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歌劇院
澳大利亞悉尼(Sydney )的建築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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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梨歌劇院(英語:Sydney Opera House)是一座位於澳洲新南威爾斯州悉尼的多場館表演藝術中心。它位於悉尼港的前濱,獲廣泛認為是世界上著名和具特色建築之一,也是20世紀建築的代表傑作,成爲澳大利亞的象徵。
雪梨歌劇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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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狀態 | 已完工 |
類型 | 表演藝術中心 |
建築風格 | 表現主義建築,現代主義建築 |
所屬國家/地區 | 澳大利亞 |
地點 | 悉尼班尼朗角 |
地址 | 2 Circular Quay East, Sydney NSW |
座標 | 33°51′31″S 151°12′51″E |
海拔 | 4米(13英尺) |
現居租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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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土 | 1959年3月1日 |
起造 | 1959年3月1日 |
竣工日 | 1973年 |
開放 | 1973年10月20日 |
啟用 | 1973年10月20日 |
造價 | 1.02億澳元,相當於2018年的9.62億澳元[1] |
承建商 | 新南威爾士州政府 |
擁有者 | 新南威爾士州政府 |
高度 | |
高度 | 65米(213英尺) |
尺寸 | |
其他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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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細節 | |
結構系統 | 混凝土框架和預製混凝土肋屋頂 |
建築面積 | 3.82965264 公頃、5.8 公頃、438.1 公頃 |
設計與建造 | |
建築師 | 約恩·烏松 |
建築商 | 聯盛集團 |
結構工程師 | 奧雅納 |
主承包商 | Civil & Civic (第一階段), M.R. Hornibrook (第二、三階段) |
保護情況 | 世界遺產、listed on the Australian National Heritage List[*]、Heritage Act — State Heritage Register[*]、Local Environmental Plan[*]、National Trust of Australia register[*]、Royal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 register[*]、listed on the Register of the National Estate[*] |
其他資訊 | |
座椅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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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文化 |
