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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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馬克是德意志帝國在1873年到1914年期間發行流通的貨幣。以取代德意志帝國統一前,各邦國自己發行的貨幣。
Quick Facts 馬克, 使用地區 ...
馬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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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德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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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區 | |||||
法定貨幣 | 德意志帝國 • 德意志帝國殖民地 | ||||
流通貨幣 | 魏瑪共和國(事實上流通) | ||||
發行歷史 | |||||
始發時間 | 1873年 | ||||
之前貨幣 | 絕大數德意志國家: 同盟泰勒 (Vereinsthaler) 南德意志諸國:南德意志古爾登 | ||||
廢止時間 | 1914年(紙幣廢止) 1915年(硬幣停鑄) 1918年(法律廢止) | ||||
之後貨幣 | 紙馬克 | ||||
貨幣單位 | |||||
1 | 馬克 | ||||
1/100 | 芬尼 | ||||
貨幣符號 | ℳ | ||||
芬尼 | ₰ | ||||
發行面額 | |||||
硬幣 | 1, 2, 5, 10, 20, 25, 50 芬尼 1⁄2,1, 2, 3, 5, 10, 20 馬克 | ||||
紙幣 | 5, 10, 20, 50 馬克 (帝國國庫券) 20, 50, 100, 1000 馬克 (帝國銀行紙幣) | ||||
發行製造 | |||||
中央銀行 | 德意志帝國銀行 | ||||
此信息框顯示的是該貨幣被廢止前的最後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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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名稱為馬克,但由於1871-1914年間馬克以金本位為主,因此俗稱為金馬克。一馬克相當於0.358423或1000⁄2790克純金
自1876年1月1日起,金馬克成為德意志帝國內唯一的合法貨幣。德意志帝國發行金馬克作為流通中的本位貨幣,加速了國際金本位制的形成。
到了1914年,帝國的金馬克發行的區域相當之廣,最遠涉及的是德屬東非(德語:Deutsch-Ostafrika),在那裡發行了面值是15盧比的金幣,不過鑄造相當簡陋。1915年,最後的金馬克金幣-威廉二世身穿戎裝的20馬克金幣在普魯士發行,隨著大戰爆發,德意志帝國就沒有發行金幣,直到1918年因第二帝國滅亡而在法律上停止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