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巨蛋
位於臺北市信義區車層地區的多功能大型體育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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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大巨蛋,或稱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臺北巨蛋,是位於臺灣臺北市信義區的多功能室內棒球場,是臺灣唯一的巨蛋級場館。為了跟早已啟用的臺北小巨蛋區別,因此稱為「臺北大巨蛋」。巨蛋園區坐落於光復南路、忠孝東路與市民大道之間,並相隔忠孝東路與國父紀念館對望,另以國父紀念館站為主要交通疏運設施。整個園區由臺北市政府以BOT模式交由遠雄集團旗下的遠雄巨蛋公司興建及營運到2062年,區內設置的項目除巨蛋外,另有百貨商場、商店街、影城(預定為秀泰影城[4])、飯店、辦公大樓等附屬商業設施。
臺北大巨蛋 Taipei Dom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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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巨蛋、臺北遠雄巨蛋 | |
全名 |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 |
位置 | 中華民國(臺灣)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15號 |
坐標 | 25.042327°N 121.5601°E |
公共交通 | |
所有者 | 遠雄集團(地上權) 臺北市政府(持有土地所有權) |
營運者 | 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座位數 | 固定總席次40,575席 棒球比賽時席次可售票40,071席 演唱會含平面區席次59,833席 |
場地大小 | 左外野:335英呎 中外野:400英呎 右外野:335英呎 |
建造 | |
動工 | 2012年4月17日 (12年197天) |
完工 | 2023年10月20日 (1年11天) |
啟用 | 2023年12月2日 (334天)[1] |
建築費用 | 園區整體造價新臺幣413億元 巨蛋體育館造價新臺幣161億元 |
建築師 | POPULOUS[2] 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3] 瀚亞國際設計 |
主承包商 | 台灣遠雄營造 |
網站 | |
www.farglorydome.com.tw |
1991年11月10日,由時任行政院院長郝柏村指示興建室內體育場,[5][6] 並在1993年將巨蛋列入國家重大建設。1995年,時任臺北市市長陳水扁任內臺北市政府成立「巨蛋催生小組」,首次規劃在松山菸廠興建巨蛋。2002年,時任市長馬英九任內臺北市政府成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開始規劃巨蛋園區。
1991年11月10日,臺北市立棒球場上萬觀眾坐等1991年中華職棒總冠軍賽第七場(味全龍對統一獅)在此開賽,時任行政院院長郝柏村也坐在觀眾席內;不料天降大雨,中華職棒宣布延賽,觀眾齊聲高喊「我們要巨蛋」,郝柏村因此指示興建不受風雨影響的室內體育場。
1993年,配合爭取主辦1998年亞洲運動會,李登輝政府將巨蛋列入國家重大建設,規劃在關渡興建台北巨蛋;但關渡開發計畫遲未推動,台北巨蛋隨之停擺。
1995年,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的基地,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松山菸廠舊址。臺北市政府成立「巨蛋催生小組」,首次規劃在松山菸廠興建巨蛋。
1995年12月26日,臺北市政府聘請棒球球星王貞治擔任巨蛋催生小組最高榮譽顧問,時任市長陳水扁頒贈巨蛋催生小組最高榮譽顧問聘書給王貞治;陳水扁在頒贈聘書典禮上說,巨蛋興建完工後,將每年或每二年舉辦「台北盃」世界棒球錦標賽,提升棒球水準[7]。
1996年1月,時任副市長陳師孟與時任臺灣省副省長吳容明協調,規劃利用松山菸廠興建大巨蛋;但臺灣省虛級化推動後,臺北市政府與臺灣省政府的合作停擺。
1996年7月20日,臺北市政府巨蛋催生小組決議於臺北市立棒球場原址興建巨蛋;但在1998年陳水扁連任市長失敗後暫停。松山菸廠停止運作後,廠區移交台北市政府管理。松山菸廠18公頃基地全數作為台北大巨蛋園區之用,並開始進行後續關廠與土地移交作業。
陳水扁擔任總統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認為松山菸廠具有歷史意義應予保留,所以再將其中菸廠舊址的8公頃基地劃為文化園區,菸廠指定為古蹟,衍生出後來巨蛋園區基地過小、及與古蹟相臨過近的問題。台北市政府自行聘請國外專家研究可行性後,聘請專家認為巨蛋與古蹟相臨,可以提供另一種不同的城市趣味,兩者並不衝突。因此,時任市長馬英九確定在松山菸廠廠區規劃巨蛋園區,並進行招商作業。
2002年7月9日,「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成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李錫津擔任首任執行長[8]。
文化園區部分隸屬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管轄,佔地約8公頃,以發展台北市藝術文化為目標,包含松山文創園區與臺北文創大樓;體育園區隸屬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管轄(體育局成立前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佔地約10公頃。
臺北大巨蛋採用BOT模式公開招標,原預計於2015年底就能完工啟用,後因停工導致時程延後,2023年10月20日完工,2023年12月2日啟用。
2003年12月26日上網公告辦理招商,2004年3月19日前計有3家廠商向台北市政府提出書面疑義,相關疑義均分別以正式函文回覆各家廠商並公告於工程會網站補充說明,該案2004年4月15日在工程會公告補充說明,其中領標人請求釋疑事項均於公告中,說明「本案開發之總樓地板面積上限為96,000 坪(約 316,800 平方公尺),其中大型室內體育館之樓地板容積應不小於35,000坪(約115,500 平方公尺)」,「『96,000 坪開發總樓地板面積』之定義為法定容積面積」。[9][10][11],截標日期2016年4月30日。
樓地板面積165,195坪包含以下 :
- 總開發容積96,000坪(巨蛋35,000坪 + 商業設施61,000坪)。
- 免計容積含梯廳、機電設施、地下停車場共有69,195坪(依照建築技術規則162條,免計容積即為梯廳、機電設施、地下停車場空間等)
實際興建後,商業設施61,000坪和停車場,經環評審查後,已經被郝市府一刀砍了1萬多坪,樓地板面積變為149,061坪。