標準 | i |
評定時間 | 2007年 (第31屆大會) |
參考編碼 | 166rev |
Region | 大洋洲地區 |
無效指定 | |
類型 | Historic |
標準 | a, b, e, f, g, h |
評定時間 | 2005年7月12日 |
參考編碼 | 105738 |
無效指定 | |
類型 | Built |
標準 | a, b, c, d, e, f, g |
評定時間 | 2003年12月3日 |
參考編碼 | 01685 |
網站 | |
sydneyoperahouse | |
地圖 | |
參考 | |
Coordinates[2] |
該建築物由丹麥建築師約恩·烏松設計,但則是由彼得·霍爾(Peter Hall)領導的澳大利亞建築團隊完成,該建築於1973 年10月20日由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正式啟用。烏松的設計於1957年獲選為國際設計競賽的獲勝者。
,此後新南威爾士州政府在總理約瑟夫·卡希爾的領導授權下,歌劇院於1958年開始施工,烏松負責施工。由於成本、設計更改及進度超支等影響,最終導致烏松辭職。
作為世界著名的表演藝術中心、該建築及其周邊設施佔據了雪梨港的整個班尼朗角,建築物毗鄰悉尼中心商業區和悉尼皇家植物園,靠近雪梨海港大橋,因而獲視為悉尼的標誌性建築。
作爲一個多表演場地,歌劇院每年共舉辦超過1,500場演出,其觀眾超過120萬人次。許多表演藝術家都會到此表演,其中包括三個常駐團體:澳洲歌劇團、雪梨劇院公司和悉尼交響樂團。同時作為澳洲受歡迎的旅遊景點之一,該建築物每年共有超過800萬人次參觀,每年約有350,000名遊客在導遊帶領下參觀該建築。目前,悉尼歌劇院是由新南威爾士州政府下屬機構悉尼歌劇院信託所管理。
2007年6月28日,悉尼歌劇院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自1980年起列入國家遺產名錄(現已失效),並自1983年起列入澳洲國家信託基金會名錄,2000年雪梨市遺產名錄清單,2003年新南威爾士州遺產名錄,以及自2005年的澳洲國家遺產。歌劇院還入圍了世界新七大奇蹟競選名單。此外,丹麥政府也基於歌劇院是由丹麥人所設計,因此在2006年也被授予《丹麥文化經典》的稱號[3]。
悉尼歌劇院主要由兩個主廳、一些小型劇院、演出廳以及其他附屬設施組成。兩個大廳均位於比較大的帆型結構內,小演出廳則位於底部基座內。其中最大的主廳是音樂廳,最多可容納2679人。設計初衷是把這個最大的廳堂建造成為歌劇院,後來設計改動了,甚至已經完工的歌劇舞台被推倒重建。音樂廳內有一個巨大的管風琴,是由羅納德·沙普(Ronald Sharp)於1969年至1979年製造。號稱是全世界最大機械木連管風琴,由10,500根風管組成[4]。
主廳中較小的一個才是歌劇院。由於當初是將較大的主廳設計為歌劇院,有認為小廳不太適合做大型歌劇演出,舞台相對較小而且給樂隊的空間也不便於大型樂隊演奏,其他附屬設施則包括戲劇院、影院以及攝影室。
建造悉尼歌劇院的計劃始於1940年代,戰後的悉尼並沒有專門場所用於音樂、戲劇表演。悉尼音樂學院院長尤金·古森斯(Eugene Goossens)遊說政府建造一個能夠表演大型戲劇作品的場所。當時進行戲劇表演的場所悉尼市政廳對於戲劇表演來說太小了。在1954年,古森斯成功取得新南威爾士州州長約瑟夫·卡希爾(Joseph Cahill)的支持,卡希爾要求設計一個專門用於歌劇的劇院。儘管卡希爾曾想將其建得離位於CBD西北方的溫耶德火車站(Wynyard railway station, Sydney)更近一點,古森斯卻堅持將歌劇院建在便利朗角(Bennelong Point)上[5]。
