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庄,中国北方称为银号、南方称为钱局,为中国古代一种私人银行。钱庄最早出现于中国宋朝,主要分布于长江流域、华北及华南地区,在中国持续发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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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庄最先分别出现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宁波和山西。其业务始于货币兑换,及与货币兑换相关的存款业务。[1]:序 1早期钱庄的主要服务似乎主要与兑换货币有关,因此市场需求促使了钱庄的诞生。后来钱庄进而从事较高风险的业务,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长途汇款等。在19世纪中叶,钱庄开始向陷入困境的地方政府提供更多的短期贷款,向国家基金投入更多资金,并开始发行股票。1890年(清光绪16年)时,全中国一共有接近一万所钱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开始镇压反革命运动,清算地主与资本家,强制没收财产,中国各地钱庄陆续被国有化,至1952年时,最后一所钱庄被国有化。此后自宋代以来的钱庄结构在中国大陆基本消失。
钱庄系统是中国帝制时代金融业最具代表性的业务发展形式之一。它在中国金融史乃至中国经济史上,以及从传统的中国经济模式向19世纪后期采用的更为现代化的模式的转变中,都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名称
钱庄在中国各地有不同的名称,有时会将地名包括在公司的正式名称中。“钱庄”一词通常用于长江下游地区的银行和类似银行的机构。“银号”和“钱铺”一词用于华北地区,尤其是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和郑州。[2] 在华南地区,钱庄通常被称为“钱局”或“钱店”。[3] 而所有术语都在徐州,汉口,重庆和成都使用。[2] 仅在汉口,钱庄被一长串别名所指,包括“钱铺”、“钱局”、“钱滩”、“银局”、“银楼”、和本地档案中的“银铺”和“银禄坊”等名称。[3]上海组界较大的中资银行被称为“汇划庄”(信用银行)、“大同行”、或“入园钱庄”,这些银行是钱业总公所的成员。 对于较小的上海本地金融机构(例如“非汇划庄”(非信用银行)或“小同行”)存在单独的术语。[2]
在汉口,钱庄分为两大类:其中一种规模较大的钱庄,称为“字号”,另一种较小的钱庄则被称为“门面”。这种“门面”、“字号”的二元划分大致是基于几个因素﹕它们的位置,交易规模或范围。注册一所字号的名义要求是提交二至五个担保人的签名,这些担保人必须有注册过的公司。[3]字号通常会从事更多、更广泛的票据交易,因而需要更多的资金和更好的声誉,并会发行更大的信用贷款。字号设有一个正式的执行委员会,负责注册安排和其他管理问题。字号通常位于较偏僻宁静的小巷,而门面则位于闹市的行人通道或拥挤的车道上,但这些位置往往更方便进行货币兑换和小额贷款服务。[3]
与“票号”的分别
“山西票号”是中国另一种形式的私人银行,在当地被简称为“票号”或“晋号”。许多研究中国经济史的学者经常将“山西票号”与“钱庄”区分开,但是,有些学者则将“山西票号”与“钱庄”相结合,因为它们之间的区别只是山西商人为长期汇款的便利而采取的特许经营策略,山西商人的这种策略与来自其他中国地区的商人,例如江苏的无锡和浙江的宁波相类似,宁波商人是上海一系列“钱庄”的索赔发起者和支配者。[3]
历史
明代被称为“钱铺”、或“钱肆”。这些早期的私人银行是作为独资企业或作为合伙经营商。[2]多数钱庄往往是负有无限责任的小型独资企业,这些地方银行通常靠著各种家族和语族关系互相依存,很少得到地方政府的庇护。[4][5] 这些早期企业中的很大一部分仅仅是一些商人家族的偏门生意,其中一些还被视为政府官员或地主士绅的投资。[2]较大的钱庄会经营货币兑换、存款、贷款和汇款等业务,并在某些情况下发行自己的“庄票”和“钱票”。[2]较大的钱庄会向个人存款发出公司法偿票据,这笔法偿票据也被附近的商店接受,但是要兑现这些钱,大约需要十至十五天,因为信使必须与发行商店确定,去排除伪造票据的可能性。[4]庄票和钱票有如货物的提单,但可以不具名并跟随在现金市场的贸易往来自由流通。后来,钱庄透过同业互联,方便长途汇款。