2004年5月,遠雄企業團大都市建設與日本竹中工務店等協力廠商合組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獲選臺北市政府甄審委員會議選為BOT案最優申請人,開始與臺北市政府議約。2004年9月,竹中工務店等廠商聲明退出台北企業巨蛋聯盟,並向臺北市政府表明申請計畫內的興建內容及設計為其智慧財產權,任何人不得使用。遠雄在2005年要求變更協力廠商,當年9月馬市府宣布BOT流標,想和遠雄解約,結果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擋下[12]。2006年6月,臺北市政府同意大都市建設變更協力廠商為Populous公司。
2006年10月3日,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籌設的公司「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臺北市政府簽約辦理「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簽約,由時任臺北市市長馬英九與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代表簽約。簽約後開始起算50年特許期,特許期到2062年。
2007年9月,行政院核定「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與附屬事業均為國家重大建設。
計畫內容:興建可容納四萬人的多功能體育館(可以舉辦棒球、足球、壘球、演唱會、國際展覽、大型集會)、購物中心及小吃城、全國座位數及廳數最多螢幕最大的電影城、400間房間的高級飯店以及辦公大樓。大巨蛋由POPULOUS負責設計規劃,日本大林組負責建造施工,開發團隊裡還包括香港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香港ACLA景觀設計、台灣禾澤、日本CDI建築設計、台灣瀚亞建築師事務所、美國SANG旅館設計、KCA旅館室內設計、英國BENOY商場室內設計。
2010年12月9日,大巨蛋通過臺北市都市設計審議。2011年5月26日,有條件通過環評,6月16日都審原則同意。6月30日,取得建築執照,依照合約需3年內完工,11月16日完成融資。2012年4月17日動工。
2014年11月13日,臺北大巨蛋舉行上樑典禮[13]。11月13日,國際棒球總會IBAF在官網發表專文介紹臺北大巨蛋[14]。2017年11月,大巨蛋屋頂封頂。2020年8月7日,臺北市政府都發局正式同意復工[15]。
2023年10月20日,臺北市政府建管處核准大巨蛋使用執照。[16] 11月2日,臺北市政府建管處核發紙本使用執照。[17] 12月2日,世界全壘打868支記錄保持人王貞治,站上投手丘,開出巨蛋的第一球,正式啟用。[18][19]
2023年12月3日,大巨蛋迎接首次正式賽事,2023年亞洲棒球錦標賽,有16,647名球迷入場。台北捷運約25分鐘內將人潮疏散完畢。[20][21][22][23]
2024年3月30日,中華職棒35年開幕戰在臺北大巨蛋舉行,由味全龍主場出戰樂天桃猿,為國內職棒史上在大巨蛋的第一場正式比賽。該賽事共有2萬8,618名球迷觀戰,締造國內職棒史上單一場次最多觀眾人數紀錄[24][25]。
2024年4月13日至14日,T1聯盟臺北戰神與新北中信特攻於臺北大巨蛋共同舉辦「攻戰大巨蛋-雙北反毒籃球賽」,該賽事成為臺北大巨蛋首場職業籃球賽事[26]。首日賽事共有滿場1萬5,600位球迷入場觀戰,打破臺灣職籃史上單場最多進場人數紀錄,該賽事由新北中信特攻以88比81擊敗臺北戰神,收下大巨蛋歷史首勝[27]。次日賽事同樣吸引滿場1萬5,600位球迷入場觀戰,該賽事則由臺北戰神以114比76擊敗新北中信特攻,兩隊各在臺北大巨蛋帶走一場勝利[28]。
2024年8月3日中華職棒中信兄弟在臺北大巨蛋舉辦主場賽事,在第一位登上台北大巨蛋演出的韓國知名Kpop歌手泫雅加持之下,吸引3萬4506名球迷進場觀戰,刷新中職史上最多觀眾人數紀錄[29]。
2024年9月21至22日,中信兄弟於臺北大巨蛋舉辦「The Last Together周思齊引退主題週」主場賽事,21日也與樂團五月天合作,後續球團宣布21日賽事門票全數完售,成為中職史上首場臺北大巨蛋可售區域完售滿場的比賽,該場賽事共吸引4萬名球迷進場,[30][31]。次日周思齊引退賽再度吸引滿場4萬名球迷入場觀賽[32],兩日賽事共同刷新中職史上單場最多觀眾紀錄。
2024年10月5日,中華民國國慶晚會再度回歸台北,並首次在大巨蛋內舉行。
日期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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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8日 | 亞錦賽中華培訓隊出戰U23世界盃中華培訓隊 |
2023年12月3日~12月10日 | 2023年亞洲棒球錦標賽 |
2024年3月2日~3月3日 | 讀賣巨人軍90週年紀念台灣試合 |
2024年3月30日起 | 台灣中華職棒賽事 |
2024年4月13日~4月14日 | T1聯盟2023–24年賽季例行賽賽事新北中信特攻對臺北戰神 |
2024年11月10日~11月24日 | 2024年世界棒球12強賽 |
二級國際賽 | 中華職棒例行賽 | 中華職棒季後挑戰賽 | 中華職棒總冠軍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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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場比賽 | 2023年12月3日 南韓(0) 對 中華臺北(4) |
2024年3月30日 樂天桃猿(2) 對 味全龍(3) |
2024年10月12日 樂天桃猿(1) 對 統一7-ELEVEn獅(2) |
2024年10月19日 統一7-ELEVEn獅(4) 對 中信兄弟(10) |
首位先發投手 | 徐若熙 | 徐若熙 | 古林睿煬 | 德保拉 |
首位勝場投手 | 徐若熙 | 徐若熙 | 古林睿煬 | 德保拉 |
首位敗場投手 | 申憲珉 | 威能帝 | 威能帝 | 王鏡銘 |
首位中繼成功投手 | 鄭賢洙 | 銳歐 | 陳韻文 | |
首位救援成功投手 | 藤村哲之 | 陳冠偉 | 邱浩鈞 | |
首次三振 | 徐若熙 | 徐若熙 | 古林睿煬 | 德保拉 |
首支安打 | 林承飛 | 梁家榮 | 梁家榮 | 林佳緯 |
首分打點 | 陳孝允 | 蔣少宏 | 馬傑森 | 陳鏞基 |
首支全壘打 | 金凡錫 | 曾頌恩 | 曾頌恩 | |
首支再見安打 | 林智平 |
日期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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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6、7、8日 | 周杰倫《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 |
2024年12月21、22、28、29、31日 | 張惠妹《ASMR Maxxx世界巡迴演唱會》 |
