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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於香港島舉行的遊行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20年香港七一游行是指在2020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中国23周年纪念日于香港岛举行的游行,以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下称《港区国安法》)的订立。这是警方史上首次禁止当日游行。最后全日共拘捕约370人,当中10人因为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包括搜出“香港独立”旗而被警方拘捕,据悉年纪最小只有15岁[4]。
202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同日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在香港刊宪实施。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条涉及国家安全的罪名将纳入《基本法》[5][6]。
包括徐子见在内的泛民主派区议员以及民阵均发起七一游行,并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惟悉数遭警方发出反对游行通知书及禁止集会通告书。两者皆有向提出上诉,委员会最后维持原判[7][8]。
民阵于6月30日晚上宣布无法主办七一游行。但是,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表示将改以个人身份游行。他呼吁警方应克制及尊重游行集会自由,并重申会以和平的方式表达诉求,又指即使自己有被捕的机会,但仍然会继续坚持参与游行[9]。
由于国安法已正式刊宪生效,警方设置新的大型警告横额及口头警告,其内容主要为警告现场人士所作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违反《港区国安法》,要求现场人士停止有关行为,否则可能会作出拘捕及刑事检控[10]。
另外,警方严密戒备游行,出动6000警力在全港戒备,其中约4000人的应变大队,在港岛金钟,湾仔会展和铜锣湾一带布防,并进行高姿态巡逻。而“第三梯队”约2000人则留守各大警区,以应对各区突发事件。而会展外围架设数百个高逾两米的大型白色及蓝色水马,防暴警察在6月30日起进驻站岗。在金钟,通往政府总部及立法会大楼的天桥有“特务警察”戒备,天桥上也加装了铁丝网。[11]
7月1日早上7时,社民连梁国雄、古思尧、吴文远等人发起游行,原订由修顿球场游行至金紫荆广场。游行开始前,有多名穿上黑衣的市民被截查。警员接到消息称集会人士藏有包括镪水在内的危险物品,遂逐一查看游行人士的随身物品,但最终并无搜出任何危险物品。警方在早上8时放行,并为游行人士开路,示威者举有“结束一党专政”的旗帜。社民连一行人游行至金紫荆广场封锁线外,焚烧请愿信后散去[12]。
中午12时,铜锣湾东角道已有近50名警员戒备。铜锣湾“和你写”街站以供市民写信或字条鼓励被囚抗争者。有示威者在警员前举起“和你写”、“毋忘手足”的标语。此外,民主党亦于铜锣湾设立街站[13]。警员于下午1时于东角道举起蓝旗,并向在场市民喷射胡椒喷雾。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被警员压在地上,之后更锁上索带拘捕。警方又要求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和区议员谭凯邦撤走街站,双方一度理论。警方之后于记利佐治街和东角道一带推进,并首次举起紫色的警告旗,指现场的人展示旗帜,及高呼“光复香港”,有颠覆国家政权或分裂国家的意图,可能犯国安法,会被拘捕检控[13]。之后多次施放胡椒喷剂,多名记者和市民被喷中,场面混乱。另外,一名示威者于百德新街被一幅写有“香港独立”字句的旗帜,被警方以涉嫌违反国安法被捕[14]。
