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鴻銘(1955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人。1978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廈門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曾任浙江省政協副主席、杭州市人民政府市長。
- 1975.09——1978.08,浙江化工學院(今浙江工業大學)分析專業學習;
- 1978.08——1981.11,煤炭工業部北京煤科院煤化所工作(其間:1980.04—1981.07在中國礦院北京研究生部學習);
- 1981.11——1984.06,浙江省環境保護科研所工作;
- 1984.06——1987.06,浙江省環境保護局工作(其間:1985.07—1987.06下派溫州市鹿城區環保辦公室任副主任);
- 1987.06——1992.04,浙江省環境保護局開發治理處副處長;
- 1992.04——1993.08,浙江省環境保護局開發治理處處長;
- 1993.08——1998.02,浙江省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其間:1996.09—1997.07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 1998.02——2004.10,浙江省環境保護局局長、黨組書記(1996.09—1999.07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畢業);
- 2004.10——2005.04,台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 2005.04——2007.02,台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 2007.02——2007.05,中共台州市委書記、市長;
- 2007.05——2009.03,台州市委書記;
- 2009.03——2009.04,浙江省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廳黨組書記;
- 2009.04——2013.01,浙江省政府黨組成員、省政府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其間:2006.06—2009.06在廈門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習畢業,獲碩士學位);
- 2013.01——2013.07,浙江省政協副主席;
- 2013.07——2013.09,浙江省政協副主席、杭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 2013.09——2014.02,中共杭州市委副書記,杭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長[1];
- 2014.02——2017.01,浙江省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 2017.02—2018.01,浙江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2][3]。
- 2017年1月19日,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浙江省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當選浙江省政協副主席,2018年1月29日卸任[4]。
- 2017年2月22日,杭州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辭去杭州市市長職務[5]。
2014年1月13日,被浙江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補選為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