大巨蛋室內棒球場內野區看臺分成下層13,423席、中層9,209席、VIP層1,570席、上層7,179席,外野區看臺分成下層3,826席、中層5,034席、VIP層334席,舉行棒球比賽時看臺總共可容納40,071名觀眾座位,包括內野看臺31,381席、外野看臺8,690席,棒球比賽總席數不含外野下層打者視線淨空區504席,座位分成一般席、VIP席、行動不便者席、輔助者席、記者席、活動席,使用符合人體工學的日本KOTOBUKI進口座椅,座椅顏色採黑灰白三色不規則交錯設置,以營造觀眾滿席的熱烈氣氛,走道和座椅間皆保持適當距離不會擁擠,VIP包廂區總共36間(內野20間、外野16間,包廂共約500個座位)。
大巨蛋規畫了完善的場邊球員休息區、球員更衣室、室內打擊練習區和牛棚後援投手練習區。球場內野第2層看臺中央設有現場轉播控制室,包含7間媒體轉播室和1間媒體休息室。球場共設置10個攝影機轉播點,並預留3組懸吊式長距離伸縮攝影機點位。
大巨蛋室內棒球場中外野400英尺(121.92公尺),左右外野335英尺(102.11公尺),本壘後方60英尺(18.29公尺),全壘打牆高3.5公尺,符合WBSC的建議硬體規範,使用日本美津濃「MS Craft Baseball Turf」棒球專用新式高標準捲草式人工草皮。棒球場改裝後也可以做為足球場,球門位在本壘和中外野,但需另外更換成FIFA認證的足球用人工草皮,其它運動例如:美式足球、壘球、籃球、網球等亦可使用。
由於建築基地東西寬、南北窄的先天條件限制,因此大巨蛋設計成橢圓形而非正圓形,蛋體樓地板總面積35,000坪(120,000平方公尺),球場層面積12,950坪(42,800平方公尺),鋼構總重6萬5,000噸,屋頂總重1萬3,260噸,為固定式不能開闔,屋頂和帷幕外牆包覆可以防火隔熱隔音的淡灰色純鈦金屬板,球場地面至屋頂最高點總高度74.5公尺(地上64公尺,地下10.5公尺),球場區共地上6層、地下2層,球場地面位於地下深度10.5公尺處的B2層,採用下沉設計以降低量體壓迫感,蛋體室內跨距長230公尺寬170公尺,是全球唯一整個巨蛋都採用圓形鋼管構建,內部視野壯觀開闊無死角。
大巨蛋平時開放9個主要大型出入口,28座避難梯(地上18座、地下10座),若緊急疏散時可增至52個逃生口,球場四角高處定點備有4座日本HOCHIKI大範圍全自動感應滅火放水鎗,水柱射程約97公尺,和排煙撒水設備,球場裝潢座椅皆採用防燃材料,並設消防車專用通道可迅速直達球場層與地下室進行救災。
大巨蛋室內棒球場的其它多用途使用方式,例如舉辦演唱會時含架設球場平面區座位最大可到5萬9千多席、展覽場約706攤、尾牙宴約700桌等。室內不受外界氣候冷熱和風雨影響,並有空調設備可供專心舒適的觀看比賽表演,全區空調均溫可達攝氏24度風速每秒1公尺以下,能依照不同活動的性質調整節能模式。音響採用日本TOA Type C專業喇叭系統,於大巨蛋屋頂中央設置33組陣列式喇叭,並在內野觀眾席加設45個單點補強音響,提供高清晰的3D環場音效。球場燈光採用國際奧會指定的運動照明品牌Musco Lighting,共設置456具燈光照明設備。中外野上方設有台達電出品的巨型LED多媒體計分板主螢幕,長30.72公尺、寬17.28公尺,解析度1920×1080;左右外野上方則設有長11公尺寬6公尺的次螢幕。
大巨蛋B2層有專為比賽結束後聯訪的記者會採訪室,可容納媒體記者約50名。大巨蛋東側B1、B2另設臺灣棒球博物館,停車場有汽車位2,136個(B1~B5層)、機車位3,800個(B1~B5層)、大客車位60個(地面層、B5層)、大型車位60個(B1~B5層)、裝卸車位56個(B4~B5層)、計程車排班區(B2層、B4層)、SNG轉播車位10個(地面層)、自行車位120個(地面層)。
無黨籍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2014年12月25日),認為過去北市府執行的多件BOT案藉BOT之名,對財團行大讓利之實,鎖定大巨蛋、松菸文創、三創園區、美河市和雙子星五大案優先處理,重談回饋機制、提高權利金,成立廉政委員會調查,也多次表示「如果這不是弊案,什麼才叫弊案?」。[36]但後續台北市長柯文哲2016年5月18日在北市府召開的BOT制度研討會中,主動為5大弊案「正名」,要求大家改稱「5大案」。[37]
2015年1月13日下午,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松菸護樹志工團、台灣護樹團體聯盟召開聯合記者會,指出大巨蛋BOT案的多項弊端,並呼籲臺北市政府主動公佈相關資料[38]。
2015年1月16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召開專案會議,要求副市長鄧家基、法務局長楊芳玲和顧問洪智坤成立調閱小組,檢視大巨蛋BOT案合約內容與歷屆會議記錄,若有違法之處就移交政風處處理。責成交通局、捷運局,針對大巨蛋在緊急狀況下的疏散路線重新規劃安全、可行的路線。另外宣布,台北田徑體育場為世大運主場館備案定點,保證世大運與巨蛋脫鉤,不會發生趙藤雄指稱巨蛋不完工世大運會跳票的情形。[39][40]
2015年1月17日柯文哲聘用的廉政委員徐嶔煌則宣稱遠雄花費288億元興建,卻只有80億用在大巨蛋場館,其他208億全部都是商場建設,市府只獲得權利金0元、公告地價1%的租金6,700萬,市府當初買地借了140億,每年利息粗估2億,每年市府至少虧損1.3億,相反的遠雄50年預估可收入7,300億元[41],2014年6月4日,自由時報並報導認為這塊土地至少值2,000億[42]。
南山人壽副董事長杜英宗表示不應把BOT「汙名化」,徐嶔煌的指控是將營收與利潤混淆的詭辯,只有營收或利潤是無法評斷是否有暴利的,必須將投入的金額納入考慮!40年後的一億和現在的一億不一樣,必須把貨幣的時間價值(或資金的機會成本)納入考慮。以最簡單的假設來估計:若大巨蛋園區的總造價是200億,可營運40年,到期時無償轉移給市政府,其間每年獲利30億(40年合計1,200億),每年回沖折舊5億,則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後的投資報酬率(或稱為「內部報酬率」)約為百分之17。[43]
不管大巨蛋土地價值多少,只能限制體育園區用途。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說,當年是經政院核定,透過「互相有償撥用」,北市府取得大巨蛋用地,並提出世貿三館土地與國庫署交換,所以目前大巨蛋是市有地;未來只要開發計畫仍屬體育園區用途,就不涉廢止撥用問題。[44]
2015年1月26日,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表示,「遠雄興建大巨蛋,絕無違法、違約!」歡迎外界調查,也懇請政府還給遠雄一個清白。並強調遠雄光是「養蛋」成本和營建費用,50年至少要466億元,是台北101大樓的2.2倍,哪來的特權和暴利?趙藤雄表示,單單光是大巨蛋球場,在民國95年10月3日正式簽約時,提出的工程預算是78億元;隨著時間一直拖延,造價隨著營建成本和建築材料持續追加,現在成本至少要166億元以上,這樣就增加88億元;加上每年「養蛋」成本和費用,要6億元,以50年BOT期間來看,但就要300億元加166億元等於466億元,等同於權利金;而且這466億元,是台北101大樓權利金207億元的2.2倍。2015年4月18日遠雄巨蛋總經理湯佳峯指出,2004年台北市政府大巨蛋招標,正值房地產面臨SARS,房地產業界都苦哈哈、沒人要投標,因台北缺乏大巨蛋,需要一個國際型的大型地標,遠雄才投標。[45][46]2015年6月13日,遠雄副總經理蔡宗易受訪時回擊,遠雄提過讓利方案,但遭北市府拒絕,也強調若大巨蛋真有暴利,請市府鑑價買回。遠雄願意全民釋股,讓大家一起參與。蔡宗易指出,依照遠雄巨蛋合約書,遠雄回饋機制列出30億,後來在審查期間,又將整體讓利回饋金增加到45億,但仍遭北市府拒絕,認為金額不夠需重新檢討。[47]
