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學位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法學博士或法律博士。司法學博士[1][2]、法學博士[3][4]、或法律科學博士[5][6](拉丁語:Scientiae Juridicae Doctor,縮寫JSD或SJD)是美國及其他地區法學院以研究和學術為主的法學博士學位,為大學法學相關科系的研究所博士課程畢業論文答辯通過後可獲得之學位。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法學博士或法律博士。司法學博士[1][2]、法學博士[3][4]、或法律科學博士[5][6](拉丁語:Scientiae Juridicae Doctor,縮寫JSD或SJD)是美國及其他地區法學院以研究和學術為主的法學博士學位,為大學法學相關科系的研究所博士課程畢業論文答辯通過後可獲得之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