下午约1时30分,一批示威者走出崇光百货对出的一段轩尼诗道,防暴警员后在马路两旁拉起封锁线,封锁部分行车线,之后全面封闭。港铁铜锣湾站D1及E出口封闭,警方稍后封闭百德新街、东角道及记利佐治街,同时要求集结群众停止集结及立即离开[15][16]。大批市民在波斯富街和百德新街被警方拦截不能离开,有市民被制服。其中在百德新街行人路,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慢必”陈志全,“快必”谭得志和富商“刘公子”刘定成等数十人被捕[17]。
大批市民未能经糖街向铜锣湾方向前进,于维园外沿街车路向高士威道前行,沿途高叫“香港独立,唯一出路”口号。下午2时许,警方于黄金广场外向数名市民近距离施放胡椒喷剂,有市民要走入广场内洗眼[18]。此外,有示威者于圣保禄学校对出的马路高叫“民族自强、香港独立”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警方一度举起紫色警告旗[19]。
下午3时,警方在鹅颈桥底再次发射水炮。[13]。崇光百货外东角道亦有一名女子持“香港独立”标语,并带有美国和英国旗,她其后被警方以违反国安法被捕。之后警员突然冲向示威者,并举起黑旗,期间有长者被推跌。而一名便衣警员称人群中有一人“煽动”,之后强行拉走该人,其间一名穿有反光衣的女子被推倒,在场记者扶起该名记者期间,警员却用胡椒喷剂指向及赶走在场的记者。而警方的水炮车在3时15分,在铜锣湾轩尼诗道发射水炮,记者被喷中后不停咳嗽。下午3时58分,崇光百货外骆克道位置有近百人被警员包围截查,有小朋友在成人陪同下被截查后获得放行。警方设大范围封锁线,禁止记者走近拍摄[20]。
另外,时代广场一带有数百名示威者聚集,在场人士高叫口号,亦有人挥动“光复香港”旗帜;示威者原打算向鹅颈桥方向前进但被拦截,之后循霎西街方向前进[20]。
在中央图书馆与维园之间的高士威道,有示威者组成伞阵,并以杂物堵路[21]。下午4时23分,水炮车及装甲车驶至香港中央图书馆对开一段高士威道。100名防暴及速龙小队警察从维园外冲向示威者。防暴警察在中央图书馆对开上前制服其中一名男子,其他示威者随即上前试图阻止,期间警员与示威者发生冲突。示威者以雨伞及砖头攻击防暴警,一名戴深蓝色鸭咀帽、黑口罩的男子上前,隔着栏杆走近警员,手持疑似尖器刺向警员左上臂后方,警员随后倒地,红衣男则乘乱逃去。该警员左手近肩膊位置遭短刀插中受伤流血,其后被抬上救护车送院[22]。同一时间,警员在中央图书馆对开截查多名市民。到4时44分,水炮车再次于皇仁书院对出高士威道发射水炮,在场警员配备胡椒球枪[13][21]。
此外,警方于下午4时40分左右于崇光百货对出轩尼诗道举起橙旗及蓝旗,随后向示威者发射数十发胡椒球弹[23]。
约5时,警方突然在波斯富街向大量人群扫射最少20发胡椒球,然后冲入登龙街制服最少一男一女。时代广场外有示威者投掷物品后,防暴警察在罗素街向天发射4次胡椒球枪,同时有警员在广场外截查身穿反光衣的记者。随后亦于利舞台制服一名身黑衣的示威者。约5时,速龙向罗素街快速推进,发射约10发胡椒球枪驱散在时代广场聚集的市民,并拘捕一名身穿黄背心记者。[21][23]。5时20分,防暴警于波斯富街施放催泪弹,美心西饼店铺橱窗亦被破坏[13]。而多名防暴警察在下午5时37分,再次冲向时代广场追捕市民,向时代广场连卡佛的玻璃门发射胡椒球枪,同时有警员一度进入商场室内范围。大批市民走入场内暂避,事后玻璃门留下胡椒球枪的弹痕[24]。
到晚上11时45分,网媒PPPN international拍摄到有外籍人士于铜锣湾站出口,近英光大厦外赤裸展示坚持五大诉求标语后被捕,送上警车[25]。
下午2时许,警方水炮车于轩尼诗道近天乐里及鹅颈桥底位置,两度发射水柱驱散人群[19]。另外,一批市民于5时55分游行至杜老志道[21]。