2015年1月22日,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回應,監察院98年9月來函提合約的39項意見,我隨即要求遠雄重新議約,雙方隨即在98年10月8日召開第一次議約會議。之後,陸續進行了九次議約會議;在我任內,針對其中約23項已經達成共識,雙方並且持續進行議約中。因為市府同仁的集體努力,將大巨蛋商業及附屬設施的樓地板面積減少了77,745平方公尺(約24,100坪),其中商場部分減少12,900坪,停車場部分則減少11,240坪,市值相當153.4億。[48]
2015年4月17日,針對「時任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的李述德之後更以個人名義發表聲明,強調若不是工程會三度撤銷台北市政府的決議,也不會由遠雄繼續興建,絕無圖利遠雄的企圖」這項說[49],工程會發布新聞稿澄清,表示遠雄公司原為台北市政府主辦「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最優申請人,因遠雄公司不服台北市政府不同意變更協力廠商、事後流標的決定,向工程會前後提出3件促參申訴案,經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依法審議後撤銷,其所審議範圍,是有關台北市政府不同意遠雄公司變更協力廠商是否合法,至於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公司間議約過程、內容,包括權利金、租金、安全及營運等相關事宜,均是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公司自行協議訂定,與工程會申訴審議範疇無涉。[50]
2006年4月21日,台北市長的馬英九以協力廠商更換,其內容不適當為由決定大巨遠雄蛋流標,被陳水扁政府時期的公共工程委員會撤銷台北市政府廢標決議。[51]
2015年6月10日,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進行5大案結案報告,會後宣布大巨蛋案和美河市案移送法務部調查,三創案、松菸文創案則送監察院調查,雙子星案查無不法、無人送司法調查。[52] 2016年1月19日台北市廉委會決議大巨蛋案將再移送總統馬英九等人給法務部偵辦,並嗆聲說如果法務部不辦,就將在2016年5月20日後2次移送。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沒有辦理具體訴訟的權責,無權受理,如果台北市政府要提出告發,依法應該要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提出。[53]
2016年1月19日,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痛批「柯市長又來了!」質疑柯文哲為何只敢移送法務部,卻不敢直接移送檢調單位?「是不是意圖規避誣告的法律責任?」。陳以信則認為,馬英九的清白絕對經得起最嚴格的檢驗,還拉柯文哲與台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背書,說這兩人都曾公開表示大巨蛋案「合法,不合理」。「如果柯市長真的認為馬總統有罪,就請柯市長儘快直接移送檢調單位偵辦,馬總統當然會全力配合,由司法進行公平、公正、合法的調查」,陳以信強調,柯文哲代表台北市民指控現任總統犯罪,在民主國家中是非常嚴重的指控,柯文哲也必須負起身為台北市長,所相對應負的政治與法律責任。[54]
政治評論者黃智賢調查資料、詢問專家與法界人士,發表對柯市府廉委會大巨蛋調查報告的調查報告,痛批廉委會是黑機關,三個廉政委員鄭文龍、袁秀慧和洪智坤,都和國民黨極端對立。調查報告問題太多,例如 : 市府第一次招商說明會對營運權利金的要求是「0至1%為下限」,遠雄投標時,就是以零權利金得標的!後續怎會還需要再搞馬趙密會,將權利金喬為零?促參法第11條的條文是「應記載有關權利金之事項」,並不是說,權利金不可以是零。也就是說,跟權利金的事項,只要明確記載,這樣就符合法律要件了。指控馬英九刪除「接管權」,是放棄市府權益「違反促參法53條,不可思議!」,這是光天化日下的胡說與謊話。因為大巨蛋是依據促參法招標。促參法53條規定,在合於條件下,市府本來有強制接管權。大巨蛋興建營運契約 的前言,就開宗明義說,合約是基於促參法。[55]
大巨蛋BOT案於2006年3月與遠雄簽約,自簽約起算特許年限50年,2010年通過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56] 2011年有條件通過環評,並取得建照後,在2012年4月動工,原定2015年底完工,但因遠雄辦理工期展延,從郝市府延宕至柯市府,柯市府在2015年5月勒令遠雄停工。[57]大巨蛋停工行政訴訟還在進行中,律師葉慶元說,假若遠雄打贏了,大巨蛋遲延完工恐就不是遠雄的錯,北市府會「輸很大」;行政訴訟時間多在一年至一年半,推估柯市府近期不會提解約。[58][59]
- 在郝市府時期,遠雄以天候因素及外借台北設計大展用地得到44天延展天數。後續以地下障礙物排除施工得到137天延展天數。
- 遠雄主張以土方運送條件變更造成工期異動,向台灣營建仲裁協會提出展延工期天數459天,仲裁結果2016年3月24日出爐,可展延110天。
- 遠雄申請中的工期延展案件還有三件,1. 環評要求增加綠建築標章、樓高變更882天,2. 路樹遷移及路型變更工期延宕700天。
- 國父紀念館聯通廊工程、捷運板南線5號出口移設。
2015年1月21日,市府發新聞稿,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今天表示,針對大巨蛋爭議,台北市長柯文哲晚間與遠雄巨蛋事業董事長趙藤雄見面後,雙方達成共識,將重新議約,遠雄承諾年底前完工。[60][61]。
2015年3月13日,台北市政府發文,大巨蛋施工延宕,要求遠雄建設改善。如今已屆改善期限。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2015年6月16日向媒體提出兩點說明:整體公共安全仍是重點,絕對不能放棄;另外,大巨蛋未依約限期改善並取得使用執照,依照BOT合約管理,市府將通知融資機構,全力善後。
2015年6月16日,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早上9點宣布,遠雄大巨蛋未能在限期改善日前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因此依照合約19.4條,市府今將通知融資機構,討論接管事宜;當天後續市長柯文哲表示,大巨蛋問題北市府沒有要銀行團接管,要先跟銀行說明現況跟溝通。[62]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2016年6月16日表示,當初大巨蛋是二方合約,合約中雖有銀行團接手的條文,但聯貸的銀行團並非締約方,即未必要遵守合約內容。銀行團指出,「明明是北市府和遠雄雙方的事,為什麼要找銀行團麻煩?」[63]2015年6月26日台北市政府和銀行團就大巨蛋後續進行溝通,銀行團希望北市府能盡快輔導遠雄,在公安問題上進行改善,對接管一事表達「能不接管就不接管」的態度。[64]
