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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政治領域的學科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政治學,或稱政治科學等,是一門對政治、治理和權力體系進行科學研究,分析政治活動、政治制度、政治思想和行為以及相關憲法和法律的社會科學。[1] 政治學涉及政治過程、結構和內容以及政治現象等主題的科學教學和研究。
現代政治學大致可分為比較政治學、國際關係學和政治理論三個分支學科。[2] 其他值得注意的子學科是公共政策和公共行政、國別政治和政府、政治經濟學和政治方法論[3],提及政治社會學、公法和政治領域分析等。政治學與經濟學、法學、社會學、歷史學、哲學、人文地理學、政治人類學、心理學和性別研究等領域相關,並借鑑了這些領域。
政治學在方法論上是多種多樣的,並且採用了許多源自心理學、社會研究和政治哲學的方法,包括實證主義、解釋主義、理性選擇理論、行為主義、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實在論、歷史制度主義和多元主義。 政治學作為社會科學之一,使用的方法和技術與所尋求的查詢類型相關,包括歷史文獻和官方記錄等一次文獻和學術期刊文章、調查研究、統計分析、 案例研究、實驗研究和模型構建等二次文獻。
現代政治學的學術規範要求政治學家對作為研究對象的政治事務保持嚴格的價值中立。不過,由於政治學家自身對政治過程的牽涉、或者自身意識形態和價值立場判斷,現實情況往往變得更為複雜。另一方面,政治學家提出的學說常成為其他評論家理想中的政治框架,例如記者、特殊利益集團、政治家、和選民們對議題分析以及選擇。雖然大多數政治學家一般只從事學術活動,但是一些政治學家也可能成為某些特定政治家的顧問,甚至自身投入政壇擔任公職。政治學家們也常在政府部門裡工作,或替某些政黨工作。他們也有可能參與非政府組織或其他政治運動。受過政治學教育和訓練的人也可能具有商業企業和團體所需要的經驗及價值。智庫、研究組織、以及和民意測驗及公共關係有關的私人企業也可能雇用政治學家。研究美國的政治學家被稱為「美國問題專家」(Americanists),專注於各種數據如選舉、輿論和公共政策(如社會福利的改革)、國外政策、美國國會權力、和最高法院在一些議題上的立場等。
對政治的研究最早開始於古希臘,政治學一詞誕生於社會科學之後。這門學科的前身是倫理學、政治哲學和歷史以及其他圍繞著研究國家特色和功能的學術領域。在幾乎每一個歷史時代和在每一個地方,都有專門研究和學習政治的人士。
政治學的前身能追溯至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之前的年代,尤其是在希羅多德、荷馬、赫西俄德、修昔底德和歐里庇得斯等人的著作裡。後來柏拉圖開始分析希臘城邦的政治制度,將他們原本以文學和歷史為方向的研究分析抽取出來,應用至我們目前所稱的哲學上。同樣地,亞里士多德在柏拉圖的分析上又建立了以歷史經驗為根據的研究,及發展了以比較方式研究政治,也就萌生了日後的比較政治理論,被譽為政治學之父。而柏拉圖的《理想國》和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更被認為是政治學的創始之作。尤其是亞里士多德在相當程度上指出了後來西方政治學研究的正確方向[4]。
在羅馬統治時期,隨着斯多葛學派的興起,著名的歷史學家如波里比阿、蒂托·李維、普魯塔克也記載了羅馬共和崛起過程,和其他國家的組織及歷史,以及愷撒和西塞羅等政治家,使我們得以更加了解當時羅馬的政治和戰爭。在當時對政治的研究主要是以對歷史的學習、政府治理的手段、和描述政府運作的情況為方向。而西塞羅更是對國家(Res Publica,「公眾事物」)概念進行了界定,設計出了權力制衡的運作模式,並發展了自然法思想。
隨著羅馬帝國的衰落,政治研究的舞台更加擴散。一神教的崛起,尤其是西方文化裡基督教的崛起,在政治和政治行為上產生更多研究空間。
到了中世紀時期,基於當時歐洲奉行政教合一,政治學尚未成為一獨立學科,對於政治問題都傾向由宗教教義來解釋,故此,當時所謂的政治學,乃隸屬於神學。但是,教會和朝廷間對政治的研究仍然相當廣泛。當時的政治研究以希波的奧古斯丁的教父神學和托馬斯·阿奎那的經院哲學為代表。
希波的奧古斯丁所著的《上帝之城》一書綜合了當時基督教的哲學和政治傳統,重新定義了宗教與政治間的領域界線。大多數這個時代的政治議題都圍繞於教會與國家間的立場澄清和互相競爭。而阿奎那將希臘哲學和基督教神學進行了有機結合,並且論證了信仰、理性、道德和政治界分的可能性。