在3时许,大批警员在湾仔警察总部对开设封锁线,不准人群前往金钟。而警员同时在湾仔一带进行封锁,令向湾仔前行的人群退回到铜锣湾方向。在轩尼诗道湾仔消防局对出最少3人被捕。在3时10分,有市民在轩尼诗道撒溪钱,并大叫“一国两制死咗啦”。下午3时50分,防暴警员及速龙小队成员到湾仔道近天乐里举起蓝旗,驱散大批人群,并多次发射胡椒球弹。下午4时,在警方在轩尼诗道近入境事务大楼展示黑旗警告发射催泪烟。[26]下午3时57分,在杜老志道的防暴警察一字排开,之后沿轩尼诗道向鹅颈桥方向推进。而在皇后大道东逗留的警员举起蓝旗,向修顿球场方向推进[20]。
下午4时半,警方在鹅颈桥底搜查十多人,并多次举起蓝旗。而市民在坚拿道西高举“五一”手势和高叫“香港独立,唯一出路”,警方举紫旗警告,并表示“停止叫口号,你的行为已经构成试图颠覆及分裂国家”[20]。
下午近5时,水炮车于湾仔菲林明道向人群发射水柱,多名记者走避不及误中,一摄影记者倒地,由义务急救员及市民抬走,亦有多人走到附近商店走避,情况一度混乱[27]。到傍晚6时,一批市民在湾仔菲林明道被捕,警员要求被捕人士脱去口罩,对着摄影机讲出个人资料后,才可登上警方旅游巴。而谭臣道亦有一批被截查的市民被带走。到6时15分,水炮车在湾仔轩尼诗道、杜老志道一带射水驱散人群,有记者遭水炮射中,而马路上仍有汽车行驶中。防暴警沿轩尼诗道往铜锣湾推进。到6时46分,有人在湾仔轩尼诗道杜老志道交界以砖及杂物堵路[20]。
下午3时05分,逾百市民在天后站对开的游行人士沿英皇道,向炮台山方向进发,不少市民均有举伞,高呼反修例运动口号。现场一度出现人车争路。其后游行的市民到达炮台山站对出,有人在该处设路障。约30名防暴在英皇道行车线中间戒备,其后展示黑旗进行驱散。警员往铜锣湾方向推进,其间有人在炮台山站天桥向地面投掷铁罐,防暴警向天桥发射数发橡胶子弹。大批人往铜锣湾方向后退[20]。
到4时30分,50名警员在天后站对开的英皇道往西行推进,并清除路障,市民退入内街。水炮车在维园外向兴发街方向发射水炮驱散人群[20]。
下午5时,大批防暴警在电器道戒备,数名穿上反光衣,写有“记者”字眼的记者被警员截查。而天后英皇道Starbucks咖啡店的外墙玻璃被人破坏,油街有人纵火焚烧杂物[28]。
下午5时20分,在英皇道的防暴警察突然进行追截,大批示威者随即逃离。下午5时30分,水炮车驶至港铁天后站对开英皇道,防暴警警告在行人路上的记者离开,否则会使用武力。而警察公共关系科警司(传媒关系)高振邦亦身在现场,警告身穿“黄背心”人士离开,否则使用水炮车。水炮车随即发射水柱,数名记者被射中。而警方指“黄背心”人士阻碍警方执法。傍晚5时54分,天后站对出,近天后庙道的一段英皇道,有示威者以铁马及杂物堵塞[21]。数分钟后冲锋车赶至现场,大批防暴警员下车清理路障。到6时15分,再有示威者在天后站对开摆放杂物筑成路障,并组成伞阵[4]。
傍晚6时53分,警员在天后留仙街转到英皇道跑往炮台山方向追捕数名示威者,其中一名男子被警员于马会投注站旁截停,警员认为他伸出脚试图绊倒警方。[4]
下午3时30分,立场新闻拍摄到多名防暴警察在金钟廊连接至太古广场的行人天桥设置封锁线,截查约50人,市民经截查搜身后才能离开[29]。
下午6时许,大批示威者在时代广场对出趁外媒直播期间,高叫口号,并展示香港独立旗帜。大批防暴警沿波斯富街推进,并举起蓝旗,警告在场人士立即离开。之后警方防线推进,有警员一度发射胡椒球枪,其后再度后退。同一时间有示威者于时代广场外筑伞阵,之后再有示威者以砖头等杂物堵塞波斯富街,近利舞台附近马路亦有纸皮车燃烧。速龙小队随即到场,消防员亦到场扑灭火种。亦有示威者向附近的美心西饼店投掷汽油弹,消防员到场救熄火种。晚上7时30分左右,警方包围时代广场,并拉起封锁线,举起蓝旗警告,指时代广场外一带人士涉参与非法集结,劝喻示威者离开。防暴警和速龙小队成员随后冲入时代广场正门前的扶手电梯发射数十发胡椒球弹,并在地下有盖广场制服多名示威者。数名男速龙将一名女子压在地上。[30]
其后50名防暴和速龙小队成员突然从扶手电梯冲入商场,在商场的中庭发射胡椒球弹,有患哮喘的母亲称警员在场内射胡椒球弹,令她一度呼吸困难,幸儿子无大碍。而商场内的游人纷纷逃走,部分商店随即拉闸。[20]
警方举起蓝旗,同时将2楼往地面的扶手电梯封闭,在商场内截查和拘捕45人,其中沙田区议员李志宏、赵柱帮和石威廉于时代广场被捕,被指涉干犯非法集结,被押上旅游巴。[31][32]。警方离开商场时更拉上电闸,一度不让记者离开[33]。