清代乾隆年间江浙、福建开始以“钱庄”称呼。“银号会馆”是北京第一个有记录的钱业公会,始见于1667年(康熙六年)的清代。 七十年后的1736年(乾隆元年),上海成立了“钱业公所”。[2]钱庄的主要业务是在中国内地发放贷款,以促进与中国沿海地区的贸易和商品交换。[4] 许多钱庄从事与铜币和银币以及外国硬币的交易,反之亦然,当时中国使用流动汇率的双金属(铜银)货币系统。[2]一串绳索上的硬币数量不定,是即场衡量的,例如一个地区一串可以是980个硬币,而在另一个地区只能是965个硬币,这些数字基于钱铺的当地薪金。[6][7]在清朝,钱铺经常寻找较旧和较稀有的硬币,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卖给硬币收集者。[8][9][10]钱庄的汇款利用庞大的合作伙伴机构网络进行,这些其他金融机构的所有者通常会来自同一地区,但是这些小型私人银行中的大多数只能在本地运营。[2]相比之下,华北的金融格局则非常集中于朝廷。[4][11][12]
在嘉庆年间(1796年至1820年间),天津成立了“银号公所”,为一所中央银行机构。[2]十八世纪后半叶,有106家金融机构成立。[2]
直到1911年(宣统三年)辛亥革命清朝终结之前,中国主要的金融和银行机构是山西票号,它们专门代表清政府的代理机构从事长途汇款,或向政府官员发于酬金。[4][13][14] 在19世纪中叶,钱庄开始向陷入困境的地方政府提供更多的短期贷款,向国家基金投入更多资金,并开始发行股票。[2]钱庄和票号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创建的,而票号是出于长途汇款的必要而创建的,钱庄最初是为白银交易市场创建的。[3] 因此,钱庄的业务范围与票号完全不同,钱庄倾向于从较高的利率中获利,而较高的利率是他们向中型商家收取的无抵押贷款的费用,而山西票号的利润更多地依靠佣金。由于其不同的业务模式,一些山西票号会将一些闲置资金存入钱庄的计息帐户,这意味著钱庄与山西票号之间的关系是合作与互补,而不是对抗竞争。[4]钱庄的大量现金硬币是从早期的朝代继承而来的,或者是由皇家造币厂和私人特许经营的造币厂被重新铸造,或者是在其他地方非法铸造的。现金硬币的面值通常并不取决于其所含金属的内在价值。银纯度标准曾经引起了长期的商业纠纷,而许多中国本地档案馆反复地记录了当时流传的对硬币和银币伪造的日益注视。早期钱庄的主要服务似乎主要与兑换银币有关,因此市场需求自发地产生了钱庄。[3] 通过钱庄与钱庄、钱庄与山西票号、钱庄与国内外商业银行之间的金融往来,一个相当大的金融网络被逐渐建立,进行着跨区域贸易、及对外贸易。[来源请求]钱庄系统是中国帝制时代金融业最具代表性的业务发展形式之一。它在中国金融史乃至中国经济史上,以及从传统的中国经济模式向19世纪后期采用的更为现代化的模式的转变中,都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来源请求]
在上海,许多钱庄最初是由浙江商人创造的,尤其是宁波商人。这些商人中有许多将钱庄搬到上海,以此作为融资的一种方法。 到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在乾隆皇帝统治下,上海钱庄业主在豫园建立了一个社团,有会员106名。[15]在汉口,票号比钱庄更早兴盛,这可能是由于与政治圈的联系。 关于汉口钱庄的起源鲜为人知,这可能是由于他们使用了不同的名称形容钱庄,或者是由于清初并不重视保存记录。钱庄在汉口进行的贸易在当地被称为“银钱”。[3]在1841年至1850年(道光二十一年至道光三十年)之间,汉口钱庄由江西商人主导,这个时代较大的钱庄一般有大约六千至一万两白银的本钱,平均发行了数十万张汇票。[3]