在中東和後來其他的伊斯蘭地區,歐瑪爾·海亞姆所著的《魯拜詩集》以及菲爾多西所著的國王的史詩裡都提供了對政治的分的,而其他亞里士多德派的伊斯蘭學者如阿維森納也繼續研究亞里士多德的分析和經驗主義,寫下許多針對亞里士多德作品的評論。而在古代中國,對政治的研究主要是制定禮樂、兵刑、職官等典章制度,與現代的政治研究存在相當大的差異[5]。
文藝復興是西方政治學研究的重要轉折點。政治學開始擺脫神學的束縛,人們以理性和經驗的眼光來觀察和解釋政治現象。意大利的尼可羅·馬基亞維利樹立了現代政治學的研究重點,針對政治機構和政治參與者做直接的觀察,其著作《君主論》,教導君主其只顧後果不顧過程的政治手段,內容與基督教教義衝突甚大。《君主論》的完成,被視為政治學由基督教中完全分離的一個里程碑。後來在啟蒙時代裡,學術領域的擴張進一步的拓廣政治學的研究範圍,超過了原本只是針對決策基準的研究。
法國政治思想家讓·布丹則對主權問題進行了系統地探討。他在《共和六書》中認為主權是國家的基本屬性,是至上和不可分割的。並且認為為了避免社會動盪,有必要加強君主的絕對權威。他的政治理論仍未擺脫中世紀的影響,但是他的主權理論促進了現代民族國家的形成,也是理性主義政治學的先驅[5]。
在18世紀牛頓的出現,開始建構現代科學理論的時候,政治學也跟隨其他學科一樣開始進行科學化的研究,在牛頓的世界裡,利用實驗方法得出的結果來歸結為知識、相信自然、訴諸數學解釋等等,都對政治學的研究開出了一條新的方向。與此同時出現的一大批思想家、政治家的各種政治思想主張,包括了天賦人權、社會契約、分權制衡等學說以及自然法、自然權利、主權、自由、民主、平等、幸福等觀念,成為了其後政治學研究的主導框架。當霍布斯和約翰·洛克從不同的假設出發探討政府的起源及其正當性問題時,西方政治學開始進入邏輯理性主義傳統。
19世紀的思想家在一定程度上繼承了啟蒙運動的思想傳統,包括了歷史主義者黑格爾、孔德和馬克思,以及進化論社會學的斯賓塞、梅因、滕尼斯等。隨着政治研究日益成為一門科學,研究者更加注重於對歷史事實的歸納和分析來解釋政治現象。約翰·密爾、羅伯特·米歇爾斯、馬克斯·韋伯等人是其典型代表。
現代政治學的專業化則發端於20世紀的美國。政治學在大學裡成為一門正式的學科和系所開始於1880年代,以哥倫比亞大學成立政治研究院為標誌。將過去的政治研究整合為一門學科的過程不斷進行著,政治學的歷史也替政治學的基準和實證提供了豐富的研究領域,學科裡的每一個部分都有著一些共同的歷史前身。但此時已研究國家公法學、政治制度、歷史為主,以德國的國家科學最為知名。
起初,政治學本包括解釋經濟現象,並未有經濟學的建構,但在現代科學發展底下,經濟學遂由政治經濟學分家出來,經濟學傾向研究人們在市場交易的行為,政治學研究的領域,則更專注於權力分配、國家和制度身上。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政治學與社會學、經濟學和法學密切相關的一個政治學分支,國際關係開始變得越來越重要。隨着時間推移,國家關係或國際政治的研究方法也已經與政治學有了較大的差別。
在1950年代及1960年代,一場強調對個人和群體行為進行系統和嚴格科學研究的行為主義革命席捲了整個學科。專注於研究政治行為,而不是制度或法律文本的解釋,是早期行為主義政治學的特徵。代表成果包括Robert Alan Dahl、Philip Converse的研究工作,以及社會學家Paul Lazarsfeld和民意學者Bernard Berelson的合作。當時,針對個人和團體的科學研究從原本有系統而嚴厲地學科裡逐漸游離。同時分析領域也朝向更深層和複雜的部分,也使政治學與其他不同的學科的研究關係更加緊密,尤其是社會學、經濟學、歷史、人類學、和統計學。政治行為的研究者也越來越倚賴以科學的方法做學術研究,如量化研究、方法學等,根基在對政治走向的經驗證實和推斷的假設前提上,並歸納針對人類與團體的政治行為解釋。學科越來越注重與現實間的關聯,或以使用新的方法和途徑來研究如何解決政治和社會上的問題。
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見證了演繹、博弈論形式模型建立技術的使用的興盛,目的是在該學科中生成更具分析性的知識庫。這一時期發生借鑒經濟學理論和方法研究政治制度(如美國國會)以及政治行為(如投票)的研究熱潮。William H. Riker 和他在羅徹斯特大學的同事和學生是這一轉變的主要支持者。
儘管基於上述各種學術研究,該學科取得了相當大的研究進展,但據觀察,系統化理論的進展仍是偏少且不平衡的。[6]