警方表示在傍晚约6时,有示威者将大量印有不同警员个人资料的纸张散落时代广场2楼大堂地上,警方重申对警员、特务警员及其家属起底和滋扰的临时禁制令仍生效,表示会保留追究违反禁制令者的权利[34]。
7月1日警方在港岛拘捕约370人,当中10人涉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指藏有“香港独立”旗帜、“民族自强 香港独立”标语等印刷品。其馀分别涉非法集结、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疯狂驾驶、管有攻击性武器等。[35]而被捕人士中,3人为同届海关关员,涉嫌非法集结被捕,将会被停职。海关关长邓以海得悉事件后感到震怒,表示绝不姑息,定必严肃处理。[35]
传媒人曾志豪在下午3时半,于湾仔柯布连道近谢斐道拍摄到一名男子驾驶电单车期间突然被警务人员截停,电单车上插著“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旗帜,23岁男司机涉嫌疯狂驾驶及违犯《港区国安法》被捕。事件造成3名警员手部及膝部等位置受伤[36]。而案件在2021年7月进行审讯时,首次透露他原本相约友人到铜锣湾一家咖啡店午膳。[37]
同日下午,一名24岁男子黄钧华利用短刀在维多利亚公园外刺伤一名警员,其后建制派人士在Facebook贴出该男子的照片。黄钧华同日晚上在香港国际机场打算搭乘国泰航空在晚上11时55分起飞的CX251航班前往伦敦希斯路机场,但客机轮候升空期间,被民航处控制塔召回,机场特警队登上客机拘捕该名涉案男子。被捕时,警员在他身上搜出一本特区护照、一本已过期的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多国外币等。[38][39]到7月9日再拘捕7名男女,包括24岁男子的父亲及其女友,以及民航处三级航空交通管制主任,罪名为“协助罪犯”[40]。到7月15日再拘捕多两名男子,涉嫌“非法集结”及“抗拒警务人员执行职务”。
到同年7月14日晚上,警方于西营盘拘捕一对夫妇,涉嫌在时代广场将一条金属拉带柱由高处投掷正冲入商场的速龙小队,事件中没人被击中受伤,涉企图伤人及刑毁被捕[41]。
医管局回复指,截至晚上10时,有15人受伤送院,年龄介乎14至77岁,全部情况稳定,另有8男3女已出院。[42]而警察公布有7名警察被尖刀袭击、电单车撞伤、被抢犯等,其中有警察手指骨折,头被击伤,已送医治理[43]。
2022年9月26日,区院审讯,26岁黄姓工程师、20岁姓罗学生和20岁姓周学生承认于2020年7月1日在铜锣湾高士威道一带参与暴动的暴动罪;黄再承认一项有意图而伤人罪,罗再承认一项抗拒警员罪,周再承认一项故意阻挠警员罪。但黄及26岁张姓培训员就否认妨碍司法公正罪,黄此罪则获法庭存档,但张因不认罪需就此罪接受审讯。[51]而26岁被告自2020年7月起还柙至今逾两年,认罪的3人还柙至10月13日求情,期间索取背景报告。案情亦透露被告女友事后在晚上多次上网搜寻“机票”、“国泰”,而男被告购买当晚11时55分由香港出发前往伦敦的CX 251国泰航班机票。当男被告11时37分登上飞机后,被告在Telegram与名为“白马非马”的人对话。至凌晨12时17分,警员与国泰航空职员登上航班,最后将他拘捕。而被告女友翌日弃掉原本电话并更换新电话,之后购买前往台北和台北往伦敦的机票,但最后并无乘搭和取消机票,到7月9日被捕。[52]
2022年10月13日,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就案件进行判刑,他指当日有超过300名示威者集结规模大,最终演变成历时逾10分钟的暴动。而当时被告的行为属非常严重罪行,根据案例一般囚3至12年不等。案中被告以军用折刀从后插在警员左上肩,以阻他拘捕次被告,造成警员7厘米长伤口、距离动脉神经仅约4毫米,性质非常严重,故从动机、所造成伤势看来,均较辩方呈交的两个案例严重。法官续指涉案袭击可以致命,警员期间更有伤口严重感染,包括急性失血、全身性败血症,又未能举起左臂,日后只能做文职、不能到心仪的冲锋队工作,对事业有长远影响,并指“此类极严重伤人案,根本可在高院审理”。考虑所有理由后,以判囚6年为量刑起点,经认罪后,24岁工程师面对的两项控罪分期执行,被判监禁5年。而19岁学生认罪后有1个月分期执行,共囚33个月。另一名17岁男学生被告因年龄适合教导所,姚勋智亦认为,阅毕其背景报告及求情理由后,可索教导所报告,逐押后至10月31日判刑。而张芷程的“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将在11月11日裁决。[53][54]
