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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人物,贾政与赵姨娘之女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贾探春是《红楼梦》中的主要人物,为荣国府二房贾政与妾室赵姨娘之女,贾宝玉的庶出妹妹,贾环的同母姐姐。她是海棠诗社的发起者,别号蕉下客,花签杏花,居于大观园中的秋爽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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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探春性格直率强悍,有男子之风,曾甩了王善保家的一巴掌,也受到弟弟贾环和丫鬟们的敬畏。
精通书法,文才亦高。做事精明能干,有经世致用之才,虽为庶出,仍受贾母、王夫人等器重,曾代王熙凤理家。同时亦具有独到眼光,曾预言贾府被抄家[1]。
探春是贾府中最具治事长才的姑娘,连嫡母王夫人都对她青眼有加,王熙凤也要忌惮三分,曾言“太太又疼她,虽然面上淡淡的,皆是因为赵姨娘那老东西闹的,心里却是和宝玉一样呢”。探春代凤姐管家期间,平儿亦曾告诫不服管的下人“她撒个娇儿,太太也得让她一二分,二奶奶也不敢怎样”、“二奶奶这些大姑子小姑子里头,也就只单畏他五分”。
王熙凤卧病时,王夫人让探春代之管家。期间她和薛宝钗、李纨发动大观园改革,被下人喻为“镇山太岁”,脂批:“探春看得透、拿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是有才干者。”可惜为时已晚,难以挽回贾府颓势。
在王夫人和邢夫人因妯娌矛盾暗自较劲,王熙凤身分尴尬、无法阻拦,进而导致“抄检大观园”风波时,探春是唯一具有主控权的晚辈。相较于贾迎春懦弱怕事、贾惜春明哲保身、林黛玉被隔在事外、薛宝钗隔日即搬出大观园,探春并未躲避和漠视自己所处的环境,并万分悲愤地发表“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论。
张爱玲考证认为,在原著结局中探春应是被封以“杏元公主”的名号,远嫁番王和亲,并且一去难回。另有红学家推测,“清明涕送江边望”、“清明妆点最堪宜”等诗句应在探春身上,是指其出嫁时正值清明时节。
在高鹗后四十回的续书中,她的结局是远嫁至海疆的官家中,因此躲过抄家一劫。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分骨肉”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莫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命,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风筝”
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妆点最堪宜。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
探春为十二钗中唯一具两代表花者:
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中掣花签时所得为杏花:“众人看上面是一枝杏花,那红字写著‘瑶池仙品’四字,诗云:日边红杏倚云栽。注云:‘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恭贺一杯,共同饮一杯。’”
六十五回中,贾琏偷娶尤二姐后,其心腹小厮兴儿对尤二姐大略介绍家中人物时,提到探春时有以下评语:“三姑娘的浑名是‘玫瑰花’...玫瑰花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只是刺戳手。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养的,‘老鸹窝里出凤凰’”
玫瑰带刺,但若不受威胁绝不主动攻击,正如探春个性。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 避嫌隙杜绝宁国府》中给予王善保家的令人爽快的一巴掌,也是因为王善保家的以下犯上,并且掀探春的衣襟此举无疑将探春当贼看。探春的动怒是捍卫人格的一种表现,之所以口称王善保家的为‘奴才’更是以阶级制度杜绝污辱。
而玫瑰“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也是探春个性令人喜爱的一面,探春落落大方、不扭捏造作;借黛玉之眼观来,探春“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
有人以探春不愿意承认自己的亲生母亲赵姨娘,尊嫡母为母亲为非,实为当时风俗礼法如此,非其不认亲也。然探春确有刻意疏远生母和亲弟贾环的表现。
侍书、翠墨、蝉姐儿、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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