:vibhāṣā),是一種佛教註釋書名稱,主要用於對阿毘達摩論書的註解[2]。《大毘婆沙論》主要是《發智論》的註解書,故稱毘婆沙[3]。
傳說佛滅後四百年,迦膩色迦王(約公元2世紀)時[4],有諸多異議,部執不同。脇尊者於迦濕彌羅(罽賓)發起結集,其中有五百賢聖,世友志求菩薩,奉為上座,餘為阿羅漢,結集三藏並造注釋。解釋《阿毘達磨藏》的就是《大毘婆沙論》,計十萬頌。一說,佛滅後六百年,北天竺有五百阿羅漢,造《大毘婆沙論》抑止眾說,計十萬餘偈[5][6]。
《婆藪槃豆法師傳》稱《大毘婆沙論》是佛滅度後五百年中,由《發智論》作者迦多衍尼子親作解釋,諸阿羅漢及諸菩薩共研辯義,馬鳴著文[7]。
另一說法稱,有三阿羅漢,尸陀槃尼、達悉和鞞羅尼,撰《毘婆沙》,廣釋《阿毘曇》。達悉的風格迷而近煩,鞞羅要而近略,尸陀最折中[8]。
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提出兩種說法,一是優婆毱多時諸阿羅漢共同編著,另一是第二次結集[9]時耶舍[註 1]和薩婆迦摩[註 2]等所造。然後又說,西藏人說是薩婆迦摩和鳩浮闍[註 3]等五百阿羅漢在北方賓陀山那吒婆吒羅寺[註 4]所造,是將上二說揉合而成[10][11][12]。
現代研究者認為《大毘婆沙論》的編成時間應是在迦膩色迦王之後,龍樹之前編成,大約在公元2世紀,或更進一步推定為公元150年前後。而且其編寫曾有多個不同版本[13][14][15]。
漢譯本中,有三種《大毘婆沙論》傳本:
《鞞婆沙論》是《大毘婆沙論》的部分譯出,其主要內容是解釋《發智論》十門分別所依據的四十事,共計四十處[註 5],相當於唐譯本「結蘊」中的「不善納息」的前半(第四十六至五十卷)和「十門納息」的前半(第七十一至八十六卷)。加上中陰(位於唐譯本「結蘊」的「有情納息,第六十九至七十卷)和四生(位於唐譯本「業蘊」的「害有納息」,第一百二十卷),而成為四十二處[20][14]。
《大毘婆沙論》的第一卷為序,說明造《發智論》之緣由。第二卷至第二百卷是對《發智論》的廣釋,其中詳盡涵蓋了對當時教義論題的各種異說,包括補特伽羅論者、分別論者、法藏部、化地部、飲光部、大眾部等,非佛教的數論派、勝論派等,以及說一切有部自家重要論師和譬喻師的觀點,並從說一切有部迦濕彌羅論師的立場對種種說法加以評定,有時則只列舉異說而未特別偏向某種說法。玄奘譯畢後,附上二頌說明此論之由來和迴向功德。
日本學者西義雄、桝田善夫主張,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與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兩書來自不同傳承。玄奘譯本屬於迦濕彌羅派傳承,而北涼譯本則來自於非迦濕彌羅派的傳承[21]。
根據《三論玄義》,有阿羅漢名為法勝(Dharmaśreṣṭhin),嫌《大毘婆沙論》太博,略撰要義二百五十偈,名為《阿毘曇心論》。在這之後,又有法救(Dharmatrāta)嫌《毘婆沙》太博《毘曇心》極略,更撰三百五十偈,合《毘曇心》為六百偈,名為《雜阿毘曇心論》。
4、5世紀時,世親造《俱舍論》概括《大毘婆沙論》的要點,又擇取經量部的觀點對其要點加以評說,本頌(kārikā)六百頌,釋文(bhāsya)八千頌。在這之後,眾賢造《順正理論》護衛《大毘婆沙論》的教理,依《俱舍論》之本頌次第廣釋,計二萬五千頌,又造《顯宗論》作為略論。
西藏的宗義書(藏語:grub-mtha')中稱遵循《大毘婆沙論》者為毘婆沙宗,並在這類書籍中介紹其學說綱要[2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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