10月31日,17岁男学生被法官姚勋智判入教导所。姚勋智判刑时指,本案由非法集结演变成暴动,逾300人参与其中,暴动历时17分钟,性质严重,理应采纳4至5年监禁作量刑起点,但考虑到被告的参与程度不高,案发时年仅17岁、事发前无案底、选择认罪、深感后悔,且获亲友支持,以及重犯机会相对较低等因素,认为其更生需要较为重要,遂采纳有关报告建议,判入教导所,最后告诫他服刑后“好好完成学业,好好照顾家人”。[55]
后延至11月30日裁决,女被告张芷程罪名成立,还押至12月21日判刑。12月21日,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判张芷程入狱1年。姚勋智指意图妨碍司法公正是严重罪行,被告协助用短刀刺伤警员的疑凶,若非警方及时作出拘捕,疑凶很大可能成功逃离法网,严重打击司法公正。不过考虑到被告无预谋和组织,其角色次要,遂以囚15个月为量刑起点,再因被告有良好背景和辩方同意大部分案情节省法庭时间,进一步减刑至12个月。法官寄语被告好好反省,获释后对社会作出贡献,形容刑期已经“减到最低”。[56]其后张芷程上诉,2023年9月14日,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彭宝琴听毕双方陈词后,认为案件无可争辩,拒批上诉许可,择日颁布书面理由。[57]
在7月1日被拘捕的电单车司机唐英杰,警方落案控以1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1项“恐怖活动罪”。在7月3日下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成为首宗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检控案件[58];但被告因被打至多处骨折缺席聆讯,法官亦不方便透露还柙何处,案件延至7月6日再提堂。由于案件严重及防止被告继续犯案,裁判官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2条,拒绝被告保释还押,案件押后至10月6日再讯。[59][60]其后被告申请人身保护令,但于8月21日,高等法院法官驳回申请,被告需支付讼费。[61]到8月25日,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同样被拒,需要继续还押。[62]
唐英杰案在2021年6月23日开审,7月27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监禁9年,停牌10年。唐英杰其后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高等法院排期在2022年3月22日作上诉聆讯。不过法律援助署拒绝安排原审大律师刘伟聪(经伍展邦律师行委聘)继续代表唐英杰,并指派杜伟强律师事务所接任。唐英杰以无法信任法援指派法律代表为由,在狱中直接向法庭写信撤回上诉申请。
于铜锣湾时代广场内向警员掟钢柱而被捕的36岁女广告编辑,被控意图使6名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企图非法及恶意伤害他们,2020年7月16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获准保释需交出旅游证件及到警署报到。案件押后至9月9日再提堂。[63]到2022年1月13日经审讯后,被告裁定企图有意图而伤人、高空掷物及盗窃共3罪成。法官陈广池批评被告毫无悔意,“以为激情可以赢得掌声,是十分谬误、一厢情愿的想法”,又提及“以前有前特首被判有罪,百般不愿都会求情”,指被告不会作任何求情。又形容当日的示威是“集结者冲着挑战政府权威而来”。最后被判监禁31个月。而案件中虽然餐厅Lady M表示不追究钢柱,不过法官坚持被告于3个月内向Lady M 赔偿1000元。[64]
