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見證人(英語:Jehovah's Witnesses),簡稱耶證[1],是不認可三位一體的基督教系新興宗教[2],主張千禧年主義與復原主義。由於教義與基督教傳統存有相異之處,其普遍被基督教宗派視為異端[3][4][5]。
本文屬於 耶和華見證人 系列的一部分 | |
關於耶和華見證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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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統計 | |
歷史 | |
組織結構 | |
治理機構 成員構成 伯特利 王國聚會所 合法機構 | |
政府交互 | |
組織分裂 | |
導致事件 | |
1917年社長之爭 | |
分裂出的團體 | |
聯合聖經研究者 · 黎明聖經研究者協會 · 教牧聖經學院 · 人民的家庭傳教運動 耶和華見證人分裂團體 | |
信仰 | |
聖經 · 信條 · 習慣 | |
哈米吉多頓 · 反三位一體 血 · 無地獄說 · 團體關係· | |
迫害 | |
論戰 | |
出版 | |
出版機構 | |
版權所有:賓雪法尼亞州守望台聖經書社 出版發行:紐約守望台聖經書社 | |
出版品 | |
聖經(新世界譯本) · 警醒! · 守望台 · 天天考查聖經 · 出版物 · 1960年以前 | |
相關人物 | |
關鍵人物 | |
威廉·米勒 · N.H.巴伯 喬納斯·溫德爾 | |
會長和成員 | |
C.T.羅素 · M.G. 韓素爾 J.F.盧瑟福 · F.W.弗朗茨 D.A.亞當斯 · N.H.諾爾 | |
前成員和批評家 | |
R. 弗朗茨 · E.C. Gruss | |
耶和華見證人的歷史可追溯到1870年代末在美國開始的的「聖經研究者運動」(Bible Student movement)。在1881年,查爾斯·泰茲·羅素在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建立了錫安的守望台書社,當時的追隨者自稱為「聖經研究者」。在1931年一次大會上,組織根據聖經中《以賽亞書 43: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人,是我所揀選的僕人。』」一句,而取名為「耶和華見證人」。
該團體的最高機構為位於美國紐約布魯克林總部的中央長老團[注 1][注 2][官網 1]。
耶和華見證人對耶穌基督的理解與傳統的基督教主張存在較大差別,經常強調傳道與上帝的救贖安排[6]。該教派認為整個世界都是被魔鬼(撒但)所控制。[WT 1],較突出的主張包括拒服兵役、拒絕輸血、拒絕慶祝聖誕節、拒絕賭博、拒絕慶祝生日等等[7]。
歷史
耶和華見證人起源自聖經學生運動。1881年,聖經學生運動的一員查爾斯·泰茲·羅素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建立了耶和華見證人團體的前身「錫安的守望台書社」[8][9]。「耶和華見證人」這一名稱直到1931年才正式確定。「耶和華見證人」這一名稱取自《聖經》〈以賽亞書〉(依撒意亞書) 43: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人,是我所揀選的僕人。』」。
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因拒服兵役、拒絕向國旗國徽敬禮等教義而曾與部分世俗政府產生矛盾。在韓國與台灣等地,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拒服兵役會被論罪。[來源請求]
2017年4月20日俄羅斯聯邦最高法院裁示耶和華見證人在俄羅斯的分部是「極端組織」,必須解散且財產充公[10],對此,耶和華見證人官方稱將持續訴訟並且不定期於官方網站公告訴訟情況[官網 3]。
教義