2016年4月13日,針對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在議會質詢時間,指遠雄大巨蛋「朝解約的方向處理」。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第一時間回應表示,請市府依照BOT合約規範,雙方終止契約、市府鑑價買回。[65],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當天6時前往北市府,與市長柯文哲當面會談大巨蛋問題,在1小時會面後,雙方達成解約共識。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表示「遠雄開價370億元要市府買回大巨蛋,後續須由律師和遠雄議定」,「有憑證的合理支出該給就給」,大巨蛋的下一步,將交由第三方鑑價並由北市府買回,[66]
2016年4月18日,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至議會向民進黨團報告,並以「涉及談判」為由,拒絕媒體旁聽,[67],柯市府從原來的「因遠雄過失而解約(不用賠償)」的強硬立場,大幅讓步到「合意解約(必須鑑價買回大巨蛋並賠償遠雄初估約370億的損失)」,議員因而對合意解約一案全一致地投下反對票,討不到錢為大巨蛋焦頭爛額的柯文哲,情緒激動哽咽、捶桌透露無奈批「遠雄背後有馬英九來撐腰」。[68][69]。
2016年5月19日,市府上午再度發函遠雄,要求遠雄改善違反《建築法》、施工進度嚴重落後等違約情事,若遠雄不肯配合,將依契約第19.4.2條與21.1.3條等相關規定辦理。經查,這兩項條文都是甲方直接終止大巨蛋契約,這也間接證實兩方日前達成的「合意解約」共識接近破局。[70]
市府要求遠雄在7月8日前具體表明是否願意改善大巨蛋公安、9月8日完成復工程序及提出趕工計畫,否則將解約。遠雄5日回函市府,表示始終堅持履約,但需雙方共同合作,而非蓄意刁難。副市長鄧家基今天上午回應遠雄回函,認為遠雄回函的18頁公文沒有提出具體復工及趕工計畫,通篇都是要求要立即復工;對此北市府感到遺憾,將成立終止契約小組,若遠雄在9月8日前仍未完成改善,將啟動解約。[71]
銀行團呼籲,大巨蛋紛爭,是北市府與遠雄之間的事,身為債權方的銀行團,在大巨蛋BOT案中,是負責提供融資的角色,銀行團沒有義務、也沒有能力接管大巨蛋,更反問北市府,老是要求銀行能出面接管大巨蛋,但卻沒考慮銀行接手後,到底該如何處理,還有銀行主管直言,「銀行接手後,若決議委託遠雄繼續興建、管理,請問北市府接受嗎?」[72][73]
2016年9月8日,遠雄趕在限期改善到期前,向市府送出同意書,承諾盡速完成建照變更、向台灣建築中心完成防火避難性能認可審查、向北市府都發局、環保局遞件送審,完成法定程序。發言人楊舜欽表示,遠雄願意「讓步」。柯文哲次強調,不是放棄終止契約,而是保留終止契約的權利,在遠雄釋出善意下,暫時不行使終約的權利,仍會繼續監督行為,希望遠雄即刻改善大巨蛋相關公安問題。[74]
2016年5月24日,下午4點,台開集團董事長邱復生召開臨時記者會,邱復生說,大巨蛋拖延的後果難以想像,台開願意來做這件事,並不等於台開要「接手大巨蛋」,或是擁有大巨蛋。只是開啟第一個敲門機制,將提出計畫給台北市政府,其他各企業集團也可提出計畫,若遠雄集團會在三個月內改善,也是美事一樁。[75]。
2015年1月21日,柯文哲見趙藤雄,討論包括監察院在2009年提出的39項糾正案、工程逾期與罰則等3大問題,將重新議約[76]。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關於遠雄請求事項,台北市政府有4點回應:1. 遠雄必須依照市府公布的移樹SOP進行移樹作業;2.地下連通道會施作,但修改成新的設計圖,並會全力幫遠雄和護樹團體進行協調;3.捷運國父紀念館站「5號出入口」及「通風井」移設連通案因工期緊迫,遠雄儘速提出細部設計規劃,市府答應儘速協助解決;4.遠雄承諾大巨蛋將在今年底完工,台北市政府將盡力協助。[77]。
2015年5月20日,台北市政府勒令遠雄全面停工。[78] 同月22日,因台北市政府貿然停工可能會導致捷運板南線崩塌,而核准遠雄針對大巨蛋靠近捷運南港線一側的大底工程先行提出報備施工。[79]同月25日,台北市政府繼續核准遠雄進行大巨蛋全區大底工程並於7月31日前完工。遠雄後續提出仲裁,但原訂於6月22日的第一次會議卻臨時因遠雄方仲裁人辭職而延期[80]。2016年3月24日 - 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結果出爐,遠雄以土方運棄條件變更為由,提出工期展延459天,最後獲得展延110天,其他尚有工期延伸申請中。[81]
2016年5月23日,柯文哲親自拍講大巨蛋影片po上於臉書和youtube表示,在去年2015年會勘後發現遠雄不按圖施工,依建築法第58條勒令停工以後,市府秉持著「公安不打折」的最高原則,希望遠雄能改善公安,目的就是希望這是一個安全的大巨蛋。對此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應,強調大巨蛋公安本來就沒有問題,是歷經5年5個月102次的審查才拿建照,中間還有1,000多位的工程專家,試算巨蛋園區的安全模擬係數,就算柯市長再討厭前朝也不能污衊專業!楊舜欽說,柯市府還竟然找一個在日本民間企業已經退休的人,花了好幾百萬用了幾個小時,運作了一套連日本自己都沒用過的軟體,只為了把不安全的帽子套在遠雄頭上,再加上利用社會輿論打壓企業,這不僅是對遠雄不公平,更嚴重是欺騙市民![82]。
遠雄巨蛋表示,這17處樓梯不僅不是主要結構,而且根本不在巨蛋內,而是在旅辦和商場大樓內。[83]。 遠雄巨蛋表示,巨蛋案102年5月2日已變更建照完成,並據以施工,北市府停工的現場勘驗卻錯誤採100年6月30日原始建照圖,再指稱79處不符圖說。 遠雄巨蛋指出,停工理由所指79處不符圖說,事實上僅17處因調整開口、樓梯位置等非主要結構與圖說不符,其餘62處完全相符。況且17處開口均非主要結構,而且皆在旅辦和商場,和巨蛋根本沒關係。 遠雄巨蛋說,這17處經台大地震中心等六大公正單位證明非主要構造[84],依建築法第39條[85]「不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得於竣工後一次報驗。」;建築法70條也規定[85]「申請使用執照,其主要構造不相符者,可一次通知其修改後,再報請查驗。」
遠雄巨蛋強調,台北市都發局104年4月29日公告「申請使用執照得一併辦理變更設計項目一覽表」[86],這17處不符的地方,均得以於竣工時併使照一併報勘即可,依法明顯印證北市裁處勒令巨蛋停工,根本不符法令規範.
台北市議員陳彥伯說,「北市府未公布遠雄大巨蛋有按圖施工」;陳彥伯今天表示,大巨蛋停工近1年,北市府多次指遠雄未按圖施工,且多數施工和原設計圖說不符,並將全案送到台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結果3月2日決議出爐,卻直到4月29日才發公文給遠雄,這兩個月期間恐有積壓公文之嫌。而裁處書內容認為遠雄大巨蛋有按圖施工,所以裁決「免議」,且遠雄確實是拿到北市府所核准施工圖說去進行施作;另外,建管處也確實有派員到場審查監工,也未指遠雄無按圖施工。結果北市府現在還在硬坳,北市府整個充滿矛盾。遠雄表示,裁決結果即說明遠雄營造是按照民國102年5月2日的圖說施工,1,300多張圖說都有北市府的發照用印。[87][88]
在停工前應先找專家,針對安全部分應該先考量,幾位曾受邀勘察的專業技師都認為,停工決定有失嚴謹。2015年4月22日,柯市長聲明「大巨蛋停工 板南線恐塌」[89],北市府5月20日晚竟推翻先前說法,勒令遠雄立即停工。中華民國大地技師公會副理事長陳江淮表示,大底施作還在進行,貿然停工才真有危險。因此停工後市府找四大公會(土木、建築、結構、大地)到現場勘察並討論,全部與會者都要求捷運側有兩處正要做的基礎板,應立即施作,大底也應盡速完成。[90]