2000年代,政治學改革運動(英語:Perestroika Movement)被引入,作為對該運動支持者所稱的「政治學數學化」的反動。那些認同該運動的人主張在政治學中採用多種方法論和研究途徑,並主張該學科與其他學科的關聯性。[7]
一些演化心理學理論認為,人類已經進化出一套高度發達的處理政治的心理機制。然而,這些機制的演變是為了處理以祖先環境為特徵的小團體政治,而不是當今世界更大的政治結構。這被認為可以解釋當前政治的許多重要特徵和系統性認知偏誤。[8]
同時,當代政治學家們專注研究社會上對決策權力的轉移和分配,以及政治的制度和其所扮演的角色—包括一般的政府和國際組織、政治行為和公共政策。他們藉由檢驗許多因素來評估治理和特定政策的成功性,包括穩定性、司法、物質財富、以及和平。一些政治學家試圖分析政治來追求進一步的實證科學題材。其他的政治學家則以基準的題材分析政治,以提出特定的政策建議。
基於對政治的不同看法,對政治學的研究對象也有不同的見解。
國家科學認為政治本身是一種國家活動,因此政治學是研究國家現象的科學[9]。而以大衛·伊斯頓為首的政治學者則認為政治學的研究對象是權力(power)與權威性的價值與利益分配[10],這種觀點對於後來的政府研究以及多元主義的發展都有極大影響[11]。另外一個影響較大的觀點是,認為政治學是研究人類社會的政治關係的科學[12]。也有人認為政治學的研究對象是公共事務[13]。而《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則認為政治學的研究對象是政府與公共政策。
傳統的政治哲學研究政治問題主要從哲學思辨的角度,從形而上的角度探討政治生活中的最高準則,民主、正義、自由、平等等價值取向和相應的政體設計是其研究的重點。大多數政治學家一般先通過先驗設定抽象出一個普遍化的人性,然後通過邏輯推演設定出一套符合人類至善生活的最高準則,再根據這個準則設計出相應的政治制度。
早期的制度主義者受到傳統政治哲學和歐洲大陸國家學影響,主要關注自上而下的制度設計問題。認為制度是影響人類行為的基本因素,對政治機構運作的研究主要通過對政治制度中權力分配和人類行為的法律與機構約束地了解。主要通過制度研究法和歷史比較法進行研究[5]。
制度研究法以政治制度為研究對象,主要研究立法、行政與司法等政治機構,研究的主要資料是憲法、法律、政府文件、議會日程等資料,從這些資料中分析特定社會的政治價值,並設計出符合某種目的的政治機構或制度。
制度研究法所欠缺的普遍歸納性,歷史比較法正好能夠彌補。歷史比較法注重於比較不同國家之間的制度,對不同制度進行比較,以及對各國制度的歷史變遷進行比較,通過歸納得出普遍化法則。
行為主義反對政治哲學研究中的思辯與演繹方法,也反對制度主義的靜態描述和簡單寫實,認為政治學的研究對象應該是實際存在並且可以觀察到的政治行為。行為主義注重數據的收集和整理,常常運用數學模型、模擬實驗、直接探查、實地觀察技術手段進行研究。主要原則包括了精確性、純科學、量化研究和價值去除。其主要理論包括:
理性選擇理論也像行為主義一樣,從個體出發來觀察和分析政治現象,但並不採取歸納的方法,而是先假定一個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個體,然後在各種情境下計算和演繹按照功利最大化原則行動的個體可能會採取的行動。
理性選擇理論起源自公共選擇理論。包括了詹姆斯·布坎南的公共選擇模型,安東尼·唐斯的官僚經濟學,奧爾森的集體行動理論和賴克的政治聯盟理論。其後逐漸發展出聯盟理論、交易理論、博弈理論、投票分析和科層決策等理論形態。
結構主義認為,世界上存在著不同的結構影響著政治現象。結構的因素包括地緣因素、經濟力量、社會規範、價值觀等等,環境因素催生、侷限著不同的政治現象,甚至使個體無法作出自主的決定。環境可以隨時間、人們的影響而變更。
在政治學界一直存在著結構主義與理性選擇的論爭,結構主義者認為環境決定了人們一切選擇,理性主義者卻認為人們的決策才是影響環境的因素。這使解釋政治現象無法避免平衡量方面的因素。
1980年代以來,美國興起了新制度主義學派,重新強調制度主義的研究路徑,注重研究制度的動態運動對政治活動的影響,尤其是制度與行為和觀念的關係。作為對行為主義的反動,新制度主義認為從個體出發從而研究整體的觀念是錯誤的,整體並不是個體的簡單相加。其主要流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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