耶和華見證人認為自身的教義充分還原了公元1世紀的早期基督教狀態[11]。耶和華見證人承認所有新教承認的聖經正典,並認為這些內容絕對無誤[12]。 耶和華見證人的教條由耶和華見證人的治理機構頒布。耶和華見證人的治理機構負責向該團體的信徒解釋《聖經》的經文[13][14][15]。
耶和華見證人認為其自身反對偶像崇拜,因此不使用十字架、拒絕慶祝聖誕節和復活節、拒絕慶祝生日等等。此外,耶和華見證人信徒禁戒血,不食用血或帶血的肉,也完全拒絕獻血與輸血。耶和華見證人使用的聖經非傳統譯本,而是該團體的專用版本《新世界譯本》。新世界譯本中將《舊約聖經》(希伯來聖經)稱為「希伯來語及阿拉米語經卷」,而將《新約聖經》稱為「希臘語經卷」。截至2011年末,新世界譯本總共出版了106種語言版本。耶和華見證人團體使用的《聖經》新世界譯本受到傳統基督教教派、希臘文和希伯來文法學者批評。批評者認為耶和華見證人通過新世界譯本改變《聖經》內容以適應該團體的教義,翻譯本也包含了一些錯誤和偏差[16] [17] 。以色列的希伯來文學者Benjamin Kedar則認為新世界譯本中不含有耶和華見證人團體的偏見[18]
耶和華見證人偏好使用「Yahweh」(YHWH)稱呼基督教的神,並在該團體專用的新世界譯本中多直接用「耶和華」稱呼基督教的神。該團體不承認地獄的存在,認為所有不肯悔改的惡人在新世界不會獲得永生,而是永遠死去,也不承認靈魂不死。耶和華見證人認為耶穌基督已經在1914年在天上登基做王,從那以後世界就處於末期狀態;由於天上的邪靈都被驅逐到地上,所以地球充滿罪惡和苦難。耶和華見證人常提到耶和華的名字,而很少提到基督耶穌。
耶和華見證人認為「耶穌基督只創立了一個宗教,並沒有如今的那麽多派別」。
耶和華見證人否認三位一體說。該團體認為耶和華是唯一真神、是宇宙的主宰。
耶和華見證人認為「所有政府都是從魔鬼(撒旦)那裡得到權柄」,而「上帝容許這些政府存留」。同時他們認為,「如果沒有某種形式的政府,社會就不可能存在」,並「遵守馬太福音22:21的原則:凱撒之物要還給凱撒,上帝之物要還給上帝」。因此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拒服兵役、不向國旗與國徽敬禮、拒絕向任何世俗團體或個人宣誓效忠;同時也「在不違反上帝律法的前提下遵從政府的規定」[19]。
耶和華見證人在二戰期間曾成為納粹大屠殺的受害者之一。
組織
耶和華見證人團體的領導者是位於美國紐約布魯克林總部的中央長老團,最高領導人是守望台書社的社長(但2000年後社長一職便出缺)。該團體的主要刊物有兩本:《守望台》和《警醒!》,兩本書都是月刊,且有不同語言版本。部分語言版本的《守望台》和《警醒》帶有錄音帶、CD光盤、MP3光盤、盲人點字本。耶和華見證人也發行一些闡述該團體有關聖經觀點的讀物,例如《辨明聖經的真理》、《親近耶和華》,以及《帶來永生的知識》等等。耶和華見證人會免費發放這些出版物以及他們的聖經新世界譯本。
任次 | 姓名/國籍 | 肖像 | 在世期間 | 任職期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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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任 | 查爾斯·泰茲·羅素[注 1][注 4] 美國 |
1852年2月16日至1916年10月31日 | 1884年12月15日至1916年10月31日 | ||
第2任 | 約瑟夫·富蘭克林·盧瑟福 美國 |
1869年11月8日至1942年1月8日[20] | 1916年至1942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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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任 | 內森·霍默·諾爾[注 1][注 8] 美國 |
1905年4月23日至1977年6月8日 | 1942年1月13日至1977年6月8日 | ||
第4任 | 弗雷德里克·威廉·弗朗茨 美國 |
1893年12月12日至1992年12月22日 | 1977年6月22日至1992年12月22日 | ||
