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军区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國人民解放軍江西省軍區,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屬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防動員部的一個省級軍區,管轄範圍為江西省。同時接受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的領導,負責轄區內的民兵、預備役、兵役、動員工作和城市警備等任務。
現轄南昌警備區,景德鎮、萍鄉、九江、新余、鷹潭、宜春、撫州、上饒、吉安、贛州等軍分區[1]。
1949年6月25日,成立江西軍區。以第四野戰軍整訓第5師、第157師和第161師為骨幹。陳奇涵任司令員,陳正人任政治委員,隸屬於華中軍區[2]。1950年1月,改為隸屬中南軍區。1955年2月,隸屬於南京軍區。1956年4月22日,國務院發布命令,將南京軍區下轄的福建、江西兩個省軍區劃出,組成福州軍區[1]。1960年4月,改稱江西省軍區[3]。1985年,福州軍區再度與南京軍區合併,江西省軍區再次轉隸南京軍區[4]。2015年,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江西省軍區轉隸新組建的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防動員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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