两名分别30岁和32岁的男子涉在湾仔轩尼诗道集成中心外徘徊,其中一人将樽装物体放入纸盒,不久后纸盒冒出白烟。两人被控引起公众妨扰罪,分别开审前认罪及受审后定罪。到2023年7月8日,区域法院暂委法官王兴伟指,在示威现场放烟雾装置,绝有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恐慌,没人受伤是不幸中的大幸。法官不接受辩方指事件属恶作剧,认为被告行为是精心策划,又指虽然烟雾装置并非炸弹,但仍然对社会部分人士,“造成白色恐怖之感觉”,强调不论被告意图为何,“此举非社会能姑息”。两名被告被判监禁19及26个月。[65]
陈皓桓,曾健成,徐子见,胡志伟,陈荣泰,朱凯廸,梁国雄,邓世礼,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5名被告在2020年6月30日,在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身份不详人士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举行或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涉及6名被告;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在湾仔轩尼斯道,及杜老志道一带,举违反《公安条例》的公众游行;第三项罪名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涉及6名被告;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在湾仔轩尼斯道及杜老志道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在2020年12月7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当时全部人获准保释,不过胡志伟于2021年1月5日,涉嫌违反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捕之后,被揭发没有交出英国海外护照(BNO),涉嫌违反保释条件。裁判官罗德泉下令撤销保释,需要即时还押。 2021年10月7日,7名民主派人士承认控罪。陈皓桓求情时称他当日是想用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方式,去表达他反对国安法的诉求,其他人的辩方律师则指指,各人当日并无鼓励使用暴力,本案所涉的暴力程度亦相对低,参与集结的人数亦较少。此外,正就其他示威案件被判刑22个月的梁国雄,则希望法庭可考虑本案刑期他现有刑期同期执行;曾健成、邓世礼及胡志伟的律师,则希望法庭以缓刑方式处理。陈皓桓判刑最重,入狱12个月。胡志伟及曾健成判囚10个月,梁国雄判囚8个月,朱凯廸、徐子见及邓世礼就判监6个月。法官游德康判刑时指,陈皓桓、曾健成、徐子见及胡志伟直接煽惑全港市民参与游行,发言被传媒广泛报道,明显希望鼓动尽量多人参与,而案发前夕《港区国安法》实施,有内在风险催化局势,有需要判阻吓性惩罚。游行虽只历时约4至14分钟,但如非警方有效执法,游行将会持续,亦有爆发暴力冲突的风险,期间陈皓桓为领导角色,更明言不会轻易放弃。各被告以12至18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除陈皓桓外,基于其馀被告过去的社区工作及健康状况,各罪再扣减2个月刑期。由于陈皓桓、梁国雄及朱凯廸涉及其他案件,部份刑期同期执行。陈皓桓四案共囚21个月,朱凯廸两案判囚8个月,梁国雄五案共判囚23个月。
