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委员会专员(European commissioner)为欧洲联盟委员会成员,共有27名,分别来自27个成员国。欧盟执委会主席领导整个欧盟执委会。每位执委掌管不同领域事务。其职权类同于主权国家的政府部长。
委任
执委由成员国与执委会主席协商后提名,然后由执委会主席选出该届执委团。然后,提名团队将接受欧洲议会听证会,由欧洲议会进行质询,再对他们的整体合适性进行投票。由于议会不能投票反对个别执委,因此双方通常会妥协,即移除最差的候选人,保留其他反对意见较小的成员,或者调整其负责领域来处理,以便执委会能够顺利就职。
虽然执委会成员是由成员国提名,但他们并不代表国家。相反地,他们应为欧洲利益行事。通常,成员国会提名来自与现任政府同一政党的人士。但也有例外,例如爱尔兰共和党籍总理查尔斯·豪伊提名了爱尔兰统一党的理查·柏克。过去,当较大的成员国拥有两席时,往往会分别给该国两大党,例如英国。
目前27名成员中有12名是女性。彼得·曼德尔森(2004年至2008年10月)[1] 是第一位公开同性恋身分的执委。第一位女性执委是1989年德洛尔执委会的克莉丝汀·史克里维纳及瓦索·帕潘德里欧。
欧洲议会议长耶日·布泽克于2010年提议,执委由成员国直接选举产生,将其候选人置于欧洲议会选举投票名单的首位。这将让他们个人以及整个机构能取得民主的授权。[2]
誓词
每位执委均须在欧盟法院前宣誓。2009年12月,《基本权利宪章》已获得法律效力,司法执委维维亚娜·蕾汀提议执委们也应宣誓维护该宪章。巴罗佐第二届执委会于2010年5月3日前往法院,除了通常的宣誓外,也首次加入基本权利宪章宣誓。[3] 巴罗佐执委会的宣誓词如下:[4]
“ | 经欧洲议会投票同意,由欧盟理事会任命为欧盟执委会成员,我郑重承诺:在履行我的所有职责时尊重欧盟条约和基本权利宪章;为了欧盟的整体利益,完全独立地履行我的职责;在执行任务时,不寻求或接受任何政府或任何其他机构、团体、办公室或实体的指示;避免采取任何与我的职责或执行任务不相符的行为。
我了解每个成员国承诺尊重这项原则,并且不寻求影响执委会成员执行任务。我进一步承诺,在我的任期内和任期结束后,尊重由此产生的义务,特别是在我不再担任职务后以诚信和谨慎的方式接受某些任命或福利的义务。 |
” |
历代变更
直至2004年止,欧盟人口最高五大成员国(英、法、德、意、西)可各提名两位欧盟委员会专员。随著2004年欧盟扩张,五大成员国只可提名一人。 2003年生效的尼斯条约亦指明欧盟委员会专员上升至顶点27位后,专员数目必须少于欧盟成员国数目。专员的精确数目应由欧洲理事会一致表决通过,及未来扩张后,欧盟成员国将轮流提名。 2007年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加盟后,上述条款在2009年生效。 [5]
未能成功的欧洲宪法首先规定委员的人数应等于成员国的三分之二。如果未来这个数字仍然过高,这可透过欧盟高峰会投票修改。欧洲宪法虽然失败,但仍写入了《里斯本条约》。之后爱尔兰担心失去执委提名权,拒绝批准里斯本条约。再次投票时,爱尔兰因获得提名权保证,改为支持里斯本条约。
在2009年,有提议向无权提名欧盟委员会专员的唯一成员国,拥有提名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的权力,即所谓26+1方程式。 [6]其他曾浮动关于控制专员数目增加的建议包括:向少国新增次专员(junior commissioner)职位,[7]和新增"超级专员"(super commissioner)职位。 [8] 2004年,有人提议设立一名“超级执委”担任欧盟委员会副主席,“能够介入所有涉及对欧盟经济表现产生影响的欧盟计画”。[9] 里斯本条约生效后,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和欧盟外交专员合并为一。职权扩充后,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成为一位当然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并主持欧盟理事会外长级会议。 [10][11]