据上海钱业公所内园碑记所载,从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到嘉庆元年(1796年)间,上海有记录的钱庄共有106家之多[1]:序2。上海的钱庄分为三类:汇划庄、挑打庄、零兑庄,“汇划庄资本比较厚、营业范围比较广,所出的庄票信用度高,流通普遍。通常所称的上海钱庄,实指汇划庄。挑打庄的资本比较小,营业范围也狭窄,对于票据的收解必须委托汇划庄代理。零兑庄的资本最小,主要业务是零星兑换银元、辅币等,以现兑现,又称作现兑钱庄”[16]。较具有代表性的上海汇划庄是上海九大钱庄资本家族集团。
在1850年代(道光三十年),清朝的经济重心开始从广州转移到上海。[4] 在太平天国的混乱中,许多中国政府官员和富裕的地主被迫逃离至上海公共租界。这导致上海的钱庄从事房地产投资和证券交易所投机活动,从而扩大了他们的业务范围。[4]1860年代(咸丰十年),上海的钱庄开始将洋行和外商银行作为资本的来源。[4] 随著外商银行开始向中国市场进行更多投资,这些洋行会通过发行短期贷款(拆款)来满足中资银行当时的资金需求。这些贷款是必要的,因为大多数钱庄的货币量通常约为70,000白银。 到1888年(光绪一十四年),最大的钱庄中有62家每年从外商银行借入数百万两白银。钱庄将从外商银行得到的资金借贷给从事批发进口产品业务的中国交易员和商人,直到这些商人售完他们的存货,便能还清债务。这种从外商银行获得的随叫随到信贷方法被称为“彩票”。[4][17][18] 钱庄与外商银行之间的这种新型关系是互惠互利的,因为这使传统的中国银行可以充当它们与中国商人或清政府之间的中介,这种利益对于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外国人而言是无价的。[2]
欧洲和日本的银行有能力在中国的条约港轻易地存放资金,因为这些外资银行已经与当地的外国贸易公司建立了特殊关系。这些在中国的外国贸易公司已准备好用英镑兑换当地货币。与分散的钱庄相比,这些外资银行的资本要好得多,这意味著它们所提供的货币信贷使中国条约港的对外贸易重新焕发了活力,而这种贸易常常会陷入易货贸易的格局。[4][19][20]
1883年至1885年(光绪九年至光绪一十一年)的中法战争,引起一波挤兑风潮。仅在上海,这种挤兑行为,就造成10所钱庄因此倒闭。[15]
钱庄与外资银行之间的关系被一些主流中国历史学家宣传,描绘为外资银行利用中资银行作为外资铺平道路入侵并占领中国市场的一种手段。[4]在2005年的一篇文章中,另一位历史学家揭穿了这种说法,说明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外资银行并未从钱庄所获得的大部分利润中获利,而在钱庄不涉及任何杂项贷款,而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外国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这一活动甚至更为微不足道。实际上,有时钱庄(以及其他中国银行,例如中国通商银行)甚至会反而应这些外国银行的要求,把钱借给外国银行。[4]
在19世纪后半叶,上海拥有大型的中资银行,它们是信贷机构,而较小的中型银行是非信贷机构,这些较小的银行被分为四类,这些类别是根据道家经典文学文本易经中的词进行分类的,分别是“元”、“亨”、“利”和“贞”。元行和亨行作为分析员和货币兑换商或挑打钱庄运作,而利行和贞行专门作为货币兑换商或零兑钱庄经营。[2]
1883年(光绪九年),来自浙江的大亨胡雪岩的业务网络覆盖了中国大部分南部地区,然而由于一次灾难性的商业决策,胡雪岩被迫宣布破产。胡雪岩花了数百万两银来购买生丝,以试图垄断丝绸贸易。但却遭遇到外商的联合抵制,导致他以低于收购价的价格出售丝绸,此举致使他破产。[15][21] 胡雪岩总共欠下上海四十个钱庄一共56万两银。而这些贷款的违约亦导致大部分上海钱庄破产,此外,由于经济涟漪效应,数百家其他中国公司也倒闭了,因为它们无法再从这些破了产的钱庄获得所需的贷款去做生意。这场连锁效应导致了上海经济的重大金融衰退。[15] 在1876年(光绪二年),上海总共有105所注册的钱庄,但到1883年(光绪九年),即经济崩溃的那一年,在整个上海仅幸存了20所钱庄。[15]