2016年5月6日,臺北市議會工務部門質詢,對於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如果公安 7 項標準與違反建築法規施工項目的 79 項都改善,然後經過減量新型設計之後,就可以復工」的答詢,議員提出「依建築法第58條勒令停工以後,理論上應該就是回歸到沒有按圖施工這件事情,也就是違反建築法第 58 條的相關規定去解決處理」、「7 項公安標準裡面有些是逃生避難等,這跟建造圖根本沒有關係,這跟建築法第58條也沒有任何關係啊!」、「公安的問題是不是能夠由公正的第 3 方重新做一個檢視,這樣子大家都能夠接受。而不是像他們(遠雄)所說私設刑堂或是球員兼裁判等,這樣才能夠解決問題嘛!」[91]
2016年6月12日 遠雄在6月6日向法院聲請大巨蛋停止停工處分,遠雄表示,面對颱風季和水浮力潛變問題,工程安全最優先,隨後再面對各項訴訟。[92]
建築師呂欽文發表建議[93]我們專業界所關心的,不是遠雄的利益,而是公權力使用的不良示範。大家都很關心停工下去,許多已完成的構架逐漸腐蝕、蛋體重量不足長期處在浮力過大等等,都是長期停工會造成的潛在傷害,那是公共利益甚至公共安全的課題。奉勸北市府莫以公共安全為名,最終反造成了公共安全的問題。
一、建築法第58條確有「勒令停工」的7款條件--
1、妨礙都市計畫者 2、妨礙區域計畫者 3、危害公共安全者 4、妨礙公共交通者 5、妨礙公共衛生者 6、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 7、違反本法其他規定或基於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
北市府所憑據的,主要是第6款(簡言之即「與核准圖說不符」)。
但了解實務的人都知道,幾乎沒有一個工地,在施工過程中,是能與核准圖說完全相符的;有些是因為權宜之計暫行施作(譬如臨時空出樓板供上下吊運),有些是因為配合現場,作局部調整(譬如增減樓梯級數)。但這些不符的部分都得面臨一個風險:如果使用執照勘驗前沒恢復或沒及時核准,就得接受使照不准甚至拆除重作的命運。
然而,因為「圖說不符」的定義太模糊,解釋空間太大,同法第70條有這麼一條「權宜規定」:「…..建築工程完竣後,…….不相符者,…..通知其修改後,再報請查驗。…..」。換言之,施工中的工程如有與圖說不符之處是被允許的,是有修改的機會的。如是觀之,第58條第6款的適用時機是要非常小心;其適用時機判斷的標準應該與其他勒令停工的條款同一層級,也就是要到第1至5款提到的「妨礙都市計畫」、「妨礙區域計畫」、「危害公共安全」、「妨礙公共交通」、「妨礙公共衛生」者。如果輕易動用第58條,那是對業者權益的重大威脅。
也就是因為第58條的適用時機太具爭議,筆者執業近30年還沒聽過那個工程因與核准圖說不符而半路被勒令停工的;詢問幾位資深同業也都得到類似的答案。
回到大巨蛋本身,北市府所開列的81處不符之處,看不出那一項有立即發生公共安全(倒塌等)的可能,也看不出有妨礙任何上位計畫的情狀。如果工地內部有不符情形,遠雄最終拿不到使用執照,或拆除重建便是,何需市府幹動大刀下令停工。
根據最新的資訊是,那81不符之處,已經大部分被核定通過;至於「性能式」法規部分,如果遠雄貿然施工,那是他的風險問題,無需市府為他著急。
2016年7月22日,法院裁定 大巨蛋可部分復工,北市府要求遠雄集團在台北大巨蛋案中應予停工,遠雄提出行政訴訟反擊,聲請撤銷停工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裁定,因人命無價,考量大巨蛋工程停工後,已完成工程有鏽蝕、坍塌問題,且若遇強颱或強震,有可能導致結構及坍塌危險,威脅民眾生命安全,遠雄可針對有坍塌、公安風險等處部份復工,但駁回遠雄擬全面復工的聲請;仍可抗告。至於撤銷停工處分的本案訴訟,尚審理中。[94]
2016年8月10日,台北市都發局昨(9)日同意遠雄大巨蛋部分復工,但項目從上周申請時的28項降至19項。遠雄企業團昨天表示,遠雄與市府達到維持巨蛋公安的共識,讓巨蛋分階段局部復工,這就是善意,遠雄上周依裁定書提出復工細部工項申請時,就開始籌備機具和工料,集團國內外總動員,希望儘早進場復工。[95]
2016年12月21日,大巨蛋安檢議題獲得重大突破,市府與遠雄公司合意之大巨蛋安檢仲裁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台灣建築中心,日前完成「防火性能避難審查」,審議結果牽涉到動線調整和變更,要求遠雄新增10座樓梯及減少100多席停車位。另營業面積也因此被砍了4,000坪;如果大巨蛋近期復工要「有解」,估計遠雄將多付出70億元代價。事實顯示,市府當年堅持的七項公安標準中的三項已獲得第三方機構的背書。[96]
- 市府耗資400萬元製作體檢報告與電腦模擬動畫,假設大巨蛋最多有12萬餘人的緊急疏散情形。大巨蛋的實景四周有空曠草坪與多條通道,但在動畫上人潮卻限制經過極少數通道,不可跨過草坪逃走,尤其跑到馬路邊後,全部不過街,造成過度擁擠而傷亡。就軟體設計而言,除非設計者過度無知或扭曲,不會產生這樣的結果。[104]
- 體檢報告製作的日本顧問為竹中工務店的前員工,而竹中是當初曾參與大巨蛋競標的被淘汰者。在法律上的專業鑑定人,不僅臺灣法規強調須具「中立性」,各現代國家法律更明定必須排除利益關係人。
- 台灣中央機關認可的防火避難性能驗證軟體工具為:EXODUS及Simulex這兩套軟體做性能性功能驗證;而Sim Tread 日本研發的模擬軟體,但目前非台灣官方所認可的模擬軟體。[105]
- 柯市府第二預備金的支用,涉及大巨蛋公共安全體檢作業,遭議員質疑是分拆多筆小額、且用限制性招標的方式規避監督,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已移送監察院調查。[106]
2015年2月17日,臺北市政府成立公共安全體檢小組,參考日本巨蛋防救災的模擬標準。同年4月19日公佈安全全體檢結果,針對大巨蛋提出7項公安基準,要求大巨蛋改善。[97][98]。北市府認定公安設施與疏散動線有重大疏失,提出拆蛋,或留蛋拆周邊商業設施二選一。遠雄不服,回嗆一面牆都不能拆![107]
2015年6月11日,新黨市議員陳彥伯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時,要求副市長林欽榮以當初成立巨蛋安檢小組的檢驗標準,去針對台大醫院、台北101等地方,看安檢能不能通過?卻遭林欽榮回絕,引起陳彥伯不滿,大聲回嗆「叫你拿同樣標準去看其他建物就不敢,難怪郝龍斌罵你們是俗辣!」一旁的台北市長柯文哲趕緊緩頰,這就是週六(13日)要辦巨蛋研討會的原因,他說「如果標準要下修,我們就下修」。[108][109]
2016年5月6日,台北市議會質詢,[110]周柏雅議員質詢:「建築執照是臺北市政府發的,原先投資計畫的審議、規劃設計的審查、施工過程的監管、環評等等,都須經市政府層層把關。如今,大巨蛋出現這麼多問題,臺北市政府是不是也應該追究所有參與都市計畫、環評、審照、發照、施工管理等等代表行使公權力放水的公務員?」,市府回答:「有關是否追究所有參與都市計畫、環評、審照、發照、施工管理等等代表行使公權力放水的公務員一節,經洽本府相關權管單位表示本案相關程序皆依法行政,並無公務員違失情形。」
遠雄巨蛋總經理湯佳峯回應,當初營建署就是用巨蛋4萬人15分鐘內可以離開場館的標準給予核可評定,遠雄是符合標準,湯佳峯無奈地說,北市府模擬非常嚴苛,是巨蛋園區5棟建築物同時失火、每一層同時失火,14.2萬人同時逃到空地又要站好、不能離開園區,「這模擬很奇怪,違反國際模擬方式。」。[111]
瀚亞建築師羅興華昨打臉北市府安檢小組公共安全準則,他指出,依照安檢小組標準,台北101大樓、台北轉運站、台北統一阪急等案,都不會過關,希望政府修法,建立統一標準,讓業界有所遵循。[112]民間建築改革社社長、建築師呂欽文表示,北市府提出的理由是各種假設意外狀況同時出現,只差沒提應付恐怖攻擊的因素。北市府是用「極端值」重新要求大巨蛋的安全係數,「全世界沒有一個政府是這樣玩」,真要打官司,北市府一定輸,結果將是全民埋單。[113]
