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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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華人(英語:Overseas Chinese[30] 或 Chinese diasporas[31]),包括華僑和華人兩個概念[32]。其中,華僑一詞普遍作為寄居海外中國人的稱謂[33]。後指僑居海外,具中華民國國籍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34][35]。華裔指華僑華人的後代,具有僑居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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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華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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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人口 | |
50,000,000(2012年)[1][2][3][4] | |
分佈地區 | |
新加坡 | 2,571,000[5] |
聖誕島 以上占當地相對多數 | 約1,500[6] |
泰國 | 9,392,792[7] |
馬來西亞 | 6,900,000[8] |
美國 | 5,143,982[9] |
印度尼西亞 | 2,832,510[10] |
加拿大 | 1,769,195[11] |
澳大利亞 | 1,390,639[12] |
菲律賓 | 1,350,000[13] |
緬甸 | 1,220,000[14] |
秘魯 | 990,000[14] |
越南 | 823,071[15] |
俄羅斯 | 490,000[14] |
柬埔寨 | 近70萬[16] |
法國 | 600,000[17] |
南韓 | 1,075,566[18][19] |
日本 | 761,563[20] |
英國 | 433,150[21] |
南非 | 300,000–400,000[22] |
義大利 | 288,923[23] |
寮國 | 190,000[24] |
阿聯酋 | 180,000[25] |
巴西 | 156,000[24] |
新西蘭 | 247,770[26] |
西班牙 | 145,245[27] |
巴拿馬 | 135,000[28] |
古巴 以上占當地相對少數 | 113,940[29] |
語言 | |
漢語族語言(官話、粵語、閩語、客語等)及當地語言 | |
宗教信仰 | |
主要佛教、道教、中國民間信仰與無宗教,次要天主教、基督新教,少數穆斯林與其他宗教 | |
相關族群 | |
中華民族(中國人) |
關於海外華人一詞,在中國大陸方面[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定居境外的華僑應當註銷戶口[註 2][36],而當華僑加入或取得住在國國籍後,就喪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37],就成為外籍華人[35],也稱海外華人,簡稱華人,在不強調國籍或法律內涵的情況下,華僑、華人有時候會混用,或使用「華僑華人」之綜合稱謂。在台灣方面[38],因中華民國法律不否認雙重國籍,因此中華民國國民加入或取得住在國國籍仍可保留中華民國國籍,被視為華僑[39]或台僑[40][41]。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以「中性包容」為由於2018年在行政規定中開始使用「僑民」來取代「華僑」一詞,但表示與傳統僑社來住時仍維持「華僑」稱呼[42]。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對海外華人的定義為「兩岸三地以外之所有旅居海外的華人(包含第一代移民及其後代)」[43]。
中國移民史可以上溯到2000多年以前。明清兩朝執行「海禁」,出洋謀生被視為非法的行為,因此海外移民被朝廷冠以「逃民」、「罪民」等的消極形象,並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華僑。洋務運動之後,清政府對華僑的態度開始轉變。中華民國在創立過程中,得到海外華僑的鼎力相助和支持,此後華僑的地位及形象出現了根本性的改變。[44]文化大革命時期,中國大陸有海外關系的人不被信任,又被冠以「特務」、「裡通外合」等罪名,也挫傷了海外華僑華人,受到各種歧視、打擊和迫害。撥亂反正後,再度為中國的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在人數、文化、政經關係、社會地位均由所恢復提升[45][46]。
鴉片戰爭前夕,移居國外的中國人達到100萬人以上。到20世紀30年代,移居國外的中國人已達1,000萬人左右。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移居國外的中國人達到1300多萬。目前,海外華僑、華人已達數千萬人,其中華僑約占10%、外籍華人約占90%,分布在五大洲160多個國家和地區,以東南亞和歐美居多。[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