在这场崩溃之后,钱庄业有长达十年的恢复期,但是仅仅11年之后的1894年(光绪二十年),市场又遭受了另一场危机的重创。在这段时间里,从事中国利润丰厚的鸦片业务的许多公司都非常愿意为贷款支付高利率。为了吸引现金储蓄,一些钱庄会以2至20个百份比的高利率出售庄票。一些钱庄甚至会为其庄票提供惊人的50个百份比的的利率。[15] 至1894年(光绪二十年),几个钱庄以欺诈方式宣布破产去避免支付庄票承诺的高利率,令钱庄业出现崩坏。这一共导致200万两白银的坏帐,这一事件使钱庄的信誉极大地受损。[15] 为改善坏帐情况,在1890年左右(光绪一十六年),上海较大的中资银行发明了一种称为“公单制度”的清关管理形式,“公单制度”以一天为周期。 上海的钱庄会在下午商议,然后著手清理其持有的兑换券和钞票,这使他们得以结清当天该帐户的所有索偿和负债。[2]
虽然欧洲大陆和日本的银行都是进入中国市场的后来者,但这些银行也更愿意与中国国内的银行业接洽。外资银行如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以及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在帮助天津盐商克服因义和团而遭受的损失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4][22]
钱庄和整个中国银行业的结构以及外资银行在中国的经营方式存在很大差异,这部分是由于不同类型银行的地理分布造成的。像钱庄这样的中资银行比外资银行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它们能够在广阔的中国腹地运作,而这些腹地远远超出了外国银行必须遵守的条约口岸范围。然而,在中国的条约口岸内,这些外国银行公司享有治外法权,这与当地的钱庄不同,它保护它们不受中国政府干预。但由于它们只限于中国的通商口岸,大多数外资银行不会在中国其他城市设立任何分支机构,但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是一个政治上高度重要和非常敏感的都市。[23]
虽然上海的钱庄是中国金融格局现代化的一个非常成功的故事,但掌管上海钱庄的大亨们在广阔的中国内地几乎没有行使任何权力,只控制了中国东部的银行业,在那个时代,天津市统治著中国北方的银行业,广州统治著中国南部,汉口统治著华中。虽然上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仍然严重依赖于其他地方更传统的钱庄。汉口作为一个腹地都市,受诸多地方制约因素的影响更大,尽管存在这些局限性,但汉口是中国第二大商埠,在这一时期,汉口通常被称为“中国的芝加哥”,同时与上海保持著密切的联系。[3]上海的外资银行与上海的钱庄,以及汉口的外资银行与汉口的钱庄之间的关系大体上是相似的,但现代学术界对这一课题的兴趣主要集中在上海。就像上海的钱庄是如何受他们行会的法律约束一样,汉口的钱庄也有类似的制度。[3]
钱庄与在华外资银行的差距,也可能源于晚清时期中国改革者过分强调纸币发行是现代银行业的一个决定性组成部分。这些改革者很快就指出,清朝中国的制度弱点是为什么外国银行能够从允许它们经营的条约口岸发行法定纸币中收回利润的一个原因。中国银行业的传统做法是,中国的银行业通常会忽视中国银行业的传统要求。[4]晚清时期的改革者们会恳求皇帝创建政府管理的银行,以应对外国经济对中国经济的入侵。尽管中国银行业和经济都在寻求现代化,这些改革者提出的论点与清朝早期官僚们的观点没有实质性的不同,他们试图说服满清政府将失败的大清保朝和户部官票作为王朝衰落导致咸丰通货膨胀的灵丹妙药。但是,在这一时期,货币话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尽管1850年代的改革者因为他们的建议而受到了严厉的责备,但1890年代的改革者可以不受惩罚地提出更大胆的主张,例如建议中国政府采用金本位。[4][24][25][26]
由于清朝政府财政严重紧张,他们不得不面临与19世纪50年代一样的困境,即如何在不引起严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保留财政收入,从而引起群众的大规模抵制,同时也不会把更多的中央权力交给银行和金融机构。清朝政府在19世纪90年代和19世纪经常受到优柔寡断和相互冲突的政策的破坏,这些政策将排除帝国政府与私人金融和货币领域之间任何持久的协同作用。到了19世纪50年代,甚至可能更早,这种中央货币政策的缺陷使得私人投资的英国贸易公司和英王英印金融机构能够利用这种情况,并意味著它们可以在中国沿海的贸易都市和港口繁荣发展。[4][27]