市議員梁文傑則說,市府已核發遠雄建照,現要求廠商更改安全標準,依據法令何在?梁說,市府不能事後才要廠商修改,現已做到一半,因此產生的修改費用誰付?[114]
宏道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志揚認為,安檢認定上,北市府不能事後才採高標準。所謂安全,是很「科學」的,法院將來會依專業去認定,即便大巨蛋有量體變更設計過大安全疑慮,但市府當初認可的,法官可能不認同北市府事後提高標準說詞。[115]
內政部營建署函示「自行核處」,由於北市府的巨蛋安檢小組組成「無法定地位」,其訂出的7項標準當然有「基礎不牢固」的風險,因此,核心人士透露,7項標準只能算是「建議」給都審委員審查的工具,合議制的都審委員絕對有理由「不採納」,遠雄當然能意料到委員採用的機會遠大於不採用,因此,對外一致指稱北市府「私設刑堂」,市府則回以「於法有據」,但經查,北市府提出於法有據的證據,也僅是內政部營建署2度函示北市府「請台北市政府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及環境影響評估規定自行核處」,「自行核處」4個字,明顯將球丟回北市府,並沒有正面給予7項標準的準確法源解釋。[116]
2015年6月16日,台北市環保局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大巨蛋的散場管理和緊急避難,遠雄巨蛋總經理湯佳峰、建築師羅興華等人出席。在會中遠雄表示,遠雄疏散模擬比照國際,完全依法執行,並指北市府安檢小組電腦模擬數據失真,不合常理,應屬無效。遠雄建議北市府應循序修法,且要一體適用,不溯既往,且將安檢小組的意見回歸營建署辦理[117]。而環評委員說,遠雄所做疏散評估並未說明面臨地震及停電狀況,究竟該如何因應。另大巨蛋周圍交通情況已改變,遠雄是否因應預期未來交通改變的疏散計畫。也有委員提到,市府及遠雄提的模擬並不清楚究竟哪種比較接近真實,建議應該在相同的基準來重新模擬。現場也有委員怒斥,大型運動場所疏散是嚴肅議題「開發商是草菅人命」遠雄及北市府做的模擬疏散還是太樂觀,未把災難心理學也考慮在內。最後遠雄補充說明,如果要提高安全性,還是必須要有統一數據或情境來模擬,究竟是採5萬人或14萬人,或步行是採每秒1.2公尺還是1.5公尺計算,或是跑到戶外或是地界。若以市府計算基準,全台北市沒有一個地方是安全,這根本就是不存在的狀況,遠雄與市府可重做模擬,但應有一致的情境標準[118]。
2016年6月19日,市議會在審議柯市府第二預備金的支用情形,日前遭發現動支混亂,議員紛紛要求局處逐條解釋動支的正當性。就在近期,議會教育委員會更否決在柯文哲授意下動用的一筆279萬元費用,該筆項目涉及大巨蛋公共安全體檢作業,遭議員質疑是分拆多筆小額、且用限制性招標的方式規避監督,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已移送監察院調查。議會各委員會開始逐條審視柯市府的第二預備金動支正當性,經上週教育委員會與體育局的溝通下,發現一筆名為「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公共安全體檢作業」,共花費二備金279萬元,遭議員質疑是由市府人員前往日本,找與遠雄拆夥的前工程協力廠商「竹中工務店」成員吉田克之、濱田信義等人,來做大巨蛋的人流與安全模擬。不過,顯然教育文化委員會的議員無法接受該說法。委員會召集人陳彥伯表示,柯市府講究公開透明,卻用旁門左道來規避法律。大巨蛋安全體檢,市府將採購項目與金額分成3筆分包採購案,又用限制性招標的方式指定給日本人,陳彥伯說:「全世界只有日本人能做巨蛋安全體檢?顯見市府因人設事。」他認為市府明顯圖利特定廠商,全案已移送監察院調查,希望市府配合調查。[119]
2016年7月19日,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率相關局處、「大巨蛋安全體檢小組」召開記者會,提出「市府版」大巨蛋公安解決方案,包括減少商業面積、容留人數從十四萬人降到九萬人、增加半戶外避難空間。林欽榮強調,無論遠雄要復工或是未來要交由第三方接手興建,均應以此方案為基本。[120]
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說,公安標準不是菜市場喊價,必須有科學依據;若北市府認為這樣的標準會有廠商接手,那就鑑價買回後由第三方經營。對北市府提到十四萬容留人數,楊舜欽說,這根本不可能,且市府的模擬是五棟建築物每層起火,人員不准逃出地界,這違反實際狀況與人性。他指出,依台灣認同的性能軟體電腦模擬,地面層最高峰瞬間避難人數為三點一萬人,巨蛋園區有三萬一六九五平方公尺,以捷運局每平方公尺五人計算,可容留十五萬八四七五人,沒有疏散空間不足的問題,市府於法無據地要求每平方公尺三個人,也可容留九萬餘人。遠雄指出,大巨蛋已按照都市計畫規定,設定空地容留面積,且大巨蛋容積率207.85%,已優於都市計畫規範的240%,另外,建蔽率54.5%也優於規範的65%。按照契約、按照法令,商業面積都經過自償率試算,若市府認為有廠商願意接手,那就鑑價買回,由第三方經營。[121][122][123]
2016年7月28日,趙藤雄在遠雄企業團副總經理蔡宗易和遠雄巨蛋公司經理楊舜欽陪同下,前往北市府拜會副市長鄧家基,商談大巨蛋案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今天表示,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接受北市府的大巨蛋7項公安基準,但要求應由第三方公證機構審查,雙方屬意由台灣建築中心審查。會後趙藤雄先接受媒體訪問,他表示,今天雙方誠懇釐清這一年多來的問題,第一項就是市府一直強調的公安問題,他保證百分之百沒有問題。市府提出的7項公安基準,其中3項由台灣建築中心審查,4項是北市都發局審查,他認為應將此4項一起交給台建中心審。鄧家基稍後受訪時則說,公安是基本要求,但趙藤雄認為他有達到標準,因此回去會再模擬未來可能的因應方案,也拿了一份市府版的公安建議方案回去研究。至於容留人數管制,如果符合公安基準,是未來可以探討的項目。[124]
松菸護樹志工團、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自2006年起訴求「要公園返巨蛋」致力於反對興建大巨蛋,直到之後以游藝為首逐漸訴求轉變為「拆除黑心巨蛋,找回森林公園!」[125][126]
2014年4月21日,松菸巨蛋附近道路拓寬工程,遠雄公司進行經由北市府行文同意之行道樹移植工程,而引發台灣護樹團體聯盟暴力抗爭;23日~25日,雙方因而發生多次衝突,之後護樹志工開始夜宿,遠雄集團也於26日起暫停施工,演變成長期抗爭[127]。
2014年6月6日,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到廉政署前舉行記者會,指控大巨蛋自招標開始即涉嫌充斥甄審委員接受遠雄飲宴、收賄,台北市長郝龍斌等相關首長護航等[128]。
2014年7月,監察委員黃煌雄、葛永光費時5年8個月的調查與列管,指出台北大巨蛋四項開發爭議:㈠體育園區變更為商業特區;㈡大巨蛋不符國際賽場標準;㈢為拓寬道路粗暴移植老樹;㈣不專業工程會阻市府處分。[129]
2014年8月6日,台北市政府召開「研商大巨蛋基地光復南路路型調整方案會議」,但會議上並未取得共識[130]。
