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ve ads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直属机构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國家統計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全國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的副部級直屬機構[1]。
主要領導 | |
---|---|
局長 | 康 義 |
副局長 4 | 盛來運、 藺 濤、 毛盛勇、 阮健弘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機構類型 | 國務院直屬機構 |
行政級別 | 副部級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1000000000141036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國家統計局黨組 |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地理坐標 | 39.8827213°N 116.3128127°E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57號 |
對外官網 | www |
機構沿革 | |
成立時間 | 2001年1月4日 |
影像資料 | |
國家統計局大樓 |
1949年10月,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於中央財經計劃局內設統計處,後來改稱統計總處[2]。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全體會議決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國家統計局,為政務院直屬機構[3][4]。1954年11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將中央人民政府國家統計局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文革期間,1968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派軍代表進駐國家統計局(軍代表直到1972年8月才撤走)。1969年12月,撤銷國家統計局,大批幹部被下放到湖北襄樊的國家計委「五七」幹校勞動。從1967年到1969年,自中央到地方,絕大多數統計機構被撤銷[5]。
1970年4月,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指示:「統計工作不能取消,統計機構還要有,基本統計還是要搞的,但不能搞繁瑣哲學。」1970年6月22日,國家計劃委員會革命委員會生產組下設統計組,隨後逐步恢復基本統計制度[6][7]。
1978年3月21日,國務院通知: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直屬國務院。隨後任命陳先為國家統計局局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陸續恢復統計局,作為同級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8][3][9]。
1982年8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直屬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決議》決定在國務院機構改革中,保留國家統計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10]。198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根據1988年8月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的《國家統計局「三定」方案》,國家統計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199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家統計局繼續保留,作為主管全國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國務院直屬機構。1998年, 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家統計局繼續保留,作為主管全國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國務院直屬機構。2001年1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國家統計局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名稱和印章的通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統計局開始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的名稱和印章[11][12]。2003年至201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家統計局繼續保留,作為主管全國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國務院直屬機構。
2020年8月31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19〕1063號),原由國家統計局主管的中國投資發展促進會、中國市場信息調查業協會等2家行業協會(商會)與國家統計局分離,依法直接登記、獨立運行,剝離行政職能,不再設置業務主管單位。取消對其的直接財政撥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13][14]。
根據《國家統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統計局承擔下列職能[15]:
根據《國家統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統計局內設機構為副司局級,派出機構為正廳級。國家統計局設置下列機構[15][16]: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