卡希爾於1955年9月13日發起歌劇院設計競賽,共收到來自32個國家的233件參賽作品。參賽作品的規定是必須有一個能容下3000人的大廳和一個能容下1200人的小廳,兩個廳都有不同用途,包括歌劇,交響樂和合唱音樂會,大規模的會議,講座,芭蕾舞演出和其他演講[6]。評選委員會成員包括:英厄姆·阿什沃思(Ingham Ashworth)、科布登·帕克斯(Cobden Parkes)、萊斯利·馬丁爵士(Leslie Martin)和埃羅·沙里寧[7]。本來評委們已經選出若干件候選作品,然而因故遲到的美國設計師埃羅·沙里寧卻從淘汰的作品選出約恩·烏松潦草的設計圖。[8]1957年1月29日,約瑟夫·卡希爾在新南威爾士州州立美術館宣布丹麥設計師約恩·烏松贏得競賽5,000英鎊的獎金,第二和第三名則分別為馬里蘭(J. Marzella)、波依斯萬(Boissevain)及其搭檔奧斯蒙德(Osmond)。此時的烏松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家居住宅設計師,悉尼歌劇院是其第一座公共建築。烏松1956年在斯德哥爾摩旅行時從一份建築雜誌上得知這個建築競賽,在尚未造訪過悉尼的情況下,憑藉着幾個悉尼姑娘對家鄉的描述就繪製出這份設計圖。
直到6個月之後烏松本人才知道自己的作品入選,當他在7月29日第一次踏上澳大利亞的土地時,受到熱烈歡迎。當地的澳大利亞婦女周刊甚至將其比作好萊塢明星賈利·古柏。[9][10]。烏松此行還帶來他在丹麥所製作的悉尼歌劇院木製模型,這個模型放置在悉尼市政廳內。模型和悉尼歌劇院的最終造型有不小差別,它採用是更為奔放的拋物線屋頂,這個設計因為建造難度過大在後來建造過程中給修改。為了籌措建造悉尼歌劇院資金,卡希爾開始發行悉尼歌劇院的彩票。1958年3月,烏松和丹麥結構工程師艾拉普(Ove Arup)再次拜訪悉尼,他們發表名為紅皮書的悉尼歌劇院初步設計方案。[7]
原本位於便利朗角(Bennelong Point)的麥格理堡壘電車廠於1958年拆除,歌劇院的前期準備工作於1959年3月份開始。3月2日,卡希爾擰緊悉尼歌劇院青銅銘牌上最後一顆螺絲釘,象徵着大劇院的建設工作由此展開。然而不幸是,僅僅幾個月之後即1959年10月22日,新南威爾斯州州長約瑟夫·卡希爾因心肌梗塞死於悉尼醫院,日後悉尼歌劇院的建設遭遇困難時因此缺乏許多政治上支持。[11]歌劇院的建造計劃一共有三個階段。階段一(1959–1963)包括建造平台。階段二(1963–1967)建造外部的「殼」結構。階段三:內部設計和裝潢(1967–1973)。
階段一的準備工作於1958年12月5日開始,由Civil&Civic公司負責建築,奧雅納公司工程師們則負責監督和指導,正式建設開始於1959年5月5日。政府出於對資金和公眾輿論的擔心力求工程儘快開展,然而烏松的最終設計卻仍未完成。1961年1月23日,工程已比預計延後47周,這主要是因為遇到一些沒有預料到的困難。包括天氣,沒有預料到的雨水改道,而工程開始之際烏松實際上還沒有準備好正確結構圖,政府又在原本只用兩個廳的設計中新加4個小廳。[5]1961年3月1日成立悉尼歌劇院信託基金,基金會負責管理建造悉尼歌劇院所需費用。1962年1月1日,烏松又發布名為黃皮書的設計方案,在這一個方案中拋物線式的屋頂予修改為球面結構。[12]平台工程最終於1962年8月31日完成。迫使工程儘快開展,最終導致一些顯而易見的問題:平台強度並不能夠支撐它的屋頂結構,因此必須要重建。[13]重建工作完成於1963年2月,同一年中烏松全家搬到貝尼朗角距離悉尼歌劇院不遠的地方。
在最初歌劇院設計競賽中,這些殼並沒有幾何學上定義,[14]在設計過程開始階段,這些「殼」予定義為由一系列混凝土構件組成的排骨支撐起來的拋物線。然而,奧雅納工程顧問公司工程師們卻無法建造這些「殼」。使用原地澆築混凝土來建造的計劃由於造價高昂而遭到否決,因為屋頂不同部分的結構不同,需要設計許多不同模具。
