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阿都拉薩
馬來西亞第六任首相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莫哈末·納吉·阿都拉薩(馬來語:Mohd Najib bin Abdul Razak,1953年7月23日—),全名加上頭銜全稱為拿督斯里哈芝莫哈末·納吉·敦哈芝阿都拉薩(Dato' Sri Haji Mohammad Najib bin Tun Haji Abdul Razak),馬來西亞第六任首相(2009一2018)、巫統北根區國會議員(1976一1982、1986一2022)。他出身門閥世家,是第二任首相敦阿都拉薩的長子。納吉曾是馬來西亞歷來最年輕的議員、內閣部長和州務大臣。同時,他也是一名具爭議的政治領袖,於2020年因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醜聞(1MDB)被定罪[2]。2022年8月23日上訴被聯邦法院駁回,即日起入獄12年[3]。後於2024年2月2日,獲得減刑至6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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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斯里 哈芝 納吉·阿都拉薩 Najib bin Abdul Razak DKII DUNM DUPN SPDK DP SPMK SSAP DMK SSSJ PNBS SPSA D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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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相期間的官方肖像 | |
第6任馬來西亞首相 | |
任期 2009年4月3日—2018年5月10日 | |
國家元首 | 最高元首端姑米占·再納·阿比丁 最高元首端姑阿都哈林 最高元首端姑莫哈末五世 |
副總理 | 慕尤丁(2009-2015) 阿末扎希(2015-2018) |
前任 | 阿都拉·巴達威 |
繼任 | 馬哈迪·莫哈末 |
第9任馬來西亞副首相 | |
任期 2004年1月7日—2009年4月3日 | |
國家元首 | 最高元首端姑賽西拉魯丁 最高元首端姑米占·再納·阿比丁 |
總理 | 阿都拉·巴達威 |
前任 | 阿都拉·巴達威 |
繼任 | 慕尤丁 |
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 北根 | |
任期 1986年10月6日—2022年10月10日 | |
前任 | 莫哈末阿敏達勿 |
多數票 | 10,808(1986) 10,467(1990) 10,793(1995) 241(1999) 22,922(2004) 26,464(2008) 35,613(2013) 24,859(2018) |
任期 1976年2月21日—1982年3月29日 | |
前任 | 阿都拉薩·胡先 |
繼任 | 莫哈末阿敏達勿 |
多數票 | 9,533(1978) |
第7任巫統主席 | |
任期 2009年3月26日—2018年5月12日 | |
副職 | 慕尤丁 阿末扎希 |
前任 | 阿都拉·巴達威 |
繼任 | 阿末扎希 |
第12任彭亨州務大臣 | |
任期 1982年5月4日—1986年8月14日 | |
副職 | 阿都拉·巴達威 |
前任 | 阿都拉·巴達威 |
繼任 | 卡里耶谷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53-07-23) 1953年7月23日(71歲) 馬來亞聯合邦彭亨瓜拉立卑 |
國籍 | 馬來西亞 |
政黨 | 國陣 巫統 |
配偶 | 羅斯瑪·曼梳(1987年結婚) |
兒女 | 5(包括納茲福丁) 里扎·阿齊茲(英語:Riza Aziz) (繼子) |
父母 | 敦阿都拉薩(父親) |
居住地 | 吉隆坡(2024年起[1]) |
宗教信仰 | 伊斯蘭教 |
簽名 | |
網站 | www.najibrazak.com/cn/ |
「Najib Abdul Razak」的各地常用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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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納吉布·阿卜杜勒·拉扎克 |
星馬 | 納吉·阿都拉薩 |
納吉曾於2004年至2009年擔任馬來西亞副首相,在任期間他曾被指控參與了2006年阿爾丹杜雅·沙麗布謀殺案(Altantuya Shaariibuu)[5],但他否認涉及該案。2009年4月3日,納吉在國家皇宮正式宣誓就職,成為馬來西亞第六任首相。
2011年8月31日馬來西亞國慶日,納吉前往澳大利亞度假引起爭議[6]。2013年大選連任後他的政府開始對批評者以煽動罪名提控,以肛交案審訊監禁反對黨領袖安華·依布拉欣,實行消費稅,涉入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醜聞風波導致一系列由草根組織淨選盟發動要求納吉下台的抗議集會[7][8][9]。這些抗議集會最終促成了由馬哈迪·莫哈末和希望聯盟以及非政府組織組成的《公民宣言》,以使他下台[10][11]。納吉對貪腐指控的回應是集中權力,撤換副首相及總檢察長,起訴發表一馬公司相關言論的馬華公會前總會長林良實[12],凍結兩家報章出版及在國會通過爭議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法令》[13][14]。
2018年5月9日大選中,納吉領導的國陣敗選。5月12日,他與夫人羅斯瑪·曼梳被馬來西亞移民局列入禁止出國的黑名單[15][16]。7月3日,納吉在家中遭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逮捕[17][18],被控3項SRC資金失信控狀及一項貪污濫權控狀,涉嫌款項為4200萬令吉[19]。8月8日,納吉再被控3項涉嫌相同款項的洗黑錢控狀[20]。森美蘭和雪蘭莪的皇室也相繼宣布褫奪和凍結他的「拿督斯里」頭銜[21][22]。
2019年1月28日,納吉被加控3項洗黑錢控狀,涉及金額達4700萬令吉[23]。4月3日,高庭開始審理納吉被控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24]。在58天的審訊過程中,控方共傳召了57名證人出庭[25]。11月11日,高庭宣判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3項刑事失信、1項濫權和3項洗錢案,所有控狀皆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辯,成為馬來西亞史上首位出庭自辯的前首相[26][27]。
2020年7月28日,吉隆坡高等法庭宣判,納吉涉及一馬弊案的SRC洗錢案的7項指控全部成立,判處監禁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加監5年[28][29][30][31]。他於7月30日透過代表律師向法院入稟三份申請書提出上訴和緩刑。同年9月14日,納吉登上反貪會的貪污罪犯資料名單[32]。
2021年12月8日,納吉在SRC國際公司案中上訴失敗,上訴庭三司宣判維持高庭的原判[33][34][35]。之後納吉向聯邦法院入稟上訴通知書[36]。2022年7月26日,納吉解聘首席辯護律師沙菲宜阿都拉的律師事務所,並改聘首相署前部長再益依布拉欣(英語:Zaid Ibrahim)的律師樓在上訴案中為他辯護[37],民間觀點認為此舉動是為拖延案件審訊[38]。
2022年8月15日,聯邦法院開庭審理納吉所涉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挪用案[39]。同年8月23日,五司維持原判,納吉抵達加影監獄服刑,成爲馬來西亞史上首位被判入獄的前首相[40]。2023年3月31日,聯邦法院在4比1票數下駁回納吉針對SRC案的司法檢討申請[41]。2022年9月,納吉向國家元首提請特赦,而巫統最高理事會也於2023年4月7日宣稱向國家元首提請特赦納吉。[42]2024年2月2日,馬來西亞特赦局宣布納吉的刑期和罰款減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