第5任 | 米爾頓·喬治·韓素爾 美國 |
1920年8月9日至2003年3月22日 | 1992年12月30日至2000年10月7日 |
爭議
由於耶和華見證人基於信仰理由,堅決採取不輸血的醫療方式,並且隨身攜帶不可輸血醫療指示折頁卡[23][說明 1]。至於不輸血的立場令部份必須要進行輸血手術的醫生陷入兩難之地,如果不理會病人的宗教禁忌而強行輸血,有可能面臨信徙(病人或其家屬)的控訴[司法 1]。反之,配合不輸血若手術失敗,也不乏耶和華見證人信徙興訟,指控醫療疏失控訴[司法 2][司法 3]。
第一宗耶和華見證人激發醫學界注意的事件發生在1994年8月28日,當時一位醫生在知道病人之宗教禁忌下,認為病人的最高利益是性命,而替該病人進行輸血的醫療方法。結果,當事人以不尊重自身的宗教立場而向醫生提出控訴,最高法院裁決該病人的最高利益是其信仰自由,故裁定該醫生侵犯了病人的自決權而被判罰款[24]。
耶和華見證人曾於出版品守望台雜誌中說明對於不輸血應該堅持的程度[守 3],提到:基督徒在今日也必須忠貞不移,堅決拒絕違反上帝的律法,即使這樣行會令他們在世俗政府手中遭受若干懲罰。更介紹一位14歲耶和華見證人少女在面臨必需接受輸血療程時,她認為:
“ | 輸血是一項侵犯她身體的行動,其實與強姦無異[守 3] | ” |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 1991年7月15日 |
因耶和華見證人的不輸血的立場,確實引起了醫學界的注意,促進了無血醫療技術的發展[25]。無血醫療技術的發展主因,為的是減少在手術中輸血受感染的機率,和增加手術的靈活性[26]。經過醫學界在醫療技術的努力,美國南加利福尼亞大學醫院在2001年2月21日,成功使用新的醫療技術拯救了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家庭的一個七個月大的男嬰,成為世界上第一宗完全沒有輸血的肝臟移植手術[27]。耶和華見證人都積極支持無血手術的發展。
基於拒絕輸血療程的堅持,衍生出2種結果:
- 2000年2月29日[說明 3]:日本耶和華見證人拒絕輸血案,一名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因醫院擅自在手術中為其輸血,導致其人格權受侵害的案件。該案最終由日本最高法院判定醫院違法[司法 1]。
- 2002年5月31日[說明 4]:臺灣耶和華見證人成員林雅各2002年5月28日騎乘重型機車發生車禍,林口長庚醫院因其身分禁止輸血,改用高壓氧治療仍死亡,卻反遭家屬林金生、林潘金英以醫療設備不足及醫護人員操作不當為由,提告求償新台幣700多萬元[30];民事部分認相關醫務人員袁立仁以及柯秀惠無過失免賠,長庚醫院因設備不足有過失而判賠;刑事部分兩人於一審判決無罪,二審撤銷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惟經上訴三審後撤銷發回,嗣後檢察官撤回上訴,兩人無罪定讞。[司法 2][司法 3]。
- 2011年5月6日[說明 2]:澳大利亞女子柯克蕾[注 3][注 9]在發生車禍後嚴重失血,又因信仰耶和華見證人拒絕輸血療程,醫師只好尋找替代方案,從美國空運10單位以牛隻血漿製成的人造血HBOC-2-1爲其輸血[31],但是此舉仍違反耶和華見證人禁輸血的規定:上帝告訴我們的始祖挪亞,人可以吃動物的肉,但卻不准以其他動物的血去維持自己的生命[WT 4]。
耶和華見證人等待上帝的大日子到來,剷除世上一切邪惡勢力,通過審判官耶穌基督和144000個忠心睿智的奴隸執行審判。耶和華見證人曾4次預言世界末日[32],包括聖經研究者(耶和華見證人之前稱)創始人查爾斯·泰茲·羅素曾發表文章宣告「外邦人的日期」(路加福音21:24)會在1914年結束[WT 5],是耶穌基督在天上登基成為上帝所立君王的年份,亦發生了第一次世界大戰;1975年,則是人類被造6,000年。1993年,守望台承認其「早期的領導者提倡不完全的,甚至不準確的概念」[守 4]。並且也說明「耶和華見證人也是由地上不完美的人所組成的,不可能在任何主張上都十全十美,也不可能完全不犯錯誤,但都會力求按照聖經的意思而不是根據傳統或者既有的想法去解釋。」按照耶和華見證人解釋,世界末日並非可怕的日子,而是天上王國開始統治地球的日子[官網 4]。
