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簡稱司法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組成部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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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主要負責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起草,負責立法協調和備案審查、解釋,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指導行政複議應訴,負責普法宣傳,負責監獄、戒毒、社區矯正管理,負責律師公證和司法鑑定仲裁管理,承擔國家司法協助等工作。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現也設在司法部。
1949年10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成立。1954年9月,根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1959年,司法行政機關被撤銷。1979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重新設立司法部[2]。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重新組建司法部。將司法部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司法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不再保留國務院法制辦公室。」[3][4][5]根據國務委員王勇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重新組建的司法部主要職責是:「負責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起草,負責立法協調和備案審查、解釋,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指導行政複議應訴,負責普法宣傳,負責監獄、戒毒、社區矯正管理,負責律師公證和司法鑑定仲裁管理,承擔國家司法協助等。」[6]
根據《司法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司法部承擔下列職能[7]:
- 承擔全面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國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 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
- 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草案。負責立法協調。
- 承辦行政法規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章清理工作。
- 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承辦申請國務院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國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 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 負責全國監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刑罰執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 負責司法行政戒毒場所管理工作。
- 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香港、澳門的律師擔任委託公證人的委託和管理工作。
- 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 負責國家法治對外合作工作。履行國際司法協助條約確定的對外聯繫機關(中央機關)職責,參與有關國際司法協助條約談判。承擔報送國務院審核的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法律審查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對外合作交流。承辦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務。
- 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 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司法廳(局)領導幹部。
- 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 辦公廳
- 政治部(副部級)
- 法治調研局
- 法治督察局
- 立法一局
- 立法二局
- 立法三局
- 立法四局
- 監獄管理局
- 社區矯正管理局
- 戒毒管理局
- 行政複議與應訴局
- 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
- 普法與依法治理局
-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局
-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 律師工作局
- 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局
- 國際合作局
- 裝備財務保障局
- 機關黨委
- 離退休幹部局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接受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直接領導,中央依法治國辦設置秘書局。
- 法治宣傳中心
- 全面依法治國研究中心
- 信息中心
- 機關服務中心
- 法律援助中心
- 預防犯罪研究所
- 法治日報社
- 國家司法考試中心
- 司法協助交流中心
- 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
- 司法部港澳台法律培訓交流中心
- 司法行政學院
-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長
- 史 良(女,1949年10月19日-1954年9月28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部長
- 史 良(女,1954年9月29日-1959年4月28日)
- 魏文伯(1979年9月13日-1982年5月4日)
- 劉復之(1982年5月4日-1983年6月20日)
- 鄒 瑜(1983年6月20日-1988年4月12日)
- 蔡 誠(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
- 肖 揚(1993年3月29日-1998年3月18日)
- 高昌禮(1998年3月18日-2000年12月28日)
- 張福森(2000年12月28日-2005年7月1日)
- 吳愛英(女,2005年7月1日-2017年2月24日)
- 張 軍(2017年2月24日-2018年3月19日)
- 傅政華(2018年3月19日-2020年4月29日)
- 唐一軍(2020年4月29日-2023年2月24日)
- 賀 榮(女,2023年2月24日-)
机构职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網站. [2020-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More information 國務院組成部門 ...
國務院組成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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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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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 1954年9月28日至1959年4月27日 1979年9月13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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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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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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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法制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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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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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監獄管理部門 1983年5月18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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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勞動改造工作管理部門 1983年5月18日至200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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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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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勞動教養工作管理部門 1983年5月18日至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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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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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人民法院機構編制管理部門 1979年9月13日至198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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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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