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行政部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美国司法部(英语: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其部长为美国内阁阁员之一。负责的任务是保障法律的施行、维护美国政府的法律利益、保障法律对美国所有公民平等和打击国内或跨国的犯罪等。美国司法部相当于其他国家的司法部或法务部。
其部门首长称为美国司法部长(Attorney General)。现任部长为帕姆·邦迪。司法部另设常务副部长、讼务次长及助理部长。由司法部管理的联邦执法机构包括:联邦调查局(FBI)、美国法警(USMS)、美国联邦监狱管理局(BOP)、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美国缉毒局(DEA)及美国司法部监察长办公室(OIG)。
美国于1789年设立了检察总长(Attorney General)一职,此职务起初为兼职职务,其任务是为美国国会和总统提供法律咨询,但随着美国联邦政府官僚机构的扩大,这个职务的工作量也不断增大,1819年时已无法继续充当国会和政府的法律顾问。
1870年6月22日,美国国会决定建立司法部,此部门于1870年7月1日正式执行职务。这个部门的增设对检察总长(即美国司法部长)的任务、薪金和地位都没有改变。在联邦司法部长之下,另设联邦讼务次长(Solicitor General),其任务是在法律纠纷中在美国最高法院代表美国政府参加讼辩。不过在比较重要的法律案当中,仍旧由联邦司法部长出席法庭审理。
美国司法部设美国司法部长(Attorney General,美国行政等级第一级)、常务副部长[1](Deputy Attorney General,行政等级第二级)、讼务次长(Solicitor General,行政等级第三级〔相当于副部长级〕)、助理部长(Associate Attorney General,行政等级第四级〔相当于司局级〕)等官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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