“ | 聖經不是説地球會被炸毀或被冰封,而是説整個地球將會變為樂園[警 1]。 | ” |
——世界末日—未必是你想像的那樣 |
部分批評者指控如果發生性虐待等事件的話,耶和華見證人的組織紀律可能會使犯罪者得到包庇。因為如果虐待報告被證實,如果身體上沒有被虐待的證據的話,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或者被告承認其犯罪。因此批評者懷疑因為同為信徒,可能即使有人知道實情也不願站出來說話,以免使得組織介於尷尬的境地[33][34][35]。
官方解釋[說明 5]:一旦發現或接到舉報有淫亂、通姦等類似的嚴重違反《聖經》原則的情況或行為(當然若是涉及到強姦等罪的話同時也違反了所在國或地區的相關法律),會眾內部會成立司法委員會對這些問題進行調查。一旦核實,當事人會立即被開除,並在會眾當中宣布。守望台官方也曾多次在其出版的雜誌和書刊(都為非賣品)上印有鼓勵其成員若是發現其他成員有嚴重的違反《聖經》原則的生活習慣(但並未觸犯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如在雙方都自願的情況下發生的婚前性行為等等,這在大多數國家都不違法但卻與《聖經》的道德原則不符)或雖不嚴重但多次被勸誡仍不願意改正的情況報告給長老。並說明長老會進行進一步督導,若是對方仍不願做出改正則要被會眾開除[WT 6]。耶和華見證人保護兒童的官方政策談及報告兒童性虐待程序時說,長老要遵守報告性犯罪者的所有合法需求,包括報告法律所需的未經證實的或者沒有確切證據的主張來懲罰戀童癖者。還有着重強調受害人通告當局的權利,如果他們願意這樣做的話[36]。一個名叫Religious Tolerance.org的網站關於兒童性虐待案件的文章指出[37],"守望台社建議受害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 — 甚至被告人自己— 向警察報案。"[38]
耶和華見證人在財務支出與收入上表明與其他團體作法不同[說明 6],[官網 5]有別於各地法規對於公開發行公司有公開財報之義務,相對宗教團體並無相關規範,以至於若有任何舞弊、不法,外界皆難以得知[39][40]。
耶和華見證人宣稱其收入來自不記名自願捐款[官網 6],在各出版品封面內頁更會明文紀載「這項工作靠自願捐款提供經費」,不會在聚會中傳遞奉獻袋、奉獻盤收集十一奉獻[官網 5],可以依需求開立捐款證明供報稅使用。[來源請求]然而除耶和華見證人所述之自願捐款收入外,其也靠交易房地產賺取收入[官網 7][官網 8],交易訊息如下:
- 2004年:美國紐約市布魯克林360 Furman Street[map 2],售價約2.05億美元[WT 7]。
- 2012年:美國紐約市67 Remsen Street[map 3],售價約325萬美元[41]。
- 2012年:美國紐約市布魯克林高地Bossert at 98 Montague Stree[map 4],售價約8100萬美元,博塞特旅館[注 1][注 10]。
- 2015年:香港九龍塘根德道12、14號[map 5],售價約港幣5.5億元[42][exr 1][exr 2][exr 3][exr 4]。
- 2016年:台灣台北市大安區雲和街99巷5號(龍泉段一小段312、314、315、318地號土地及其地上建物)[map 6],售價約新台幣6.1億元[43][44],原財團法人美國賓雪法尼亞州守望台聖經書社台灣分社所在地[exr 1][exr 2][exr 3][exr 5]。
在出版品中,耶和華見證人鼓勵幼童、青少年將零花錢捐獻出來[45],也鼓勵成年人以不同方式捐獻財產[守 5][守 6]:
- 捐獻箱:放置於各王國聚會所,採不記名捐獻
- 禮物:捐獻珠寶、首飾或其他貴重物品,並且要附上函件表明這些物品是無條件贈送的
- 有條件的捐款安排
- 無條件的捐獻
- 保險
- 年金
- 透過金融機構捐獻[官網 9]
- 銀行帳戶轉帳
- 支票或匯票:依據不同所在地,須配合當地法人組織名稱開立抬頭
- 美國:Watch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New York, Inc.
