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英語:Department of Consular Affairs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加掛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Centre for Consular Assistance and Protection)牌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直接領導的工作機關。[1]

Quick Facts 加掛牌子, 主要領導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
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外交部製發。
主要領導
司長龍舟
副司長張洋武德民童學軍李春林陳榮傑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機構類型外交部內設職能司
行政級別正司局級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北京市
對外官網中國領事服務網
Close

機構沿革

外交部領事司前身是外交部辦公廳簽證處。1954年11月開始籌組領事司。1955年1月,領事司正式成立,下設一科(亞非僑務)、二科(歐美大僑務)、三科(護照簽證)、四科(綜合和外事管理)4科。1957年,精簡為一科(國外僑務)、二科(國內僑務)、三科(護照簽證)3個科。1960年代初,各科改稱為處,仍維持3個處。1969年,領事司併入禮賓司,領事業務由禮賓司下轄護照簽證組負責。1970年,外交部新成立領事條法司,下設一組(領事僑務組)、二組(護照簽證組)、三組(條法組)3個組。[2]

1972年,外交部恢復領事司建制,下設一處(國外僑務處)、二處(國內僑務處)、三處(護照簽證處)。1974年,調整為4個處:一處(亞非僑務處)、二處(歐美僑務處)、三處(護照簽證處)、四處(國內僑務處)。1982年7月,增設五處(綜合研究處)。1986年1月,三處分設為2個處:三處(本國人護照簽證處)和六處(外國人簽證處)。1990年5月,三處(本國人護照簽證處)分設為2個處:三處(護照處)、七處(出國簽證處)。1991年5月,四處部分公證認證業務劃歸三處。1992年4月,公證認證業務單獨設立八處(認證處)。[2]

1995年,領事司成立電腦信息培訓中心。1998年改組為九處(信息技術處)。2006年5月,設立十處(領事保護處)。2007年8月,十處升格為領事保護中心。[2]

工作職能

外交部領事司主要按照國務院和外交部給其確定的工作範圍,負責辦理以下各項工作[1][3][4]

  • 負責領事工作,辦理中外領事關係事宜;
  • 負責頒發外交、公務、公務普通護照;
  • 負責領事公證認證、簽證工作;
  • 管理外國領事機構;
  • 協調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有關刑事、民事案件的處理和對外交涉工作;
  • 承擔海外僑務工作;
  • 會同處理移民事務;
  • 承擔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擬訂領事保護和協助政策規定,發布領事保護和協助預警信息;
  • 指導駐外外交機構和地方外事部門相關業務。

組織結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
    • 亞非領事處
    • 歐美大領事處
    • 護照處
    • 國內領事處
    • 綜合處
    • 來華簽證處
    • 出國簽證處
    • 認證處
    • 信息技術處
    • 領事保護中心
    • 領事司辦公室

歷任司長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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