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夏,应张之洞的要求,湖北省政府在武昌市创建了湖北官钱局。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1月,湖北关前局在汉口市又设立了一家分行。尽管它是在1890年代由中国省级政府建立的,但它并不是一个现代风格的银行,而是一个省拥有的钱庄。[3] 湖北关前局武昌分局和汉口分局发行了一系列银币,称为湖北官票。在地方政府开始限制钱庄公开发行庄标钞票的同时,这批由张氏钱币厂和省级税收支持的新系列钞票将在当地流通,并在发行初期享有良好声誉,这一事实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功于张和他的政策。然而,到了1926年,湖北官票的发行变得不稳定,情况发生了变化。湖北关前局武昌分行和汉口分行都在1927年破产,这导致了另一家银行的成立,即湖北银行。[3]
张之洞或许已经开启了中国货币史的新篇章,但学术界的争论仍在质疑,他的行为是否有助于振兴中国老化的货币体系。刘云认为,张的行为事实上可能导致了这个系统比最初更混乱,通过引入一家省级银行(本案中称为钱庄),他开创了其他省份效仿的先例,导致清政府失去了对中国货币体系的控制。[3] 张的行为也不利于汉口钱庄的成功,1899年,得知汉口市有103个钱庄后,他训示下属将这个数位减少到理想数位100个,而且这个数位必须永远保持下去。张之洞还表示,每年的抗洪救灾募捐应该继续下去,现有钱庄需要每年缴交400至600两银子,新钱庄则是1000两。在这一时期,大量的欺诈和伪造被报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张命令贸易普查必须彻底,并通过钱庄自己进行的贸易相互治理来承担更多的责任。然而,他的命令没有得到贯辙实行,也没有解决任何报告中提及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建国后,于1950年开始进行镇压反革命运动。传统钱庄经营者,如查枢卿等人,被划为地主与反革命份子,进行逮捕及枪杀,其财产被没收为公有。至1952年时,所有钱庄都被国有化,在中国消失。
票样
图案 | 正面 | 背面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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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式江南裕甯官银钱局壹串文票 光绪10年发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绿、红色调 龙形、银两图像、 江南裕甯官银钱局、 “此票〇交纳本省公款及关税盐刻釐金”、 “凭票发〇制钱壹串文” “如有私刻假票者照私铸例治罪”等字样。 |
黑色调 告示文字。 |
壹串文 | 光绪10年(1884年) | 版别:江南裕甯官银钱局壹串文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印制年版:光绪10年(1884年) 发行地区:大陆地区 钞券尺寸(毫米): |
直式光绪官银票(取市帖钱叁吊整) 光绪 年发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蓝色调 龙形、银两图像, 卜魁、西集厂、万兴福、 “凭帖取市帖钱叁吊整”等字样。 |
红色调 告示文字。 |
叁吊整 | 光绪 年 | 版别:光绪官银票(取市帖钱叁吊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印制年版:光绪 年 发行地区:大陆地区 钞券尺寸(毫米): |
