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National Christian Council of China),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國基督教新教部分宗派教會和跨宗派性基督教團體共同設立的協作機構[1]。
沿革
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的前身是成立於民國2年(1913年)的「中華續行委辦會」。1913年,美國人穆德到上海主持召開了第一次基督教全國大會,以便貫徹1910年英國愛丁堡會議之精神,推動在中國的160多個差會合一,在中國開展傳教,各宗派及教會團體代表120人出席了此次大會。會議商議成立全國性的協作機構,乃決議先組成中華續行委辦會籌備此事。中華續行委辦會由中、西委員共51人組成,同時決定每年召開一次常委會,開展對中國各地教會情況的調查及統計,包括福音傳播、教會的醫藥、教育、文字出版、神學教育等方面。[1]
民國11年(1922年)5月2日至11日,第二次基督教全國大會在上海市政廳召開,會議決定結束中華續行委辦會,正式成立「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大會選舉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總幹事余日章為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會長,上海監理會牧師江長川、山東浸會傳教士巴慕德為副會長,誠靜怡為總幹事。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會址設上海,任務是聯絡全國各教會,開展中華歸主運動,出版《中華歸主》月刊,民國30年(1941年)後出版《協進》月刊。[1][2]
參加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作為會員的共有16個公會及6個教會團體,分別為:基督會、監理會、自立會、浸禮會、崇真會、中華基督教會、中華聖公會、華北公理會、禮賢會、美以美會、浸信會、中華行道會、行道會、循道公會、遵道會、友愛會,以及中華基督教教育會、中華國內布道會、廣學會、中華聖經會、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中華基督教女青年會全國協會。[1]1926年,內地會退出了曾參與四年的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3]
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內部機構屢次調整,先後設有:基督教教育委員會、宗教教育委員會、三年奮進運動委員會、基督化家庭委員會、影音教育委員會、基督教工業服務委員會、基督教醫事委員會、教會婦女工作委員會、基督教廣播委員會、國立大學學生布道委員會、教會生活與事工委員會、基督教文字事業委員會、教會與人群福利委員會、協進大樓管理委員會等等。[1]
協進大樓,原稱教會大廈,民國14年(1925年)竣工,位於上海圓明園路23號(今169號)。該大樓的地基是長老會使用出售北京路美華書館之款購贈,建築費用源自美國長老會都嘉博士兄妹及洛克菲勒基金委員會,捐款共27萬元。該大樓共有6層,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使用其中的第3層。[1]
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的日常工作有:布道事工、教會婦女事工、農村教會事工,出版福音讀物、聖教書報,組織基督化家庭,推動識字運動、拒毒運動、廢娼運動等等。[1]
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的主要工作之一是提倡本色化教會,倡導中國信徒承擔經濟責任以便達到自養,以中國信徒自主的精神達到自治的目的,以便提高靈性生活,開展傳道,達到自傳。但實際上,該協進會成立之後,在華傳教的實權及經濟收入仍掌握在各差會手裡。[1]
1934年,誠靜宜辭任總幹事。1936年7月,陳文淵就任第二任總幹事。1941年,陳因獲選為衞理公會會督而短暫辭任,後因太平洋戰爭發生而以義務身分復回原職至1946年底。
抗日戰爭時期,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成立了戰時救濟委員會,從事難童及難民救濟、傷兵服務、歐洲難民救濟等項工作。民國30年(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內遷至四川成都,仍克服困難開展宗教教育、醫藥服務、文字出版、學生救濟等項工作。[1](一說1938年遷往成都[4])1946年7月,該會遷回上海。[4][5]
1936年,吳貽芳代表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參加了在英國倫敦舉行的世界宣教大會。[6]1938年12月,吳貽芳代表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參加了在印度馬德拉斯舉行的國際基督教協進會。[7]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部分中國教會領袖希望外國差會同意他們掌管「政策的決定與經濟的管理權」,同時願繼續與外國差會保持聯繫並獲得贊助,不完全贊同吳耀宗等人發表的《中國基督教在新中國建設中努力的途徑》中的措辭。[1]
此後經過政府的協商及爭取,1950年10月18日至25日,在上海召開第十四屆年會。本屆年會不再邀請外籍代表參加,年會主題為討論中國基督教在新中國建設中努力的途徑》這一三自革新宣言。與會的中國教會領袖一致擁護三自革新宣言。[1]
