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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爾準(1772年—1832年),字平叔[1],一字萊甫[2],號戒庵[2]、戒菴,江蘇金匱(今無錫)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廣西巡撫孫永清之子,乾隆六十年(1795年)鄉試中舉。嘉慶十年(1805年)登進士二甲第五名,改庶吉士[3],後授翰林院編修[4]。嘉慶十九年(1814年)出任福建汀州府知府[3]。當時寧化地區百姓斂錢集會,官員欲逮捕治叛逆罪。孫爾準詢查後發現沒有其他情況,只誅殺了首要人物,沒有株連其他。此後,他歷任鹽法道。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任江西按察使[3],同年任福建布政使[5]。道光元年,調任廣東布政使[3],並升任安徽巡撫[6]。當時河南盜賊邢名章等流竄作案,孫爾準檄按察使惠顯率兵馳剿,並清除餘黨。並賑災各地,有功績[7]。
道光三年(1823年)升任福建巡撫[8],並巡閱臺灣[9]。道光五年(1825年)升任閩浙總督[10],平定彰化盜亂[11]。並致力於台灣各地邊防,後加太子少保[3][12]。道光九年(1829年)因失察家僕收受賄賂,降級留任。道光十一年(1831年)因病辭職。次年去世,贈太子太師,賜子孫慧惇進士,孫慧翼員外郎,諡文靖[3],祀福建名宦及鄉賢祠[13]。
著有《奉天錄》、《泰雲堂集》、《遊黃公澗記》,輯有《明詩鈔》、《福建通志》[14]。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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