直式湖南官钱壹两票 光绪30年发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黑、绿色调 双龙抢珠形图像、 宝徐、江苏宿迁县、 “此票准完纳本省丁漕及关税盐刻釐金”、 “凭票发(省)平银壹两整” “如有私刻假票者照私铸例治罪”等字样 及红色官章戳。 |
黑色调 告示文字。 |
壹两 | 光绪30年(1904年) | 版别:湖南官钱壹两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印制年版:光绪30年(1904年) 发行地区:大陆地区 钞券尺寸(毫米): |
直式江苏宿迁县宝徐钱庄铜圆壹仟文票 光绪32年发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橘、黑色调 双龙抢珠形图像,宝徐钱庄篆字章、 “此票准完纳本省丁漕及关税盐刻釐金”、 “凭票发〇铜元壹千文整”、 “认票不认人”等字样 及红色“宿迁县宝徐钱庄”官章戳。 |
无 | 壹仟文 | 光绪32年(1906年) | 版别:江苏宿迁县宝徐钱庄铜圆壹仟文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印制年版:光绪32年(1906年) 发行地区:大陆地区 钞券尺寸(毫米): |
直式江西铁路银钱号铜圆壹佰枚兑换券 宣统元年发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黑色调 双龙抢珠形、火车图像, “开设九江西门外后街”、 “江西铁路银钱号”、 “凭票发各省当十铜元壹百枚”、 “认票不认人”等字样 及红色“铁路银钱号”官章戳。 |
棕色调 告示文字及“此票在省城 铁路银号兑铜元玖拾捌枚” 等字样 |
十铜圆 壹佰枚 |
宣统元年(1909年) | 版别:江西铁路银钱号铜圆壹佰枚兑换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印制年版:宣统元年(1909年) 发行地区:大陆地区 钞券尺寸(毫米): |
直式宣统官钱壹仟文票 宣统 年发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蓝色调 人形、多帆帆船图像, “台东镇”、“壹”、 “凭票付足铜元京钱壹千整”、 “此票壹千为度概付铜元”等字样。 |
橘色调 财神图像,“青岛”、 “大马路”、“不许打失票”、 数字“1”、及英文 “HANG CHONG”等字样。 |
十铜圆 壹佰枚 |
宣统 年(未执付票) | 版别:宣统官钱壹仟文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印制年版:宣统 年(未执付票) 发行地区:大陆地区 钞券尺寸(毫米): |
编年史
- 1667年(康熙6年),“银号会馆”于北京成立,是中国第一个有记录的钱业公会。
- 1776年(乾隆41年),上海一众钱庄业主在豫园建立了“钱业公所”,有106个会员。
- 1853年(咸丰3年),清廷为筹集军需,发行“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钱庄易业。
- 1858年(咸丰8年),上海有120家钱庄,其中50家规模较小。
- 1883年(光绪9年),上海道台对钱庄闭门欠款潜逃者的处罚:120两以上充军,1000两以上发黑龙江安置当差,1万两以上拟绞监候,钧勒限追赔,不完治罪。
- 1890年(光绪16年),中国首家“票据交换所”设立于兴仁里。之后的40多年中,直到1933年华商银行业票据交换所成立,上海华商银行和钱庄的票据,都在此清算。
- 1902年(光绪28年),“官银号”于天津设立,是天津第一个官办金融机构及新式银行,也是中国第二家官办金融机构。
- 1913年(民国2年),北洋政府接管天津官银号,在原址成立直隶省银行。
- 1919年(民国8年/大正8年),山西省银行成立,省政府的《取缔各县纸币规则》,限制钱庄活动。
- 1928年(民国17年/昭和3年),直隶省银行关闭。国民政府在该址建立了河北省银行。
- 1952年,最后一所钱庄被国有化,自宋代以来的钱庄结构在中国大陆基本消失。
参照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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