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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末法国诗人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弗朗索瓦·维永[1],或译维庸(法语:François Villon,法语发音:[fʁɑ̃swa vijɔ̃],中古法语:[frɑ̃nˈswɛ viˈlɔ̃n],约1431年─1463年以后)、维龙[2],中世纪末法国抒情诗人,一生中多次因犯罪而遭监禁获流放,最后下落不明,被后世称为现代“被咒诗人”的鼻祖。维永在生前默默无闻,到了十六世纪由诗人马罗编辑、出版了他的诗歌,维永的名字才渐渐进入法国文学正典。他的两部诗集《小遗言集》、《大遗言集》,尤其是后者,传统上被当作自传来读。他的其他生活细节可以从法庭文件或其他民事文件中得知。维永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国的诗人,维永的诗集贴近市民的生活,集抒情、讽刺、哀伤等为一集,时而用低俗的语言不受他人拘束,情感真挚。其诗集《小遗言集》和《大遗言集》为代表作,其名篇《古美人歌》里的一句“去年白雪,如今安在?” 尤其家喻户晓。
维永出生于英国占领下的巴黎,时间在1431年[3]或1432年4月19日[4]。根据在世时的官方文件,其真名可能是“弗朗索瓦·德蒙科比耶”(François de Montcorbier)或“弗朗索瓦·德洛格斯”(François des Loges)[4]。父亲是孤儿,母亲是一个贫穷、文盲和虔诚的女人,在他三十岁时还活着。
他出身贫困,由养父抚养长大,“维永”这个姓氏来自他的养父纪尧姆·德·维永(Guillaume de Villon),是圣本笃堂(Saint Benoît-le-Bétourné)的神父[5],也是教会法的教授,他将维隆带回家收养[6]。圣本笃堂位于巴黎左岸的圣雅克街,那里人口众多,靠近索邦学院,位于大学区的中心。纪尧姆·德·维永(Guillaume de Villon)的住所在圣本笃修道院的“红门”(Porte Rouge)[7],可以听到索邦大学敲响的钟声[8]。教堂的咏经席不是面向东方,而是面向西方,方向“错误”,因而如此命名(Bétourné)。弗朗索瓦形容纪尧姆·德·维永“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位父亲”[9][10]。又写道,“谁比母亲更爱我”(Qui m'a esté plus doulx que mere)[11]。
养父是圣本笃修道院的重要人物,是文学硕士,法学学士(教会法),拥有其中一座小堂,并从中获得收入(他拥有几栋出租房屋),他也是一名法律教授,代表社区担任检察官。他的关系和信用将帮助维庸摆脱“肉汤”[12]。他负责他的初级教学,然后把他送到巴黎大学文学院学习,以获得神职人员的特权地位。
维永大概在12岁时成为了一名文科学生。巴黎大学有四个学院:神学院、法学院、医学院和文学院。其中文学院是前三个所谓“高等”学院的预科。1449年18岁时获巴黎大学的文学士学位,1452年21岁时获文学硕士学位。这使他成为一名神职人员[13](头衔为“Dominus Franciscus de Montcorbier”),剪发、戴帽,穿长袍,可以享受圣职俸禄,进入其他学院。当时的巴黎大学 是一个国中之国,拥有许多特权。其成员只能由教会法庭审判。但是,那些没有获得圣职俸禄的毕业生,发现自己处于社会边缘。他们甚至会沦为流浪者。维庸在大学学习的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期,大学支持勃艮第人和英国人,处于与国王查理七世之间的争吵中。学生骚乱和与警察的冲突增加。从1453年到1454年,由于教授的长期罢工,课程甚至被取消。[14]维庸放弃了学习(可能是神学,以获得比文学硕士更高的头衔),开始了冒险。在他的《大遗言集》中,他遗憾地提到了这一时期:
“当然,如果我学习过的话”(Bien sçay, se j'eusse estudié)
“或者是我疯狂青春的时光”(Ou temps de ma jeunesse folle)
“献给美好的死亡”(Et a bonnes meurs dedié, )
“虽然我有房子和软床。”(J'eusse maison et couche molle.)
“但是!我还是逃离了学校。”(Mais quoy ! je fuyoië l'escolle)[15]
从这一年到1455年,人们对他的活动一无所知。根据大英百科全书的说法,“人们曾试图以通常方式来推测填补他传记的空白,但对于这位波西米亚主义倾向的年轻毕业生,是徒劳的。”[6]
维永曾多次因参与谋杀、盗窃犯罪行为,而被执法部门抓捕[16]
1455年6月5日,在基督圣体圣血节的晚上,发生了维永一生中第一次有记录的重大事件。维永在一场斗殴中杀死了一名神父 。从1456年1月诗人获得的赦免令中可以了解到这一事件。事件发生在圣雅克街,当时他与一位名叫吉尔斯(Giles)的神父,和一位名叫伊萨博(Isabeau)的女孩,坐在圣雅克街圣本笃会的石凳上,遇到了一位名叫让·勒哈迪(Jean le Hardi)的布列塔尼人,他也是一位文学硕士,与他同行的一位神父,名叫菲利普·塞尔莫耶(Philippe Sermoise),以未知的借口首先威胁并袭击了维永,从长袍里拔出一把匕首,袭击他的脸和嘴唇,并追赶他。为了自卫,维永进行还击,将匕首插在袭击者的腹股沟里。塞尔莫耶在地上打滚。维永又向他的脸上扔了一块石头。他以假名“米歇尔•穆顿”(Michel Mouton)去理发师那里去受包扎伤口。第二天,塞尔莫耶死去。出于恐惧,维庸离开巴黎,躲藏了七个月。由于纪尧姆·德·维庸的关系(写了两份请愿书),他于1456年1月[6] 获得了查理七世的皇家赦免令,称塞尔莫耶原谅了他在死前已经赦免了他。赦免令中称赞他是“一个生活美好的人,节制而光荣”。这是他第一次面对法律诉讼。这一事件的法律文件至少证实了他的出生日期,称他为26岁左右[6]。
1456年,维永在巴黎度过。圣诞节前后,“死亡的季节”[17],他前往昂热,以逃离一位情妇,他在《小遗言集》(le Lais)中说,“她让我感到羞耻”。其实,维永离开的真正原因是逃避司法和准备新的抢劫。当时,纳瓦拉学院(Collège de Navarre)的小堂被砸开,祭衣间金库中的500枚金盾被盗。但是案件到1457年3月才被发现。1457年5月,由于其中一名学生盗匪盖伊·塔巴里(Guy Tabarie)的轻率行为,警方才追踪到一伙学生劫匪。6月,一个过于健谈的同谋塔巴里因告密被捕,在沙特莱(Chátelet)审讯中遭受酷刑后,供出同伙的姓名,称缺席的维永是抢劫案的首犯,安排了入室盗窃。在他离开前几天,维永和其他几名罪犯,包括科林·德·卡约(Colin de Cayeux),在夜间爬上纳瓦拉学院的墙壁,偷走了500枚金盾。维永已逃往昂热的一所修道院,他有一个叔叔在那里[18]。维永因这一罪行或另一罪行被判处流放;他没有回到巴黎。四年中,他一直在流浪。他可能像他的朋友雷吉尼尔·德·蒙提尼(Regnier de Montigny)和科林·德·卡约一样,是一个游荡的盗贼团伙的成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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