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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拉·平措扎西(藏語:ཕུན་ཚོགས་བཀྲ་ཤིས་,威利轉寫:phun tshogs bkra shis,1922年10月12日—1999年6月9日)其名又作堯西·彭措扎西、堯西達拉·平措扎西(Yabshi Taklha Phuntso Tashi;yab-gshis-stag-lha-phun-tshogs-bkra-shis),漢名黃國禎,青海省湟中縣人,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姐夫。[1][2][3][4]
1922年10月12日,平措扎西出生在中國青海省湟中縣塔爾寺附近的一個叫Chong-tsé(Chungtze)的村子。小時候入村內的漢族學校學習,後又入青海省西寧的蒙古族學校學習。1937年,和達拉·次仁卓瑪結婚。1940年,次仁卓瑪的弟弟被選為達賴喇嘛的轉世靈童並在西藏拉薩坐床,平措扎西乃和次仁卓瑪遷居拉薩。[3]
1943年,達賴喇嘛的哥哥嘉樂頓珠與平措扎西被送到拉薩熱振寺一位姓馬的漢族教師處學漢語文。因教師身體欠佳,一年後即中止。1946年4月7日,嘉樂頓珠抵達南京,和平措扎西一起進入南京國立政治大學學習。[5]1947年,平措扎西開始為西藏噶廈服務。[3]
1950年,平措扎西作為西藏訪問印度代表團成員之一,見到尼赫魯。[6]
1951年,中國中央人民政府同西藏噶廈政府舉行談判。噶廈政府和談代表團中,金中·堅贊平措是代表團重要隨員,平措扎西為藏文翻譯,桑都仁青為英文翻譯。噶廈政府和談代表團的首席代表阿沛·阿旺晉美回憶說:「有個彭措扎西作翻譯,儘管會漢話,但卻講的是青海西寧一帶的藏話,我的話,他可以聽懂一點,他的藏話,我一句也聽不懂。我們代表團自己帶的翻譯堯西·彭措扎西,是逹賴喇嘛的姐夫,他的藏、漢話都不行。所以,大部翻譯工作都是由平旺擔任。」代表土丹旦達回憶說:「為了便於在返藏後讓達賴了解談判的詳細情況,使他接受簽訂的協議,我們5名西藏談判代表每次商量問題時,都注意請堯西·彭措扎西參加。」1951年5月23日,《十七條協議》正式簽訂,5月28日對外公布。[7][8][9]
此後,平措扎西曾多次到北京等地參觀訪問。1952年8月19日,達賴喇嘛給毛澤東主席寫了一封信,並附自己的照片,托到北京參觀的平措扎西呈交。毛澤東接到信後,於1953年3月8日寫了回信,並也「附送最近像片一張,以志紀念。」[10]平措扎西曾任西藏噶廈「外交局」職員。[11]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駐西藏代表外事幫辦辦公室成立後,達賴派平措扎西到外事幫辦辦公室工作,表明他對外事工作的重視。[12]
1957年,平措扎西被任命為達賴的護衛,一直任至1959年流亡。[3][4]
1959年,平措扎西隨達賴流亡印度。[1]曾參與組織「四水六崗」衛教軍及「印藏特種邊境部隊」。[11]1968年至1986年任流亡政府安全部噶倫。[1]
1964年,妻子次仁卓瑪逝世。1967年,續娶格桑央金(Kesang Yangkyi)。[4]
1980年代,他曾參與同中央人民政府的接觸。1986年曾訪問北京。[4]
1989年,任達賴駐英國倫敦辦事處主任。1991年,接受美國之音專訪時稱:「《十七條協議》是一項不平等、不合理的協議。」次日回到英國,又對英國廣播公司重複上述言論。[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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