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香港已廢除法律條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山顶区保留条例》(英语:Peak District Reservation Ordinance)[1][2],原称《山区保留条例》(Hill District Reservation Ordinance)[3][4][4],是英属香港政府制定的土地用途法例,规定太平山山顶区保留为非华人的居住地,获总督会同行政局准许者除外[4][5]。
法例颁布时值腺鼠疫第三次瘟疫在中国爆发[6],同时大批华人从中国涌入香港[7]。当代历史学家对于英属香港政府制定法例的源由有不同意见[8],主要可分为卫生隔离以及社会地位隔离[5],后者包括保护殖民地官员和富商,以免出现恐慌。《立法局议事录》记录在二读期间,两名华人立法局议员何启和韦玉没有反对,但社会中的少数“上流华人”则不满法案[9]。
法例于1904年至1930年期间实施,何东爵士是英属香港首位获殖民地政府准许在山顶区居住的非欧裔人士[10]。类似的法例也曾经在长洲实施。
1894年,腺鼠疫第三波瘟疫由大清蔓延至香港,广东在两个月内就有十万人染疫而逝[6]。澳门的首席医疗官员施利化博士(Gomes da Silva)记录华人卫生情况时,发现他们通常将家居垃圾弃置在街上,垃圾再经夏季雨水冲去珠江。而香港城市大学的研究也认为,当时本地市民的卫生问题导致疫情大规模扩散[11]。香港总督威廉·罗便臣报告英廷时提及“二十一万居港华人的肮脏习惯使得腺鼠疫病毒更容易入侵香港和蔓延”[12]。
1890年代尾,住在维多利亚城的欧洲人为了远离恶劣的生活环境,逐渐迁移至地势更高的地方,直至高无可高的太平山山顶。但华人人口持续膨胀,使得香港政府决定保留山顶区予欧洲人和非华人,而1904年的政府宪报强调新法例旨在回应欧洲人健康的疑虑[8]。最终在1894至1929年期间,香港有24,000人染疫,当中九成人病故[13]。瘟疫结束后的翌年,本法例正式被废除。
20世纪记者崔·惠瑞(Trea Wiltshire)在著作《旧时香港》中相信本法例的目的是社会隔离[14],提出当时人的社会地位是以居所的海拔而定[5]。此法也让上流阶层能够预留时间乘搭山顶缆车[5],例如在早上8点至10点就是让头等乘客搭车,即政府高层官员,让他们可以准时返工[5]。缆车的首位预留给总督,以显其至高社会地位,到后期更加在山顶兴建了总督别墅避暑[5]。当时山顶区被英国人喻为“小英格兰”[15],不少中上阶层家庭都会有十多个华人工人[15]。
香港殖民地时期也曾实施有关土地用途的法例。
法例指出“总督会同行政局认为适当的话则可豁免任何华人受此条例规限”,欧亚混血富豪何东爵士是首位获英属香港政府准许在山顶区居住的非欧裔人士,他的家人在山脚拥有一静居[5]。而中华民国第一夫人宋美龄也曾获豁免[8]。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