隨着朝鮮戰爭爆發,1950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相繼宣布凍結對方在本國的財產,這令原本依賴美國資金的教會和機構隨即陷入財政危機。1951年初,教育、醫療等機構紛紛由人民政府接辦,外國傳教士開始大批撤離中國大陸。
1951年4月16日至21日,政務院文教委員會宗教事務處在北京召開「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基督教團體會議」,出席會議的代表共154人,來自31個基督教宗派和26個基督教團體。政務院文教委員會副主任陸定一在開幕式上的講話稱:「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基督教團體,這決不是一個技術性的問題,這是一個鬥爭。鬥爭的目的是徹底肅清一百多年來美帝國主義對我國的文化侵略的影響。」他還在講話中特別點出了「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指責該會是由英美帝國主義控制的機關。[8]
隨後,1951年4月30日,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會長吳高梓召集臨時會議,傳達北京會議的精神,最終決定開展控訴。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隨即投入籌備,前後共召開16次全體會議,由主要同工吳高梓、潘玉槑等8人組成「控訴小組」進行領導,並將全體同工分為兩組,分別召開4次會議搜集控訴材料。1951年5月下旬,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被定為控訴重點,三自籌委會決定派出一個「骨幹小組」,由吳耀宗親自掛帥,專門負責控訴事宜,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原控訴小組僅有吳高梓、林永俁二人被吸收入骨幹小組。此外,骨幹小組還邀請了華東宗教處的幹部加入。[9]
在官方直接介入之下,1951年6月1日,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在上海慕爾堂正式召開控訴大會,參加者除了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全體員工外,還有上海教會及基督教機構、團體的代表共計1200餘人。進行控訴發言的有: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協進會會長吳高梓[10]、副會長崔憲詳[11]、執行委員陳見真[12]、幹事林永俁[13]、前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會務委員會主席繆秋笙[14]共5人。
六一控訴大會後不久,吳耀宗任總幹事的中華基督教出版協會以「肅清帝國主義影響、推進三自運動」之名,對基督教書刊提出了10點審查標準,號召各個基督教出版機關審查出版物。從1951年8月起,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對1946年至1950年間該會出版的書刊進行了分類審查。[15]
1954年8月,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正式成立後,作為差會協調機構的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於1958年停止活動。[1](一說1955年已經結束[16])
歷屆年會
- 第一屆年會:1923年召開。余日章繼續當選會長,誠靜怡是四位中西幹事之一。[17]
- 第二屆年會:1924年7月召開。1924年7月31日,趙紫宸在第二屆年會上發表了《本色教會的商榷》。[18]
- 第三屆年會:1925年召開。
- 第四屆年會:1926年10月召開。[19]
- 第五屆年會:1927年召開。
- 第六屆年會:1928年召開。
- 第七屆年會:1929年在杭州之江大學召開。會議發起「五年奮進布道活動」。[20]
- 第八屆年會:1931年4月10日至18日在杭州廣濟醫院召開。[21]
- 第九屆年會:1933年5月召開。1933年5月9日,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第九屆年會發表了一份《致國內基督徒書》,其中提到日本近來對中國的侵略,又說「我們覺得困難的構成,內亂實為其主要的因素」,「我們基督徒對於困難的釀成及延長,也不得辭其咎」。[22]
- 第十屆年會:1935年召開。吳貽芳當選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副主席[6](一說當選執行委員會主席[23]),直至1947年辭職[24]。
- 第十一屆年會:1937年5月在上海召開。1937年5月6日,宋美齡到會盛讚基督教會與新生活運動合作取得的成績。宋美齡提到:「促進新生活運動的目的及工作,最重要的一點是由人民群眾自發地生長,而不使此一運動成為一個政治機構,附屬於政府。」[5][25]
- 第十二屆年會:1946年12月在上海召開,為期8天。共有127位代表及嘉賓出席年會。年會提出在全中國開展「三年奮進運動」,目標為:「第一是奮進信徒個人的歸主運動,第二奮進主的教會復興運動,第三奮進全國的中華歸主運動。」[5]
- 第十三屆年會:1948年11月1日至9日在上海召開。為西方傳教士撤退作了全面的準備。[26]
- 第十四屆年會:1950年10月18日至25日在上海召開。本屆年會不再邀請外籍代表參加,年會主題為討論《中國基督教在新中國建設中努力的途徑》這一三自革新宣言。中國教會領袖一致擁護三自革新宣言。年會選舉吳高梓任會長,崔憲詳、吳貽芳、吳耀宗為副會長。[1]
歷屆領導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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