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民劇場
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的剧场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新疆人民劇場(維吾爾語:شىنجاڭ خەلق تىياتىرخانىسى),也被稱為南門劇場,是一座坐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的近代公共文化設施。是一座具有地標性質、歐亞建築風格和民族特色的建築。2013年被錄入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8年11月24日被錄入為中國20世紀建築遺產名錄。
新疆人民劇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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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 |
地址 |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 |
座標 | 43°47′22.6″N 87°37′10.0″E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1956年 |
編號 | 7-1935-5-328 |
認定時間 | 2013年3月5日 |
基本信息
新疆人民劇場坐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建中路2號[1]。新疆人民劇場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直屬差額事業單位,隸屬於新疆藝術劇院。新疆人民劇場即承擔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類大型文藝演出和多種群眾性文化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同時也開展會議、演出場地的出租和電影放映等經營業務[2]。
歷史
1954年,新疆政府決定設計建設一座標誌性文化建築。人民劇場的設計工作被提上日程[3]。人民劇場選擇的地方曾經是一片民房,這片區域因為很多住戶都打有水井,共有72口且大多深達5到6米。最終施工人員將它們分為三種情況處理[4]。1955年8月,人民劇場正式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建師一團施工建設[5]。1956年,人民劇場設計曾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部送展到當年的波蘭國際建築博覽會。[4]。劇場於這一年的12月中旬完工,並在1957年1月12日舉行了開幕典禮[4]。
人民劇場建成後,特別是在20世紀50至80年代初,劇場成為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大政治活動的舉辦地。朱德、劉少奇、陳毅、賀龍、王震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自治區領導人曾再次出席過重要會議或觀看表演。在新疆人民會堂建成以前曾作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數屆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等會議的主會場[6]。從1985年開始,人民劇場開始對外放電影。但也是從這時候開始人民劇場逐步被冷落,劇場和劇場前的廣場日漸破舊。廣場開始出現小商品和食品攤點。白天髒亂差,晚上則漆黑一片。雖然在1985年和1995年,人民劇場進行過兩次大型維修和粉刷,但是人民劇場的日常基本處在半癱瘓的狀態之中,由於無法支付採暖費,只能工作半年,歇業半年[7]。