從1957年到1963年,在最後找到一個經濟上可以接受的解決辦法之前,設計隊伍反覆嘗試12種不同的方法建造「殼」(包括拋物線結構,圓形肋骨和橢圓體)。「殼」的設計工作是早期利用電腦進行構造分析來完成構造分析的部分之一。[15]在1961年中期,設計隊伍找到一個解決辦法:所有「殼」都由球體創建而來。這一方法可以使用一個通用模具澆注出不同長度的圓拱,然後將若干有着相似長度的圓拱段放在一起形成一個球形的剖面,不過現在已經不太清楚是誰最先想出這個解決方法了。確定製造屋頂的方法之後,屋頂顏色和材質也成為需要選擇的對象,烏松的想法是想讓悉尼歌劇院在港灣的襯托下看起來像是天空中白雲。烏松在日本發現他想要的材料,這就是陶瓷。最終他們選定瑞士陶瓷製造商哈格納斯,這家企業生產的瓷磚具有光滑表面,但又不像玻璃那樣擁有高反射率。
「殼」由霍尼布魯克集團(Hornibrook Group Pty Ltd)建造[16],他負責建造第三階段。Hornibrook在工廠中製成2400件預製肋骨和4000件屋頂面板,着加快工程進度。[13]這個解決辦法的成就在於利用預製混凝土構建從而避免建造昂貴模具(他同樣允許屋頂面板在地上就大片預先建造組合好,而不是在高處一個一個拼接)。Ove Arup和合作方的工地工程師驚訝於這些「殼」在完工前使用創新的調節型彎曲鋼鐵桁構梁來支撐不同屋頂。在1962年4月6日,悉尼歌劇院估計將於1964年8月到1965年3月之間完成。到1965年時,又估計第二階段最終將於1967年6月完成。
階段三的工作從烏松將他工作室於1963年2月搬至悉尼後開始。然而,政府在1965年發生改變,澳大利亞工黨在新一輪選舉中落敗,新的羅伯特·阿斯金(Robert Askin)政府宣布悉尼歌劇院建造計劃將由公共工程部管轄。戴維·斯休斯(Davis Hughes)取代諾曼·賴安(Norman Ryan)成為公共工程部門長官。當烏松希望獲取用於購買第三階段膠合板的資金時,斯休斯沒有批准。於是烏松直接去找斯休斯本人,後者告訴他沒有辦法在這個方案上使用這麼多錢。在這之後,悉尼政府就逐漸減少對悉尼歌劇院的資金供給,此時烏松幾乎身無分文,要靠朋友救濟才能維持生活。[9]不僅如此,公共工程部門甚至連烏松的設計方案都要反對。有些律師建議烏松打官司,不過烏松卻不願意這麼做,1966年2月28日烏松辭職時候第二階段的工程正接近完工,此時悉尼歌劇院建造計劃的花費仍然只有2290萬元。[5]3月份時候,斯休斯還讓烏松重返悉尼歌劇院項目的職位,只不過這個職位只是建築設計師而沒有任何權利,烏松拒絕這個機會。[17]
彼得·霍爾(Peter Hall)在烏松辭職後取代他的位置,霍爾對第三階段的內部設計和裝潢負最大責任。萊昂內·托德(Lionel Todd)、大衛·利特爾莫爾(David Littlemore)以及新南威爾士州政府工程師特德·法默(Ted Farmer)也在同年接受任命,取代烏松的位置。[18]聲學顧問洛薩·克萊爾(Lothar Cremer),向SOHEC證實烏松最初的設計僅允許在大廳中安放2000個座位,並進一步指出如果將座位加至3000個將會對聲音產生災難性後果。舞台設計師馬丁·卡爾(Martin Carr)也曾批評過悉尼歌劇院的內部設計和演出用設備。烏松離開之後,他的許多設計給後人改動了。例如,在原先設計中北面的矮牆並不是現在這樣,地板材料也不一樣了,烏松原本計劃是使用木合板來做玻璃的窗框。兩個主要大廳用途也更換了,原先較大的廳是歌劇廳如今則成了音樂廳。而小一些的廳本來只是用於舞台劇,現在也用來表演歌劇。另外還加入兩個新小廳,這些變化連同舞台設備變更使得悉尼歌劇院的內部結構大為變化,還有烏松設計的木合板走廊以及他的座位排布設計也被拋棄了。悉尼歌劇院第三階段的建造工作最終於1973年完成。[19]
悉尼歌劇院於1973年正式完工,總花費為1億零200萬美元[20]。截至1973,悉尼歌劇院各製造階段花費為:階段一:矮牆大約為5千5百萬。階段二:屋頂大約為1千2百50萬。階段三:內部設計和裝潢5千6百50萬。舞台設施,舞台照明和風琴9百萬,其他花費和費用1千6百50萬。1957年初步計劃成本為7百萬,最初預計完工日期為1963年1月26日(澳大利亞日)[21]。