- 台灣:財團法人美國賓雪法尼亞州守望台聖經書社台灣分社
- 香港:Jehovah's Witnesses of Hong Kong
- 澳門:Association of Jehovah’s Witnesses
- 信用卡:在官方網站刷卡,可單次捐款或按月捐款[官網 10]
- 股票債券
- 房地產
- 遺囑信託
- 預先計劃的捐獻
人力成本為一個組織中最大支出,在耶和華見證人以外其他教會之工作人員可能靠在教會內工作做為主要收入來源,耶和華見證人藉由宣傳其為耶和華的組織[守 7][守 8][警 2],使追隨者認為可藉由為耶和華見證人付出勞力、時間、財務以達到為耶和華效力之目的。基此,支出部分可省下組織內工作人員之薪水開銷[守 9][官網 11][官網 12]。
與其他教會相同之處,在於耶和華見證人中也有參與者在無其他穩定收入情況下,在組織內服務獲得發放金錢[司法 4][司法 5],用來支付交通費及其他開銷[說明 5],但其強調不會被視為薪水,以區隔和其他教會的差異性[官網 12][49]。
官方宣稱捐款將用於支付印製聖經書刊、興建和保養王國聚會所[說明 5],然實際上卻有部分捐款被用於支付薪水[司法 4][司法 5][說明 7]和因包庇性侵害案件,而被法院裁定支付之罰金[說明 8][50][51][52]。
耶和華見證人的教條沒有禁止成員接受高等教育,但經常提及接受高等教育的代價[守 10][守 11][守 12],強調屬靈教育應優先於世俗教育,世俗教育伴隨而來的是高等教育學費昂貴(甚至持續增加)[53]、大學風氣的敗壞、吸毒、縱酒、作弊、戲弄新生、學業壓力等問題十分普遍,藉此減少對成員的屬靈危害,但是並非規定,每一位成員必須自行決定是否接受額外教育和接受多少教育。
“ | 高等教育可能會危害人的信仰和道德觀[官網 13]。 | ” |
——耶和華見證人對教育有什麽看法? |
耶和華見證人中央長老團成員安東尼莫里斯三世[注 11]曾公開宣稱接受高等教育在個人精神修養上來說是危險的,反對信徒接受世俗的大學教育[54],依據皮尤研究中心調查發現只有9%的耶和華見證人的孩子能夠獲得大學學士學位,這遠低於美國全國30.4%的平均水平,也是所有信仰宗教團體中最低的[55]。
由於本身教義異於主流,為使所教導之觀點獲得認同,故耶和華見證人會以歷史學者、知名人士、學者、出版品等取與其觀點相同處,擷取有利於其之部分文字來支持其觀點正當性,包括:
- 艾薩克·牛頓[說明 9]:用於支持非三位一體教義[守 13]。
- 威廉·惠斯頓[注 12][說明 9]:用於支持非三位一體教義[守 13][警 3]。
- 北亞利桑那大學宗教系副教授賈森·貝東[注 13]:宣稱其研究過9部主要的英語聖經譯本之後,説:新世界譯本是所有接受評比的譯本中最準確的,藉以支持外界質疑新世界譯本之準確性。然對貝東對新世界譯本的批評卻予以忽略,在新約聖經希臘原文所沒有出現的「耶和華」字眼擅自加上237次[官網 14][56][守 14]。
- 大英百科全書:用於支持非三位一體教義,在出版品中引用其片段字句「三位一體的字眼或者明顯的教義都沒有出現在新約」[WT 8][57]。
- 新美國標準聖經參考版(1971年版):新世界譯本聖經譯者的身份中,僅有弗雷德里克·威廉·弗朗茨被認可具有翻譯聖經所需知識,其餘為不被認可或不曾公開過,無從考究相關人員素質[58],對此,耶和華見證人表示其他聖經譯本的翻譯委員會也有類似的做法[WT 9],以迴避外界質疑。
