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清治時期
臺灣1683年-1895年政治時期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臺灣清治時期(臺羅:Tâi-uân Tshing tī sî-kî)[3],又稱為清領臺灣(Tshing léng Tâi-uân)[4][5],是指自1683年清朝康熙皇帝派遣施琅消滅鄭氏時期的東寧王國政權,至1895年4月清朝與大日本帝國簽訂《馬關條約》台灣割讓予日本為止,共計212年間。清朝是臺灣歷史上在台灣島上建政持續時間最長,且唯一超過百年的近現代政權,但清朝政府從未將台灣全島納入其行政版圖之中[6][7][8]:89-156。
Quick Facts 臺灣清領時期 福建省台灣府福建台灣省, 地位 ...
臺灣清領時期 福建省台灣府 福建台灣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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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3年—1895年 | |||||||||||||
臺灣在大清光緒年全圖 | |||||||||||||
地位 | 大清領土 | ||||||||||||
統治中心 | 臺灣府(1683-1885) 臺北府(1885-1895) | ||||||||||||
常用語言 | 官話[1] 台語(通行語)[2] 客家話 平埔族諸語 | ||||||||||||
政府 | 君主制 | ||||||||||||
大清帝國皇帝 | |||||||||||||
• 1683-1722 | 清聖祖(首) | ||||||||||||
• 1875-1895 | 清德宗(末) | ||||||||||||
福建臺灣巡撫 | |||||||||||||
• 1885-1891 | 劉銘傳(首) | ||||||||||||
• 1894-1895 | 唐景崧(末) | ||||||||||||
歷史 | |||||||||||||
• 鄭克塽降清 | 1683年 | ||||||||||||
• 臺灣建省 | 1885年 | ||||||||||||
• 馬關條約簽訂 | 1895年 | ||||||||||||
貨幣 | 清兩、番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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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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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歷史、台灣歷史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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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時期 | |||||||||||
荷治 1624-1662 |
西治1626-1642 | 原住民政權及部落~1933 | |||||||||
明鄭時期 1661-1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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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治時期 1683-1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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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 1895-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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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 |||||||||||
其他臺灣系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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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4年,清朝正式將台灣納入版圖,最初劃為福建省的一部分,1874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後,台灣重要性升高,自此開始增設府縣、經濟現代化等積極建設,並於1885年在台建立福建臺灣省。由於甲午戰爭的失敗,清朝在1895年4月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永久割讓給日本。歷經臺灣民主國的短暫抵抗後,台灣在同年6月進入為期50年的日本統治時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