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務
亦稱特工,主要指身份保密從事國家指派的特殊任務的地下諜報人員(刺探竊取情報、偵緝、滲透、顛覆、破壞、暗殺活動)不受《日內瓦戰俘公約》保護的一類特定人群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特務或特工(英語:Agent)是指受政府情報機關派遣從事秘密情治、搜捕、暗殺、破壞、諜報工作的人員,例如間諜、秘密警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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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
在漢字文化圈中,「特務」此一詞彙始於日本特務機關[1]。日本陸軍最早出現的「特務機關長」是1906年8月至1910年11月的長春特務機關長守田利遠(陸士舊8),其曾主持編撰三卷本《滿州地誌》。
俄國爆發十月革命後,1918年日本決定出兵干涉俄國革命,占領了遠東地區、外貝加爾,最遠駐兵至鄂木斯克。日本占領軍面臨「如何解決第一線部隊遇到的純作戰以外的各種複雜問題」,主要是防止基層官兵被赤化。根據鄂木斯克機構長高柳保太郎陸軍少將的建議,軍部於1919年2月決定將軍事間諜機關正式命名為「特務機關」,原則上歸西伯利亞派遣軍司令官統轄,在軍參謀長指揮下開展業務,其任務規定為「統帥範圍以外的軍事外交和收集情報」。1919年秋,日軍經過整頓確定以下特務機關,即海參崴、尼科爾斯克、伯力、布拉戈維申斯克、赤塔、伊爾庫次克、鄂木斯克、哈爾濱。1922年10月撤軍,日本特務機關僅剩在北滿的哈爾濱、滿洲里和黑河。1932年8月至1936年3月關東軍設特務部,參謀長小磯國昭、西尾壽造先後兼部長。
中國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使用的「特務」一詞可解釋為「特殊任務」。中共中央政治局在1927年四一二事件後緊急成立決策機構即命名為「上海特務委員會」。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軍隊中,擔任警戒護衛任務精銳部隊通常稱為「特務連」、「特務團」。紅色娘子軍的原型其正式番號是瓊崖縱隊第二獨立師第三團女子軍特務連[1]。「特務」與情報工作相關始於1927年5月周恩來成為中共中央軍事部長後,在軍事部下面成立的「特務工作處」(也有稱「特務工作科」)。
自中華民國抗日戰爭開始,日本特務機關為官方稱呼的背景下,國民政府和中國共產黨改以「隱蔽戰線」、「地下工作者」自詡,將「特務」變成稱呼對方的專有名詞。因此,「特務」一詞在中國大陸開始變貶義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後,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仍向中國大陸派遣情報人員。「抓空投特務」是大陸民眾經常參與的活動。此時,「特務」一詞特指中國共產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敵對方,即效忠於中華民國政府(國民政府)的情報人員,稱為國民黨特務[1]。在中華民國政府執政的臺灣地區,「特務」一詞仍為中性詞彙。
1956年中蘇交惡後,則產生蘇修特務和蘇修特務案。在當時政治環境中,此類人員可能是因與蘇聯相關而被波及的普通人。如黑龍江省邊境地區的中國俄羅斯族人,至文化大革命結束的1970年代末獲得平反[2]。在中國大陸,受影視劇的影響,「軍統」、「中統」是最為知名的中華民國政府特務機構[1]。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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