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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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的副職負責人,也是常務會議重要組成人員,該職務為國家級副職公務員,位列黨和國家領導人。其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中的成員擔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第五條的規定,國務院副總理在國務院的總理負責制下協助總理工作[1]。副總理的人選,由國務院總理提名,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後,由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會議的決定任命。作為國務院組成人員,副總理每屆任期5年,連續任職不得超過2屆。總理出國訪問期間,由排名第一的副總理署理總理職務。
Quick Facts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類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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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
類別 | 政府副首腦 |
地位 | 國家級副職公務員 黨和國家領導人 |
所屬 | 國務院全體會議(作為國務院組成人員) 國務院常務會議 |
直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
官邸 | 中南海(無正式規定) |
機關所在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
提名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
任命者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根據全國人大會議的決定 |
任期 | 5年(可連任1次) |
先前職位 |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副總理 |
首任 | 董必武、陳雲、郭沫若、黃炎培 |
設立 | 1954年9月 |
副職 | 國務委員(平級) |
網站 | 中國政府網國務院組成人員活動專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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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七屆國務院(李鵬內閣)開始,除了鄒家華、朱鎔基曾短暫以中央委員和中央候補委員身份擔任外(1991年4月—1992年10月),國務院副總理均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擔任,自1988年以來排名第一的副總理更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自1993年第八屆國務院開始歷屆國務院中的副總理人數皆為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