悉尼歌劇院位於悉尼灣的南部一個人造小半島上,其總面積為2.2公頃,由588個沉降於海平面以下25米的混凝土墩支撐。其中長183米,寬120米的建築群占據1.8公頃。整棟建築建造在一塊混凝土基座上,其入口開向南邊,以97米寬的台階同路面相連。[22]這個建築群可大體分為三個部分:最大兩組風帆沿南北方向排列,以略呈V字形方式在南部收攏。它們分別以三面風帆面向北部的海灣,另一面則面向南面迎接觀眾和遊客,風帆張開的「嘴」上則覆蓋着茶色玻璃幕牆。另一對小風帆位於它們的西南處,位於其中的乃是貝尼朗餐廳。整個建築最高處為西面大廳的頂點,它距離海平面67米。[23]
悉尼歌劇院是一個設計新穎的表現主義建築,它有一系列稱為殼的大型預製混凝土構件,[24]每一個構建都取自擁有相同半徑的半球體,它們構成劇院屋頂。儘管悉尼歌劇院德屋頂結構通常稱為「殼」,事實上它們在構造上嚴格來說並不是「殼」,而是由肋骨狀預製混凝土構件支撐的預製混凝土嵌板。[25]整個建築共由2,194個這樣的嵌板,每個重量大約是15噸,整個屋頂重量為2萬7千噸,它覆蓋着1,056,006塊由瑞士哈格納斯(Höganäs)製造的光滑白色有人字紋路的瓷磚,[26]從遠處看這些「殼」顯得非常潔白。這些瓷磚具有自潔性質,不過還是會受到定期維護和更換。
音樂廳位於西面的一系列「殼」內,而歌劇院則在東面的「殼」內。「殼」的高度是由它內部所要求的高度決定,從入口處的矮空間一直升高到位於最高處的台階座位區。一些次要的場館位於音樂廳下面的混凝土基座內,是位於西面的「殼」一部分。這個建築擁有將近1000個房間,其建築面積為8萬8千平方米。整棟建築用電量相當於一個2萬5千人小城,總電線長度達645公里[27]。
除了「殼」上的瓷磚和門廳的玻璃幕牆外,這座建築物外部很大部分都覆蓋由拉娜出產的粉色花崗岩面板。重要的內部表面處理用到由新南威爾士北部沃科普出產的澳大利亞白樺膠合板。[28]
歌劇院有以下場館:
1973年10月20日,英國兼澳洲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出席悉尼歌劇院的開幕典禮,但開幕典禮上澳大利亞國家元首、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也沒有提及建築師的姓名。開幕典禮上演奏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曲,不過在此之前悉尼歌劇院已經上演過兩場表演,分別是9月28日在歌劇院內出演的謝爾蓋·普羅科菲耶夫的《戰爭與和平》,以及第二天在音樂廳內由查爾斯·馬克拉斯指揮悉尼交響樂團演奏,瑞典女歌手比爾吉特·尼爾森擔任演唱的樂曲。[37]1975年之後悉尼歌劇院逐漸將建造過程中欠下的債務償還完畢,這主要是靠悉尼歌劇院彩票的功勞,悉尼歌劇院完工之後建造工作並沒有完全停止,時常進行建築維護,有時還會根據形勢需要將某些房間改作它用。悉尼歌劇院建成後逐漸受到好評,最終成為悉尼乃至整個澳大利亞的重要象徵。它獲得過眾多獎項,其中最具影響力的大概是2007年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為世界文化遺產。[38]
除了用作觀光、演出歌劇、芭蕾舞劇、以及音樂會之外,悉尼歌劇院還是澳大利亞歌劇團、悉尼戲劇團和悉尼交響樂團的所在地。歌劇院由新南威爾士文化部的子機構——歌劇院管委會管理。悉尼歌劇院的場館有時還用於一些活動,例如會議,紀念儀式和公共集會。例如2010年元旦共有15000名遊客在悉尼歌劇院歡度新年到來。[39]除了耶穌受難日和聖誕節外,悉尼歌劇院每天24小時向公眾開放,一年之中大約有200萬觀眾前來參觀3000場演出,此外還有20萬名瀏覽者慕名參觀這個獨特的建築。[40]
悉尼歌劇院除了作為藝術中心外,也是悉尼文化上象徵。2000年悉尼奧運會時,奧運聖火傳遞以及奧運會金牌的設計都沒有遺漏悉尼歌劇院。悉尼足球俱樂部、悉尼天鵝澳式足球會等眾多體育俱樂部都將悉尼歌劇院選作自己的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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