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公約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公海公約(英語:Convention on the High Seas),亦稱聯合國公海公約,是聯合國召集的第二次海洋法會議,於1958年決議的四大海洋法公約之一。此公約之多數原則皆已包括在後來新增定的1982年海洋法公約之中。 公海公約是用以規範各國船隻、設施在公海上的活動,以確保公海向全世界開放並保障各國之合法利用。
公海公約(英語:Convention on the High Seas),亦稱聯合國公海公約,是聯合國召集的第二次海洋法會議,於1958年決議的四大海洋法公約之一。此公約之多數原則皆已包括在後來新增定的1982年海洋法公約之中。 公海公約是用以規範各國船隻、設施在公海上的活動,以確保公海向全世界開放並保障各國之合法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