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地方法院或區域法院(英語:district court)是指訴訟程序中的初審法院及最下級審法院。地方法院通常管轄範圍為數個城鎮,至一個城市或一個縣。 各地地方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列表 中華民國法院列表 日本地方裁判所 香港區域法院 參見 裁判司署 高等法院 最高法院 這是一篇與法律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9年9月13日)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詳見法律聲明。
地方法院或區域法院(英語:district court)是指訴訟程序中的初審法院及最下級審法院。地方法院通常管轄範圍為數個城鎮,至一個城市或一個縣。 各地地方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列表 中華民國法院列表 日本地方裁判所 香港區域法院 參見 裁判司署 高等法院 最高法院 這是一篇與法律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9年9月13日)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詳見法律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