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紇石烈執中(?—1213年11月28日),本名胡沙虎女真人,是一位金朝武將。他在1213年發動政變,殺金主衛紹王,改立宣宗

仕途

金世宗大定八年(1168年),執中任皇太子護衛,其後改任太子僕丞、拱衛直指揮使等職。

章宗明昌四年(1193年),執中因為毆傷監酒官而受罰。未幾,執中遷右副點檢,因「肆傲不奉職」被降為肇州防禦使。次年遷興平軍節度使,其後官職又有變更,曾任知大名府事。承安二年(1197年),執中被召為簽樞密院事。章宗詔執中跟隨丞相完顏襄征伐,執中不欲行,奏曰:「臣與襄有隙,且殺臣矣。」章宗怒其言不遜,命有司治他的罪,既而赦之,出為永定軍節度使。執中後來改任西北路招討使,復為永定軍節度使,又因犯事被解職。

泰和元年(1201年),執中又被起用為知大興府事,任內被御史中丞孟鑄彈劾:「貪殘專恣,不奉法令。釋罪之後,累過不悛。既蒙恩貸,轉生跋扈。」於是執中被改任武衛軍都指揮使。泰和六年(1206年)十月,執中在對戰爭中攻克淮陰,進兵圍楚州,遷元帥左監軍。未幾,宋人請和,執中任西南路招討使,改西京留守。

衛紹王大安元年(1209年)授執中世襲謀克,再次出任知大興府事,後來又復為西京留守,行樞密院,兼安撫使。

1211年,蒙古攻打金朝,執中率兵七千在定安之北迎戰蒙古軍,卻臨陣脫逃,其軍遂潰敗。執中走到蔚州時,擅取官庫銀五千兩及衣幣諸物,奪官民馬,入紫荊關後又杖殺了淶水縣令。執中來到中都,朝廷卻沒有治他的罪,更升他為右副元帥,權尚書左丞。執中更無所忌憚,自請步騎二萬屯宣德州,朝廷只撥了三千人給他,令駐媯川。

崇慶元年(1212年)正月,執中請求移屯他處,給尚書省的文書竟然說:「大兵來必不能支,一身不足惜,三千兵為可憂,十二關、建春、萬寧宮且不保。」引起朝廷不滿,下有司按問,詔數其十五罪,罷歸田里。次年執中又被召至中都,預議軍事。左諫議大夫張行信、丞相徒單鎰等人認為不可以任用執中,事情暫時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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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變

衛紹王在至寧元年(1213年)五月再次起用執中,任他為右副元帥,把武衛軍數千人交給他指揮,屯中都城北。執中與其同黨密謀作亂。當時蒙古大軍逼近中都,衛紹王派使者來到執中那裡,責備執中只顧馳獵,不恤軍事。執中怒,詐稱知大興府徒單南平及其子刑部侍郎駙馬都尉沒烈謀反,奉詔討伐他們。八月二十五日,執中率兵入中都,殺了徒單南平及沒烈,然後入宮,以其黨羽為宿衛。執中自稱監國都元帥,逼衛紹王出宮,誘殺了左丞完顏綱。丞相徒單鎰勸執中立完顏珣(即宣宗)為帝,執中於是派人迎接完顏珣,並且殺了衛紹王。九月甲辰,宣宗即位,拜執中太師、尚書令、都元帥、監修國史,封澤王,授中都路和魯忽土世襲猛安

被殺

元帥右監軍朮虎高琪屢戰不利,執中警告他說:「今日出兵果無功,當以軍法從事矣。」高琪出戰覆敗,懼罪,在十月率所部軍入中都,圍執中府第,殺了執中。高琪持執中首級向宣宗請罪,宣宗赦之,任他為左副元帥。宣宗又下詔宣佈執中過往的罪狀,削其官爵。

兒子

其子豬糞在宣宗即位後獲任命為濮王傅及兵部侍郎。[1]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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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金史·卷132》,出自脫脫遼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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