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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钟演(1955年—2011年3月4日 ),中华民国死刑犯,伙同2共犯涉嫌凶杀7人,经多次发回更审,已于2011年3月4日执行枪决,终年56岁。管钟演于1988年、1989年杀害7人[1],与杀害7人的死刑犯徐东志被合称“徐管不离”[2]。
管钟演曾因为涉嫌诈骗等罪名被判7年2月监禁,在1985年11月假释出狱,之后曾经以计程车司机为职业。[1]出狱后,因染毒甚深,每次缺钱花用,就杀人抢劫。
1988年2月14日管钟演伙同吴锦灿、刘汉屏以租屋为借口,进入台中市廖厚遇、李慧君夫妇住处,持蓝波刀、番刀挟持2人洗劫财物,但因廖厚遇反抗,管先持蓝波刀连刺廖背部9刀致死,李女发现后尖叫求救,也惨遭管连刺胸口18刀当场毙命。隔年11月21日清晨,管又与李有世、黄松青等人另组强盗集团,分持手枪、开山刀进入丰原建材行老板杨春田住处,管一进门就持枪朝女主人杨何月彩、女儿杨雅雯头部连开4枪毙命,接著逼问杨春田保险箱密码被拒,又开枪杀死他,一家3口惨遭灭门,不久,受托行刺艋舺龙山寺口角头老大绰号“阿肥”的林复雄。又因不满理发厅经理蔡铭洲向他拉生意,而将蔡开枪打死。[3]同时,他还涉嫌强奸两名售楼小姐,并因收受150万新台币的报酬,砍残了一名陈姓男子。[2]而吴锦灿、刘汉屏,已于1991年3月间遭到枪决伏法。1993年管钟演在西门町被事先埋伏好的台北市刑大队员逮捕。[3]
管钟演自知逃不过死刑,但为拖延判刑定谳时间,主动供出其他案件,主动供认了强奸两名售楼小姐与杀死理发师以及林复雄的罪行。[1]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在2006年9月21日经过11次审理后,维持第六次审理的判决,判处管钟演死刑。[3][1][4]但因为时任法务部长施茂林、王清峰拒绝执行死刑。因此,直到2011年3月4日,时任法务部长曾勇夫才对管钟演执行了死刑。[4]
中华民国警方认为,“管钟演是本国史上最狡诈的匪徒”。[2]
抓捕他的台北市刑大侦四队队长认为:“他行踪非常的飘浮,而且是很小心的一个人。”[4]
法警认为,管钟演“死有余辜”。[5]
在管钟演被逮捕后,面上还带著微笑。[4]在执行死刑前,管钟演主动捐出了自己的心脏,肝脏,眼角膜和肾脏,使得6人受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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