1999年開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影發行放映公司開始對人民劇場進行技術改造,不僅僅是修繕改造劇場內外的環境和亮化工程,更是對技術進行了更新,安裝SR-D和雙紅光設備。在改造工程初見成效之時,第二次和第三次裝修改造在2001年開始進行。這次改造引進了3D電影,安裝SR-D、 DTS雙制式還音系統,將電影廳數量增至5個並安裝捲筒式大銀幕,並對消防安全進行全面改造。2004年,第四次技術改造工程啟動,電影廳數量增至10個,燈光音響等舞台條件得到明顯提升。2005年,人民劇場被冠以新疆之名,被稱為為新疆人民劇場。這一年,新疆人民劇場的電影放映收入與改造前相比提升了20倍[7]。2007年,新疆人民劇場的電影廳增至11個,這一年新疆人民劇場的電影票房達到1100萬人民幣[8]。除了電影放映,新疆人民劇場還曾接待過數千場來自不同國家的藝術團體表演。有來自俄羅斯的洛克捷夫藝術團等藝術團和芭蕾舞團[9]、美國的楊伯翰大學藝術代表團、羅馬尼亞民間歌舞團、土耳其國家藝術團和中國東方歌舞團、中央交響樂團及各省文化交流藝術團等。另外,新疆歷屆少數民族調演、新疆本地藝術團新創作的歌舞、雜技、話劇等劇目也會在新疆人民劇場表演、舉辦[10][11][12][13]。各類藝術節、舞蹈節也會選擇在新疆人民劇場作為演出和舉辦的地點[14][15]。到了像是元旦、清明節、古爾邦節等節日,在新疆人民劇場會舉辦與節日相關的演出、晚會[16][17][18]。另外,修繕工作也並未停止,2014年,新疆人民劇場的室內外進行了一次粉刷和修繕保護[12]。到了2020年,新疆人民劇場消防設施改造更新項目啟動[2]。
新疆人民劇場的建築,也逐漸被作為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起來。2004年,新疆人民劇場被列入烏魯木齊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07年6月4日被錄入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12]。2013年3月5日被錄入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2018年11月24日被錄入為中國20世紀建築遺產名錄[20]。
雕塑
新疆人民劇場門口分別立有《舞蹈》與《彈唱》兩尊雕塑,一樓側廳牆上則有《收葡萄》、《牧羊女》和《舞者》三組浮雕。當時的新疆軍區工程處設計科建築股成立了雕塑組(後改為建築藝術組),李宇翔任組長,宋興華、潘丁丁、馬毅、黃以德等人加入其中。雕像《收葡萄》和《舞者》主要由宋興華創作。1956年底,雕像與浮雕完工,其中浮雕《收葡萄》獲得了全國青年美術作品展一等獎。然而在文化大革命破四舊期間,兩尊雕像遭受破壞,雕像的鼻子、手指、衣飾等突起部分被砸毀,最後直接被拖拉機拽到丟棄到了東山公墓。劇場內部的許多裝飾也面臨被損毀的風險。時任劇場副主任的相義製作了語錄牌覆蓋住浮雕,才使得浮雕逃過一劫[21]。1980年12月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中,蔡美權提出「恢復人民劇場正門民族歌舞雕像」的提案,提案在1981年夏天被採納。原作者之一的李宇翔被邀請回新疆參與雕像的恢復工作,最終在1981年底,兩座雕像又重新立了起來[22]。
建築特點
在設計新疆人民劇場之前,低矮的泥瓦房是烏魯木齊的主要建築,並沒有出現很多具有建築風格的建築。時任新疆軍區工程處設計科科長劉禾田與他的夫人金祖怡,以及從上海來疆的周曾祚等聯手共同設計新疆人民劇場[3]。新疆政府從蘇聯烏茲別克斯坦塔什干運來了當地納瓦伊劇院的成套圖紙作為設計參考,加上北京首都劇場剛剛建成,設計人員多次前往北京學習和借鑑首都劇場以及北京其他劇場的設計特點。最終新疆人民劇場的平面布局、立面風格以及室內裝修既有北京首都劇場的特點,也有納瓦伊劇院的風格並且融合了維吾爾傳統的建築形式[3][23]。
新疆人民劇場占地面積14,000平方米,建築面積為9,880平方米[5][24]。地下室高3.3米,1層層高4.8米,2層層高3.6米,3層和4層層高一樣,都是3.3米。建築高16米左右[25]。新疆人民劇場以依柱和柱頂的檐口為組合,柱式檐部有序排列,並且將具有維吾爾族傳統特點的木結構元素移植到現代建材之中。主入口為依柱和三連尖拱券形成的券柱式入口。劇場的屋頂是一個對於傳統而言相對扁平的穹頂。劇場北側有使用民族圖案的花格窗[3]。新疆人民劇場的室內是中亞風格的裝飾,是由從南疆而來的維吾爾石膏花飾工匠設計施工而成[3]。劇場設計之初就設計了中央空調,一樓的兩個側廳曾裝有衣帽間,三樓的原型舞廳正處在圓頂的正下方,舞廳的周圍立有八根圓柱,周圍的牆上則為浮雕。後來舞廳改為電影放映廳。進入觀眾廳前的過廳設計有密肋樓蓋,並且採用中式雀替進行細節修飾。因為當時新疆水泥鋼材緊缺,沒有安裝吊頂既節省了鋼筋水泥,也顯露了建築結構[4]。新疆人民劇場在抗震加固項目中採取了基礎隔震加固方案[25]。雕像立在人民劇場大門兩側,高3.5米,是具有新疆特色的雕像。表現的是一歌一舞的男女,男歌手彈着熱瓦甫英俊瀟灑,女舞蹈家舞姿曼妙身材優美。在創作雕像的時候,當地文藝人士,像是舞蹈家康巴爾汗·艾買提等提出了不少建議,尤其是舞蹈的手型和舞鞋[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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