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合尔决议 (英语: Lahore Resolution, 乌尔都语: قرارداد لاہور, Qarardad-e-Lahore; 孟加拉语: লাহোর প্রস্তাব, Lahor Prostab),又称为巴基斯坦决议或巴基斯坦独立宣言,沙洁福负责起草及撰写。[1][2][3]由孟加拉首席部长阿布·凯瑟·法兹勒·胡克在1940年3月22日至24日,在拉合尔举行的全印穆斯林联盟会议上提出并获得通过,因此得名“拉合尔决议”。[4]
历史背景
成立一个属于印度穆斯林的国家这个提议最初由穆罕默德·伊克巴勒于1930年提出,[5]而巴基斯坦的国家名则由乔德哈里·拉玛特·阿里在他发行于1933年的小册子《巴基斯坦宣言》里提出,但一直到决议过后才开始广泛使用。[6][7]
直到1930年代为止,包括穆罕默德·阿里·真纳在内的穆斯林领导人一直试图在印度建立两种宗教的共同联邦,确保穆斯林获得最大程度的政治保障,以及寻求在穆斯林占多数的省份拥有自治权。但反复无常的政治气候和宗教之间的激烈冲突,使他们最终放弃这个理念,于是转移寻求独立建国,即两国理论。[8][9][10]到1939年,这种分离主义的思想已经植根下来,信德省穆斯林联盟会议于1938年10月,在卡拉奇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决议,建议全印穆斯林联盟制定独立宪法。[11]阿布·凯瑟·法兹勒·胡克在1940写道︰[11]
以英国等同质国家为基础的民主制度概念,绝对不适用于印度这样的异质国家,而这个简单的事实正是印度所有宪法弊病的根源…… 在印度,基于多数原则的议会制度必然意味著最大族群的统治。 过去的经验证明,无论政党的经济理念及政策是如何,印度教徒最后都会投票给他的种姓成员,穆斯林则会投票给他的同宗教徒。
拉合尔会议
会议于1940年3月22日到3月24日在拉合尔的伊克巴尔公园举行,决议由时任孟加拉首席部长阿布·凯瑟·法兹勒·胡克提出,并在会议的最后一日得到通过,呼吁建立一个独立的穆斯林国家,得到了来自联合省的乔杜里·哈利库扎曼 (Chaudhry Khaliquzzaman)、旁遮普省的扎法尔·阿里·汗 (Zafar Ali Khan)、西北边境省的萨达尔·奥朗则布汗(Sardar Aurangzeb Khan)及信德省的阿卜杜拉·哈鲁恩爵士的附议支持。这决议后来在1941年成为穆斯林联盟宪章的一部分。[12][13]
该决议呼吁建立独立的国家,声明如下:
除非地理上的联合体(指大印度)进行了有必要的分治和重新调整,否则任何宪法方案对于穆斯林来说都是不可接受和不可行的。在穆斯林为多数的地区,例如印度西北部和东部,应该建立拥有自治权和主权的独立国家...在组成独立穆斯林国家的过程中,为了保护该地区人民的宗教、文化、经济、政治、行政和其它方面的权利,因此在咨询该地区人民后,应为他们提供适当、有效和强制性的特别保护。当穆斯林在当地属少数时,为保卫他们的安全,必要时应该进行一些政策上的调动。[14]
纪念
- 为纪念这一事件,当年拉合尔决议的签署地伊克巴尔公园遗址建造了一座高60米的巴基斯坦决议日纪念塔。
- 巴基斯坦每年3月23日为巴基斯坦日,以纪念这一次会议。[15]
另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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