而东区前区议员陈荣泰被控在6月30日下午连同陈皓桓、曾健成、徐子见和胡志伟在中环终审法院外会见传媒,召集市民七一游行,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方指被告曾经向传媒表示“听日系我哋嘅指标”,又说“想试下行街有乜嘢事”。案件在2022年6月27日于区域法院开审。[66]审讯期间,辩方指出席记者会只是“撑场”,同时指出案发期间时正值民阵就七一游行提出上诉,因此游行是否可以获批仍有变数。同时指陈荣泰没有在其社交媒体呼吁他人参与七一游行。[67]到2022年7月12日,法官指当日陈荣泰曾手持标语,并面向镜头叫喊“废除国安法”等口号,又指陈皓桓表示“即使上诉失败,民阵仍会坚持发起游行”下,被告仍然在场,不接纳他不知悉发言内容。之后表示他必然知道警方当时已就七一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因而裁定被告行为必然是煽惑他人七一上街。加上示威当日影响铜锣湾及湾仔一带交通,认为监禁是唯一选项,反对辩方求情要求社会服务令。最后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5个月。[68]
王诗丽最终判被告入教导所,并在判刑后特别提及,被告不应只著眼于羁留时间的长短,因为实际羁留多久,会视乎其个人表现,指被告若能在教导所好好反省,改过自新,便可尽快重获自由。[98]
一名男子在铜锣湾登龙街被10多名防暴警员搜出多支中华民国国旗,之后被质疑涉港区国安法而被捕。[99]法新社引述消息人士指,展示或管有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没有违反《港区国安法》,但展示鼓吹台湾独立的旗帜则有可以被指控犯法的可能[100]。
警方在Facebook展示其搜出涉嫌违法的贴纸,其中一张只是印有“良知”字眼的黑底白字贴纸[101]。
下午1时许,警方在港铁铜锣湾站出口截查站内市民期间,有人高叫“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警员立即冲前问“边个带头嗌?[注 1]”,数名年轻人被拉到角落截查。期间有身穿利物浦球衣的男子在对面行人路高呼“利物浦万岁!”后,防暴冲前指责有人煽动,并将该名男子带往封锁线截查。有围观者批评警方如“成班军队![注 2]”、“阿sir冇睇英超?[注 3]”[102]。曾经是香港皇家警察的球迷截查后向记者表示,不明为何被警察将叫喊“利物浦万岁”的行为,会当作违反《公安条例》,更称他煽动港独[102]。
警方在行动中至少有4宗使用水炮车直射记者,令大量记者受伤,加上水炮车含催泪成份,引起记协和相关工会不满[103]。
下午2时许,三号水炮车途经轩尼诗道与天乐里交界时,警员开咪警告后,先在左方的行人路发射水炮,其后广播“反光衣走开呀,催泪水走开呀”后,向右侧安全岛位置上的多名记者,以近距离直射水炮。《苹果日报》一名记者和一名摄影记者在20秒内3度遭水炮射中。记者表示其耳道被高压水炮直射,鼻孔喷血。而摄影记者表示全身滚烫,之后全身泛红,并出现敏感情况。壹传媒工会强烈谴责警方滥用高杀伤力武器,蓄意袭击在现场合法采访的记者,认为近距离滥射会导致严重人身伤害,并要求警方解释和向受伤记者致歉[103]。
下午约5时,警方水炮车驶至湾仔轩尼诗道玉满楼对出,当市民躲进日本城暂避期间,警员对准日本城入口发射水炮。网媒Flash Media Hong Kong的特约摄影记者被水炮弹飞2米后倒地,直接击中头部,之后需要送院检查。[103]
下午近4时,本土研究社成员在湾仔富德楼拍摄警员搜查一名示威者期间,警员先以电筒照射,之后向单位发射胡椒球弹,并击中窗户。而胡椒球气味攻入室内,令在场10名成员身体不适[104]。
香港记者协会强烈谴责警方以水炮车和胡椒喷雾袭击新闻记者的行为,重申记协对警方屡次作出类似行为表示极度愤怒,要求警方立即制止前线警员所有阻碍、干扰新闻工作者的行为,让记者能够履行监察的职责[107]。
民间人权阵线副召集人陈皓桓表示,市民不是因为任何一个人,而是因为反对国安法以及争取民主和自由而走出来,他又呼吁港人珍惜可以发声及表态的机会[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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