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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褲是褲子的一種,於19世紀由美國人雅各布·W·戴維斯同巴伐利亞裔美國籍李維·史特勞斯發明並開始生產。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6年4月24日) |
1850年代末期,李維·史特勞斯來到美國舊金山。他原來是位布商,隨身帶着幾匹本來用來製作帳幕用的帆布。他看到淘金工人穿着的棉布褲很容易磨破,便將其帶來厚實的帆布裁做了低腰、直腿、臀圍緊小的褲子出售,大大受到了淘金工人的歡迎。[1][2]後來牛仔也喜歡上了這種用帆布做成的褲子,漸漸流行起來。李維進而把褲料改為靛藍牛仔布,他的生意越做越大。1871年,李維·史特勞斯將他的牛仔褲申請了專利,正式成立Levi's公司,後發展成為國際性公司,他的產品遍及世界各地。[3]
裁縫師雅各布·W·戴維斯向李維·史特勞斯提議添加「鉚釘」(tiny buttons),可防止縫線鬆脫,並強化牛仔褲耐用[4][5]。
李維·斯特勞斯創造的只是Levi's這個品牌。但是,牛仔褲的發展得歸功於那些明星們。[6]
在早期的美國好萊塢電影中,好多明星都會穿着Levi's的牛仔褲。馬龍·白蘭度、艾維斯·普里斯萊(貓王)以及瑪麗蓮·夢露都穿上了LEVI'S。灑脫故事加之男人浪漫衣裝的形象,營造出一種堅實、粗獷的原野生活的同時賦予了牛仔褲以浪漫又沒有造作感的男人形象,更創造出了一種現代服裝格式,奠定了一種「堅如磐石」的消費模式並在二十世紀中期作為美國文化的代表,不分國度、不分民族、不分老少和男女,在世界幾乎所有國家裡流行開來。
牛仔褲本來是扣鈕的,到了1926年,才由Lee製作出第一條使用拉鏈的牛仔褲。由於當時Lee的牛仔褲都是女裝褲,在前方裝有拉鏈的褲子在當時很轟動。
時至21世紀,牛仔褲亦演變成各具特色窄褲管、闊褲管、破洞牛仔褲等等,而不同年份都有作為潮流指標的款式,如1970年代所風行的闊腳牛仔褲,直到2018年又再次興起[7]。
尺碼 | 腰圍 | 臀圍 |
29號 | 二尺二寸 | 二尺九寸 |
30號 | 二尺三寸 | 三尺 |
31號 | 二尺四寸 | 三尺一寸 |
32號 | 二尺五寸 | 三尺二寸 |
33號 | 二尺六寸 | 三尺三寸 |
由於牛仔褲的製作工藝比較簡單,在清洗時又與洗衣機內壁發生碰撞,往往會產生褪色問題。正規的牛仔褲用靛藍染色,基本無環境問題;而使用其他染料(甚至塗料)染色的牛仔褲則可能發生環境污染。
另一方面,由於洗滌之後會產生褶皺,亦存在「永遠不洗」的消費者。為了保持衛生和防止掉色,可以在洗之前將其翻面,用中性洗滌劑或牛仔褲專用洗滌劑清洗。並且,日光暴曬亦可能發生變色或掉色,故也有人洗完後仍然里外反着陰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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