2014年8月13日,台北市政府寄出勸導單,要求護樹團體於15日以前自行拆除帳篷,否則視為廢棄物處理。8月22日深夜,護樹團體帳篷遭警方拆除[131]。23日清晨,在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發言人潘翰疆帶領下,30多人堵住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出入口,要求警方歸還物品。警方舉牌警告無效,在開出罰單後,同意發還查扣物件,群眾才退出派出所[132]。
2014年11月26日,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否決護樹團體所提出的「國父紀念館周圍老樹與建物一同納入文化景觀」申請案[133]。
2014年12月底~2015年1月初,公民團體向臺北市長柯文哲送出陳情書,使得此議題再起。 1月8日,與公民團體見面討論後,柯文哲表示考慮不做地下道以化解移樹爭議[134]。
2015年1月13日上午,遠雄集團召開記者會,直指只為幾棵樹就改變巨蛋工程的決策是錯誤的[135]。
2015年1月14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公開護樹爭議是因為巨蛋地下道開挖,而且他反對開挖地下道。因為這個地下道從巨蛋端80公尺到出口只剩6公尺,並自認依據流體力學阻力一定會塞住,先天設計不良,根本無法施展地下道疏散人群的功能。[136]
[137]遠雄集團旗下遠雄巨蛋公司澄清表示,國父紀念館地下連通道並非遠雄工程,包括連通道出口設計、移樹、商場規劃遠雄皆無參與。遠雄表示,大巨蛋與國父紀念館東北側的地下連通道早在民國79年1月就已設計,並於86年完工,屬市府承諾應辦事項,可做為大巨蛋疏散及防災通道,非遠雄的工程事項。
2015年2月6日凌晨,體育局長楊忠和以民國103年10月16日公園字第10335060400號函及103年12月1日北市工公園字第10336473600號函、間復103年12月1日遠巨字第1030268號函為依據,核發准許移樹的公文,遠雄便依該公文前往移樹進行斷根工程,護樹團體和施工人員雙方爆發衝突;市府指稱遠雄未照雙方同意的移樹的SOP進行,已緊急要求暫緩並要體育局廢止該份公文[138]。
2017年5月1日,對護樹團體提案讓全民i-Voting大巨蛋去留,怎麼看?柯文哲表示,「照程序走」。柯說,有時候有各種聲音,i-Voting也是個方法。但要充分討論後才投票,過去投票最大的問題就是大家都不知道細節,那投票是憑感覺的,希望資訊充分揭露、充分討論再投票,照程序就可以。[139]
2017年5月23日,為阻止柯市府與遠雄進行黑箱通過的移樹斷根工程,松菸護樹志工團連續六天發動護樹行動,20日與遠雄工人爆發肢體衝突。[140]
2017年5月20日,為了保護大巨蛋旁的33棵樹,一位自稱「暗魔人」的張姓男子不只闖進工地肉身擋怪手,還在現場跳起奇怪的自創舞,甚至抱著怪手對它法式舌吻,男子自稱這些都是行動藝術,但現場工人想笑又不敢笑,手拉手圍起人牆,就怕男子被怪手打到有個閃失。[141]
2017年5月24日,台北市政府日前同意遠雄可以先行施作移樹工程,引發松菸護樹盟等環團抗議,並且不斷前往施工現場,不惜以肉身阻擋,與現場工人們引爆多場肢體衝突,場面驚險。其中,一位自稱「按摩人」的張姓男子不僅在場跳舞,更對挖土機「喇舌」,特殊行徑引發網友的熱議,連朱學恆也不解轉發影片。[142]
大眾捷運法第45-3條規定捷運系統所有相關設施的兩側都有禁建、限建,距離必須超過50公尺,台灣高速鐵路和高雄捷運都採這標準。但遠雄大巨蛋卻預定往下挖22.6公尺,距離深度有16到18公尺的捷運板南線為12.7公尺距離。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餘烈表示:「隧道沿線50公尺範圍內你想要挖地下室,一定要提出所謂的安全影響評估報告書,連高鐵局都不敢像捷運局這麼大膽,都委請第三公正單位去審查。」[143]
2015年5月21日,餘烈出面反對大巨蛋貿然停工,因大底若未完工,只遇到大雨或地震都會讓捷運變形、滲水,除非市府現在要求遠雄將地下5層樓,回填到3層樓,否則現在停工板南線更危險。餘烈表示北市府讓大巨蛋停工的同時,應該也要做出補救辦法,否則板南線會撐不住,應該要將大巨蛋跟商業大樓地下5層,回填到地下3層樓。[144]
2015年4月29日,捷運局表示在進行捷運板南線軌道巡查時,便發現有2至5公分的裂縫脫開,於是就在巨蛋工地和捷運周邊設置300多個監測器,由東工處、土建處及工管處監控,每2天都會至現場觀測。媒體報導大巨蛋工程影響到捷運板南線安全,甚至導致裂縫變大。台北市捷運局23日對此澄清指出,雖部分監控數值超出正常值,但仍在控制範圍之內,不會影響捷運安全,而即日起將定期對外公布鄰近大巨蛋捷運軌道的最新監測數據。[145]
遠雄配合停工後,市府、遠雄和技師公會代表開會,達成共識。遠雄最快1個月把大底完成,但強調做完此部分後即會停工。餘烈表示若遠雄能配合在20天內趕完大底,期間又沒遇到大地震,捷運板南線應該還安全,但若遠雄不願做,他仍會呼籲不要搭板南線。[146]
2015年2月初,台北市環保局曾針對大巨蛋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發現大巨蛋施工造成松菸古蹟及歷史建築部分沉陷量監測值達警戒值及行動值,基地周邊道路交通服務水準下降,當時便要求遠雄就古蹟及歷史建築維護、疏散計畫及緊急避難等事項,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及因應對策,更對遠雄開罰150萬元[147]。
2015年4月,台北市環保局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遠雄總經理湯佳峯等人出席,說明大巨蛋的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及因應對策,會議歷時約3個多小時。在會中審查委員砲聲隆隆,委員范正成指出遠雄提供的報告數據有誤,認為做這麼大的計畫,不應出錯;委員劉益昌說,遠雄資料準備不齊,口頭報告不斷補充,「要寫進書面報告才算,不然今天講的都是廢話」;委員屠世亮則說,遠雄報告倉促交出,1500多頁要委員在一週內看完,他對此很不滿[148]。 針對大巨蛋工程對松菸古蹟造成毀損,遠雄報告認為松菸古蹟確實出現若干損害,但並非毀損,也沒有公安疑慮,已做44項改善作為,「就技術觀點,本公司已盡力」。 [149]6月台北市文化局代表會同遠雄代表及捷運局相關單位到場會勘,並沿臺北紅點設計博物館1樓外牆,逐步上2樓台北文化基金會辦公室了解龜裂情況。遠雄大巨蛋表示,灌漿工程先減壓,不論何種原因造成裂縫,遠雄一定修到好[150]。對於大巨蛋施工造成松菸古蹟損害,北市文化局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67萬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2015年6月度開庭。遠雄聲稱工程沒問題,煙囪傾斜是因地震、豪雨等天災造成;文化局的律師表示,松菸全區都有毀損,市府已派員評估整體損壞狀況[151]。
2015年10月20日,台北市文化局表示,遠雄已提出松菸古蹟修復工程,將分五區五期修繕,且獲文資委員會通過,預計每期3至6個月,但市府盼遠雄2年內完成松菸古蹟修復整個修復進度,2年的完工時程表尚待與遠雄討論。不過,第一期修復工程將於10月下旬啟動,紅點博物館場館可望在12月修復完成,工程進行期間,監測計畫仍持續,以確保古蹟安全無虞。[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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