问责
每一位欧盟委员会专员必须向欧洲议会问责。 欧洲议会有权动用不信任动议,逼使全届欧盟委员会请辞。 提出不信任动议,需要提明议员总数起过三分之二通过、然后获全体欧洲议会的大比数通过,才可成效。 虽然此权力仍没行使,欧洲议会在1999年,关于欧盟委员会多项贪污指称,曾威胁雅克·桑特动用不信任动议。 回应贪污指称,桑特委员会自动全体请辞。
薪酬
每一位欧盟委员会专员的基本月薪固定为欧洲公务员最高级官员的112.5%。[12] 2023年6月,每月薪资为25,910.19欧元。[13] 主席的薪酬为138%(每月27,436.90欧元),副主席为125%(每月24,852.26欧元)[12] ,高级代表为130%(每月25,846.35欧元)。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家庭津贴、儿童津贴和额外津贴。[12]
政策职责
职责的组成和分配由执委会主席决定,并不一定与执委会的部门(总署)相对应。随著2007年执委数量达到新高,虽然执委会掌管范围增加,但执委职责仍变得薄弱。[14]
欧洲公务员
每一位欧盟委员会专员可能会受到公务员下属影响。欧洲公务员是永久性职员,但获政治任命的执委会执委一般任职五年。因此,公务员不仅了解执委会的运作,并具有更长远的利益考量。若执委能掌握其下政策职责运作,并拥有强势领导才能,就可控制公务员的力量。知名公务员例子是帕斯卡尔·拉米。然而,最优秀的人才通常会被本国政府留住,可能导致会由较为次级的人选出任。[15]
政治化
欧盟委员会专员只为欧洲联盟施政,需要保持欧盟行政机关独立,不可干涉及协助成员国政治。 不论如何,欧盟委员会已经是政治化组织,那政治中立要求已被渐渐腐蚀。 普罗迪委员会时期,安娜·季亚曼托普鲁(欧盟就业、社会事务与平等机会专员)曾休假参与2004年希腊议会选举其后胜出和请辞专员职位。 普罗迪本人亦身兼委员会主席身份,角遂2001年意大利普选。 [16]
2007年,路易斯·米歇尔(欧盟发展与人道救援专员)有意申请无薪假参选2007年比利时大选。 [17]虽然路易斯·米歇尔本人落选,但欧洲议会发展委员会欧洲议会秘书处法律部门评估路易斯·米歇尔是否违反欧洲联盟基本条约。 [18]路易斯·米歇尔自称此政治化的方式,是使欧盟与其公民再次连结。 及后,欧盟委员会修改专员的行为守则,允许专员“可积极参与工会或政党活动”。每逢参与任何竞选活动时,专员“必须同时间退出欧盟委员会内的工作”。 这确实使他们的独立性受到质疑,像是政治人物离开国家舞台一两个任期,然后回到国家舞台寻找新工作。[19] 大多数执委是透过国家政党领袖和他们所属政党的提名和支持才能获得职位,因此通常会寻求重返政党。[20]
其他欧盟委员会专员甚至远至支持国内选举的候选人。 内莉·克鲁斯(欧盟竞争专员)在2005年德国联邦议院选举中支持默克尔、玛戈特·瓦尔斯特伦(欧盟机构关系与通讯策略专员)在2007年法国总统选举中支持罗雅尔。 [16] 瓦尔斯特伦对此进行辩护,称欧盟必须变得更加政治化和更具争议性,因为这在执委会沟通方面发挥著至关重要的作用。[21] 瓦尔斯特伦因参与辩论和政治而闻名,她是首位开设网志的执委。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15 October 2009.
然而,他们的政治本质也可能导致他们在执委会最后几年提前离职并担任新的国家职位。为了确保执委会卸任后的工作,他们可能会影响执委会的业务。[22] 塞浦路斯大选结果公布后,欧盟卫生专员马可斯·基普里亚努提早请辞出任塞浦路斯外长。[23] 同样地,来自意大利的佛朗哥·佛拉第尼亦提早请辞出任意大利外长。[24] 普罗迪执委会期间,佩德罗·索尔韦斯离职出任西班牙财政部长,米歇尔·巴尼耶离职出任法国外交部长,埃尔基·利卡宁离职出任芬兰央行行长,安娜·迪亚曼托普卢也提前辞职。甚至普罗迪主席在委员会主席任期结束前就开始在义大利竞选。[22]
参阅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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