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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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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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式軍服陸軍中將軍銜肩章 | |
國家/地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服務組織 | 中國人民解放軍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
軍階徽章 | 松枝與兩顆星徽 |
階級 | 第一等第二級 |
北約對應軍階 | OF-8 |
建立 | 1988年 |
階級組 | 將官 |
上位階級 | 上將 |
下位階級 | 少將 |
同等階級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 |
相關條目 | |
歷史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警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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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施軍銜制度,當時,中將其上為大將、上將、之下為少將。1965年,中國取消了軍銜制度,直到1988年頒布新的軍銜制度之前,這二十三年中中國人民解放軍沒有軍銜。在1988年頒布的軍銜制度中,將官中最高一級即一級上將一直空缺。直至1994年,一級上將從將官中移除後,將官由四級降至三級。之後的軍銜制度修訂中將官這一等級沒有變化。
根據2021年印發的《現役軍官管理暫行條例》,解放軍中將軍銜依軍種劃分,分別稱陸軍中將、海軍中將、空軍中將、火箭軍中將,授予解放軍副戰區職軍官[1]。根據《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銜制度。武警部隊對應設置武警中將警銜,授予武警部隊副戰區職警官。本條目將解放軍中將軍銜與武警中將警銜合併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