耶和華見證人在官方出版品宣稱其為世界上唯一的真教會、正確的宗教及上帝組織[WT 2][WT 3][WT 10][WT 11],人們應當脫離錯誤的宗教,然後加入正確的宗教[WT 12],用行動擁護正確的宗教,能帶來真正的快樂[WT 13]。 基此,耶和華見證人也藉由介紹其他部分成員從其他信仰[說明 6]改信奉耶和華見證人之案例,以宣傳「棄暗投明」[守 15][守 16]。而對於其他團體[說明 6]皆曾經發表批評言論,或以圖畫方式表達諷刺、戲謔、鄙視[WT 14],包括:
在耶和華見證人的信條中強調全世界人類都是上帝的兒女,不應當有性別、種族偏見,出版品也常見深色膚種人處於氣氛歡樂情況圖片、照片[WT 17][WT 18]但直至1999年,才有首位黑人塞繆爾·赫德[注 1][注 14]被任命為中央長老團[注 1][注 2]成員。
“ | 耶和華見證人不會試圖改革這個制度,包括它的法律和對種族,膚色或語言的強烈偏見。.......如果地區法規定某些隔離做法,那麼耶和華見證人不會藐視這些法律[WT 19][注 15] | ” |
黃金時代雜誌(The Golden Age)[注 1][注 7]更對於黑人認為是一種咒詛:
“ | 問:聖經中有沒有揭示黑人起源的東西? 答:一般認為諾亞在迦南所說的詛咒是黑人種族的起源。當挪亞說:「迦南受咒詛,僕人的僕人必歸於他的弟兄」的時候,他肯定是在描繪有色人種的未來。他們一直是,也是一個僕人的種族。世界上沒有一個僕人像一個黑色的僕人一樣好,他從忠心服務中獲得的快樂是世界上最純粹的喜樂之一[警 4] |
” |
——The Golden Age 1929-07-24 |
相關著作
以下介紹的是非官方提及耶和華見證人之相關文字出版或是影視(包含其相關議題、形象):
- 《遇見耶和華見證人》:張逸萍著,天道書樓
- 《耶和華見證人的真相》:安克伯(John Ankerberg)、韋爾登(John Weldon)著,天道書樓,ISBN:9622083471
- 《鑑識者雜誌》:1954, Jun, p.131
- 《兒童法案》[注 16]:劇情敘述一位未成年白血病患者,因信仰耶和華見證人所以拒絕接受輸血治療。父母作為監護人基於信仰原因同樣反對輸血治療,然而醫院基於人道主義原因要求強迫輸血。這一爭議被送上了法庭,而家庭處在破裂邊緣的女法官應決定如何裁判。
- 《初來報到》[注 1][注 17]:由波蘭籍前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卡米菈[注 18]發起在網際網絡募款(目標為歐元20,000元[exr 6])拍攝。故事大綱為愛爾蘭少女梅格與男朋友發生了性行為後,被會眾3位長老召見,具體且露骨的詢問其性經驗,傳遞許多信仰耶和華見證人青年的集體經驗。規劃於2020年2月展開電影拍攝工作[60][61]。
- 《蒙娜麗莎的詛咒》:劇中呈現紐約城市一景時,畫面停留於守望台聖經書社在布魯克林的總部。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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